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2024年5月19日,金門陽寨老街展示的一幅台灣國旗和士兵的牆畫。(圖片來源:I-HWA CHENG/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6年10月10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淨瑤綜合報導)繼民進黨立委沈伯洋於2024年遭跟監,台北地檢署於近日針對4人進行起訴並對2名港人發布通緝後,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8日自曝,自己也曾被跟監過,他呼籲應修法讓「跨境鎮壓」單獨成罪。
梁文傑曝曾遭跟監
據三立新聞報導,台灣近期發生多宗跨境鎮壓案件,包括跟監沈伯洋的嫌犯被依違反《個資法》起訴求處1年半;攻擊矢板明夫的嫌犯被依傷害、公然侮辱和參與犯罪組織等罪嫌,求處5年刑期;卡米地喜劇俱樂部潑糞案,兩嫌犯則依恐嚇、毀損等罪,分別求刑1年10月、1年8月。
對於陸委會同仁是否有遭到跟監?梁文傑8日在例行記者會表示,陸委會同仁目前沒有被跟監,但他透露自己曾被跟監過,跟監的人還到他家地下室租車位。
梁文傑表示,通常人們都把跟監看得很輕微,都以為是狗仔或記者,當初沈伯洋遭跟監的事傳出來後,很多人嘲笑「不可能」、「自己在幻想」、「被害妄想症」,但這些是確實存在的。
梁文傑並表示,現在有好幾個案例是境外委託進行監控,譬如香港人在台灣的一些活動,包括沈伯洋案子也是港人委託徵信社。他說,刑事局曾邀請徵信業者座談,提醒大家在接案時注意資金來源與提供者。
籲修法讓跨境鎮壓「單獨成罪」
被問及反制跨境鎮壓修法方向及期程,梁文傑表示,由於陸委會不是修法主責單位,因此只能談一下概念。目前台灣有《反滲透法》和《國安法》兩個法律,《反滲透法》只處理受境外勢力指使,違反選罷法、公投法、集會遊行法。《國安法》則是針對在台發展組織和洩密,但近來越來越多案例是受境外勢力指使去跟監、打人、潑漆、潑糞,而這些行為都沒有被這兩部法律所涵蓋。
梁文傑指出,美國的法律規定,只要是受外國指示就可以成罪,且最高可判監10年,但台灣法律並沒有這種概念。例如矢板明夫被攻擊案,檢察官只能用傷害罪和組織犯罪條例起訴5年;沈伯洋遭跟監案只能夠用《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1年6個月。
他表示,由於台灣法律沒有針對跨境鎮壓這件事「單獨成罪」的概念,所以未來修法將朝著這個方向,至於具體修法內容,由主管機關負責處理。他希望屆時法案一旦被提出,立法院能夠支持,他指出去年國安法案還躺在立法院,還未被審理,希望不要讓草案埋葬在文件堆裡。
學者:應建立保護機制
由於台灣近年來騷擾及監控等跨境鎮壓案件頻傳,據中央廣播電台報導,台大政治系名譽教授明居正指出,中共已經充分意識到若從「外部」以武力進攻台灣,國際社會如 G7、歐盟、北約、以及多國軍艦常態性通過台海將形成的巨大阻力與代價。因此,「跨境鎮壓」已成為中共從台灣「內部」發動進攻與分化的主要方法,企圖造在台灣內部自造寒蟬效應,所以不可對此掉以輕心。
2026年2月5日,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香港邊城青年、經濟民主連合、以及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等多個公民團體召開聯合記者會,針對跨境鎮壓發聲。
在法制反制層面,法律學者與民間司法團體擔心台灣現行法律的缺陷,將無法有效嚇阻在地協力者。面對受境外敵對勢力指使的滋擾案,台灣不僅缺乏專門的法律規範,更缺乏針對受害者的「風險通報機制、人身安全減災措施、以及相應的法律保護與心理支持系統」。他們強烈呼籲,政府應擺脫單純的「國家安全」傳統視角,必須引入「人權保護」的框架來建立系統性的保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