「格蘭諾去」號巨輪是這次旅程的開始,這次旅程還將對孫中山的畢生都產生深遠之影響。(圖片來源:Adobe stock)
孫中山的童年在翠亨村度過,他第一次有了走出去的想法,是在10歲的時候。那一天,他讀到了一封從檀香山寄來的信——兄長孫眉的家書。孫眉長孫中山15歲,他在孫中山5歲的時候,離家遠赴檀香山去謀生計。
孫眉在檀香山著實吃了不少苦,但命運也給了他相應的回報。他在寫這份家書時,已經不再是受僱於人的苦力,而儼然是一位富足的農場主了。他在信中「詳述島中政俗之優良、土地之肥沃及所營事業之發展」,10歲的孫中山在讀到這些時,雖然不能全懂,竟也「勃然興航洋之志」。
又過了兩年,兄長孫眉竟從海外歸來,一來為了完婚,二來,他還帶了一項任務——招募華人去檀香山開墾群島。此時的孫眉與當年離開翠亨村時已判若兩人。孫家好久沒有這樣熱鬧過,連空氣中都充溢著喜氣。家筵上的主角是孫眉,海外風土、異域人情、社會習俗,只聽他娓娓道來。還有那邊的風景,沙灘似金、海水如靛、紫山為屏、沃土為野。這些在13歲的孫中山聽來,不啻摩西聽聞「流奶與蜜之地」,就是一個紅海橫在面前,也休想阻擋住他遠行的決心。
孫中山向父母提出隨兄長一起去檀香山的想法,卻被毫無商量餘地的拒絕了,這讓孫中山鬱鬱不樂了好一陣子。好在,機會並沒有讓他等待太久。轉過年來的夏天,母親忽然想去檀香山看看兒子在那裡的事業,孫中山立刻請求父親允許他同去。這一次,父親竟然沒有拒絕!孫中山此前從未離開過家,他只知道翠亨村與香山縣有關,至於香山縣之外,他從大人那裡知道是中國,還知道「中國即是天下」。但是,對於這一點,他每每心中存疑,他總覺得中國之外,還有更廣大之世界,而那更廣大之世界,卻並非都在天子統治之「天下」。而現在,他終於要親眼見證這一切了。1879年(光緒五年)6月,13歲的孫中山隨母親啟程了。他們先由水路到澳門,再從澳門登船去檀香山。澳門自那個時代開始就是一個喧囂浮世,賭場、鴉片館、花船、妓女充斥在這座繁華都市中。初來乍到的人們眼花撩亂於此的時候,孫中山卻在心中暗暗背誦起:「內作色荒,外作禽荒,甘酒嗜音,峻宇雕牆,有一於此,未或不亡。」這是勸諫太康的〈五子之歌〉,是流傳了數千年的《書經》中的教誨。這些句子於孫中山而言,不僅爛熟於胸,更溶入在他與生俱來正直的人格中。所以,那些對於一般人堪稱誘惑的東西,實在大背孫中山之天性,令他對眼前的一切避之不及,甚至不願登陸。
不過,短暫的澳門之行也並非全然不好,在這裡孫中山終於見到了他一生不能再忘記的所見,那就是將要帶著他遠赴檀香山的「格蘭諾去」號——一艘兩千噸的英國巨輪。這個龐然大物讓少年孫中山足足驚訝了二十幾天。這二十幾天的航程中,他細細觀察它的每個細節,運轉的機械、巨大的汽鍋,還有船上的一根大鐵梁——「這麼重的一個梁,要多少人才可以把它裝配好」。繼而,又想到發明這個大鐵梁的天才,竟然又想到外國人所做的東西,為甚麼我們中國人不能做,「吾立刻覺得中國總有不對的地方了。」
「格蘭諾去」號巨輪是這次旅程的開始,而這次旅程還將對孫中山的畢生都產生深遠之影響,正如他多年後的自述所說:「始見輪舟之奇,滄海之闊,自是有慕西學之心,窮天地之想。」
雖然中國人自《山海經》時就已有了對茫茫大海的傳說與描述,但能夠在遠離大陸的汗漫無涯的大海上漂流二十幾天,朝夕與風濤相伴,與海鳥相逐,這樣的經歷對多數中國人而言還是不多見的。大海上未見到長鯨吹浪,巨魚如城,更未見三山青鳥,龍女夜叉——現實與想象總是那樣的不同,而海那邊的檀香山是否與想像中的會有些許相像呢?
二十幾天後,巨輪靠岸了。孫中山終於踏上了夏威夷的土地,他第一次見到郵政局,感到外國人有這樣的郵政制度實在便利。他第一次看到井然的秩序、有效的法治,民安物阜,這些記載在古書中的景象,他在翠亨村沒有見到,但是在這遙遠的異國他鄉,卻見到了。這些新鮮事物於少年孫中山而言,並不只是獵奇的滿足,更引起他深深的思考。
本來孫眉接孫中山到檀香山,最初的打算只是讓弟弟在自己的商店裡幫忙,增長見識,學會謀生的技能。但正如孫中山在鄉塾的先生所預料的——「此子養至成年,能為非常事業,小事不屑為,為亦無益」,孫中山對店裡的日常稍一熟悉,便深感從商雖可以作為自立謀生的方法,但是對於人生的意義並無更大的價值。他認為,人生的價值,並不只在於自己能夠生活,人生在世,一定還有其他的目的或原因。他很想進入學校學習,去瞭解西學之奧、去探索濟世之用。孫眉見弟弟好學,也很支持,遂將孫中山送入了一所英國教會學校——伊奧拉尼書院(Iolani College,Honolulu)。在這裡,孫中山學習了三年,他對各種學科都勤力學習。他尤其喜歡歷史,喜讀華盛頓、林肯、拿破崙諸西人豪傑的傳記或史乘。
無論是在商店幫工,還是在學校學習,孫中山於所見所聞間,無時無刻不在思考。對比,他發現之前在翠亨村時,他思考無解的問題,在這裡竟找到了答案。諸如:翠亨村的人為甚麼會遭到強盜的劫掠?那個被劫掠的人所說的法律是甚麼?在檀香山,他看到了。又如:在翠亨村時,每年香山縣的官吏要來收稅,家中如臨大敵一般,鄉人們看待納稅,竟與給官府行賄,或給黑幫交保護費沒甚麼兩樣;而在檀香山,同樣有納稅,但稅制公平,程序合理,所以效果大為不同。尤其是法律為效之大,令孫中山印象最為深刻。他也常與志同道合的華人同學聚在一起,抵掌而談,意氣風發,造福祖國之想、拯救同胞之願就在這數年的光陰中,油然而生,與日俱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