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法斗争与非法斗争的争论

作者:作者:胡平 发表:2002-07-18 02:39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关于合法斗争与非法斗争问题的争论,在很大程度上是语义混乱的结果。合法,合什么法?什么叫合法?

如果合法是指合中共当局之法,而且是合中共解释、定义之法,那么,中国民运并没有所谓合法性崇拜的问题。如果有合法性崇拜,则八九民运根本不会发生,因为八九民运从一开始,就是以悼念胡耀邦的名义举行“非法”集会,紧接下来是学生成立“非法”组织,然后又是所谓“非法”占据广场,等等。《北京之春》被中共定为“反动刊物”,按照中共的“法律”,在国内传播就是“非法行为”,可是,有几个人真认为这是非法行为呢?

有些异议人士表示他们要在现有法律之内坚持合法斗争,这是否意味着他们认同中共之法,认同非法之法呢?不一定,要看上下文。事实上,绝大部分声称要在现有法律之内坚持合法斗争的人士,他们的意思是,坚持中共现有法律之内也写有的诸如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法律,但绝不是按照中共对这些法律的错误解释,而是按照这些法律在宪政和法治意义上的正确解释,也就是按照这些法律在法的本来意义上的正确解释。因此,依据同样的逻辑,我们会说我们是合法的,而压制我们的当局才是不合法的,因为他们对法的解释和定义恰恰违犯了法的意义,因此我们说他们违犯了他们自己制定的法。

一旦我们明确了合法与非法的确切含义,我们就不难发现,关于合法斗争与非法斗争的争论,其实有很多只是出于语义的混乱。有些人主张也要采取非法斗争(例如成立地下民运组织),但他们所说的非法,实际上有不少(如果不是全部的话)原应属于合法(结社自由本属基本人权,本来当然是合法的)。而另外一些人反对这种“非法”斗争形式,实际上也不是因为他们认定其为非法,而是认为它不策略,难有实效,又容易给当局镇压提供藉口。他们所说的“合法”,是指那些连当局也无法完全否认其合法性,从而也不得不留下的某种在现阶段就可以公开抗争的活动空间。

我并不是说,关于合法斗争与非法斗争之间的种种争论完全都是出自语义混乱。我只是强调,如果我们希望这场争论取得成效,首先需要澄清语义上的混乱。(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欢迎给您喜欢的作者捐助。您的爱心鼓励就是对我们媒体的耕耘。 打赏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