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市检察院指控,1996年至1998年间,郭京华利用任广州市车管所海珠分所副所长负责全面工作的便利,伙同广州市车管所教导员马红华和海珠分所财务杨桂平,一起瓜分了海珠分所小钱柜的210万元公款,郭京华分得70万元。其中,1996年,马红华示意郭京华和杨桂平,瓜分海珠分所小钱柜里面劳务费90万元,郭京华分得30万元,用于购买了从化流溪河山庄的一栋别墅。1997年,通过马红华的关系,海珠分所以20%的年利率将小钱柜中的100万元借给广州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1998年,三人擅自将收回的本息120万元瓜分,郭京华分得40万元。
对于上述指控,郭京华表示无异议。
今年9月,广州市审计局在向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审计报告中指出:“部分区公安局、法院和工商局财务核算不规范,违反财经纪律比较严重,私设小金库、截留收入、乱收费、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问题比较普遍。” 广州某区公安局被审计出的小金库金额高达2100万元。
害惨了郭京华的,正是这样的违规收费。郭交待说,这些钱都是下面几个牌照代办点交来的劳务费,按车管所以往的惯例收费的,另外每个牌照加收100元劳务费,这些收费没有经过物价局核定。
今年46岁的郭京华是广州市人,文化程度大专。他于1986年进入公安局工作,1995年5月任广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海珠分所副所长,负责全面工作,1997年5月调往交警支队天河一大队任副大队长,2000年8月被逮捕。
消息来源: 昆明热线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