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拘留原因是“到书记办公室”

发表:2001-12-29 16:40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2001年9月26日,山西省山阴县55岁农民李秀芳因难题一直未解决,来到县委书记马占俊的办公室问情况。县委书记不在,她便坐在办公室等。可时间不长,公安局的民警到来,将她带离并直接送进了看守所,拘留了29天。

马占俊向记者谈到拘留李秀芳的原因,其中一个便是“到我办公室,公务员让她走她不走”。公安局长窦新文也说,拘留的原因之一是“到书记办公室”。县委书记与公安局长这些话的意思是,县委书记的办公室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到的,最起码也得是上级领导或经允许来汇报工作的工作人员,没有身份者“擅入”,其严重性就等同于触犯了法律。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欢迎给您喜欢的作者捐助。您的爱心鼓励就是对我们媒体的耕耘。 打赏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