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安局原局长陈千就涉嫌受贿被起诉

发表:2001-09-13 04:25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因涉嫌受贿罪,广西南宁地区公安局原局长陈千就9月10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南宁分院提起公诉。

据查明,49岁的陈千就于1998年11月从柳州地区公安局调到南宁地区公安局任局长、党组书记。在任职期间,他先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共6.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中,从1998年12月至2000年上半年,到南宁地区某县公安局挂职的凌某为了调回地区公安局,先后5次送给陈千就人民币共4.5万元,后经陈千就帮忙,凌某调回地区公安局任副科长。2000年7月至12月间,南宁地区公安局的二级机构有两个人在工作变动和行政职务保留问题上有求于陈千就,每人向陈行贿人民币1万元。

从1995年至2000年间,陈千就违法收受红包共人民币3.3万元、美元2100元。案发后,陈千就家属共退出赃款9.2万元。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欢迎给您喜欢的作者捐助。您的爱心鼓励就是对我们媒体的耕耘。 打赏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