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赖昌星有障碍

作者:温晓 发表:2002-07-05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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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中国与泰国签订了引渡条约。这是中国与他国签订的第一个引渡条约。目前,中国已与40个国家签订了56个司法协助、引渡和移管被判人条约,为共同打击犯罪分子奠定了基础。据报道,自1984年以来,中国共发出“红色通缉令”近400份;从1993年起,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和双边警务合作,我国警方先后从国外押解、遣返犯罪嫌疑人210多名,办理刑事司法协助案件300多起。有的达到了严惩犯罪分子的目的,有的还给国家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目前备受中国人关注的赖昌星案也被引渡问题中的一些“不确定因素”所困扰。今年6月21日,赖昌星申请“难民”身份的请求被加拿大移民与难民法庭驳回,但这还只是第一步。由于赖昌星理论上还可以向加拿大联邦审判法院、联邦上诉法院和联邦最高法院上诉,所以,此案还要拖多久、最终的结果如何还有许多不确定因素。中国与加拿大之间没有引渡条约,中方需要向加方提出引渡请求,交涉的结果也有待进一步观察。再者,据加拿大媒体报道,加拿大已废除死刑,根据加法律,不能将罪犯引渡给可能判处其死刑的国家。如果要引渡赖昌星,还需要消除这一障碍。

  据报道,加拿大移民局6月28日作出决定,有条件释放中国远华集团走私案嫌疑主犯赖昌星夫妇:两人要缴纳8万加元的保释金;他们必须继续留在寓所,同时要定期向移民局报到;两人不得去赌场或与黑帮分子发生联系;他们每天只能外出3个小时,但除去移民局外,夫妇二人外出时间必须错开。移民局之所以设定这么多条件,主要是担心赖昌星会逃走。加拿大皇家骑警日前曾表示,赖昌星一旦回到寓所就有逃跑的可能。但移民局官员说,在他们对赖昌星采取限制措施后,“他将插翅难飞”。

  根据加拿大的法律,赖昌星可以在15天内对移民与难民法庭的判决向加联邦法院提出上诉。分析人士指出,由于赖昌星已经表示将上诉,如果联邦法院同意受理他的上诉,那么此案审理还将持续数月或更长的时间。如果联邦法院拒绝受理此案,那么赖昌星就有可能被驱逐出境。此外,加拿大皇家骑警对赖昌星提出起诉,控告他卷入了洗钱活动,因此,赖昌星是否在加受审,还是被驱逐后引渡回中国受审,现在还是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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