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杨:我要揭露希望工程腐败案——团中央是否打算“死保”徐永光?(之一)

发表:2002-08-17 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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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基会自成立之日起,就归团中央管辖。我呢,十多年来一直是团系统的干部,因此,我对共青团,对团组织,甚至对团系统的领导干部,本来是很有感情的。可惜,团中央个别领导的某些错误做法,令我感到遗憾。

说老实话,去年,在我刚刚站出来揭发徐永光腐败行为的时候,为保护团组织,保护团中央的某些领导干部,我曾“隐匿”了如下重要事实,即:团中央也曾从希望工程的公众捐款中,“借用”了1200万元“办公司”,而且这笔被借用的巨额捐款,至国家审计署今年5月21日进驻中国青基会之际,尚未归还。

我清楚记得,1996年团中央要求用希望工程捐款投资的时候,我正在希望工程财务部工作,那时候,希望工程救助款以及希望小学的工程建校款的下拨,因徐永光胡乱挪用投资,已到了寅吃卯粮、难以下拨的困难阶段,但团中央偏偏在此时提出借款1200万元办公司,而且催款十分急迫。我记得,就连徐永光都曾口出怨言,抱怨团中央“催得太急了”。

这件事当然有证据:并未全文公开的中银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1997年度)上,清清楚楚开列了这笔巨额调出资金。要想查清这件事,我还可以给国家审计署公开提供一点审计线索:

第一, 可以从希望工程的往来账户上查查那1200万元的去向;

第二,可以查查这三个数据:以这一“上级借款”的准确时间为“参照”,查查同一时间内(前后三天),希望工程主账户上“尚存”的到帐捐款现金,还剩下多少钱;再查查此前此后(前后十天),看看希望工程救助款以及希望工程小学建校款总计下拨了多少;还可以再查查在同一时间段内(前后三十天),各地本来应该收到多少捐款、建校款?(青基会的希望工程办公室,会在收到捐款、建校款后,下达《拨款通知书》,通知各基层单位和中国青基会财务部),看看希望工程的“主业”是否受到影响?

我相信,查出来的结果一定令人触目惊心。

问题不止于此。团中央财务处有朋友对我透露说,团中央曾收到过中国青基会徐永光以百万元计算的“上缴利润”。徐永光违规挪用希望工程捐款投资,总体上是失败的,他哪里来的“利润”上缴呢?而且,按照中国基金会章程,即使有“增值收入”,其收入部分也应全部属于希望工程,只能用于救助失学儿童,怎么可以交给团中央呢?
“上缴利润”的事,我没有经手,因此我听到这一消息时都感到震惊。作为中国青基会财务部负责人,我要声明:徐永光的有些“黑箱作业”,财务部的前后几任负责人都是不知道的,因为徐永光有个习惯:他并不十分信任财务部,总是指责财务部的负责人“脑筋转得慢”。

我还听说,港区全国青联委员王敏刚也曾向人透露:90年代初,他和港区全国青联委员们共同捐给希望工程数十万港币(或者是数十万美元),但此后一直“没拿到收据”,王敏刚曾托人找到我,请我在中国青基会的电脑系统里帮助查询,结果发现这笔钱根本没有进入希望工程主账户。后来我听说,是当时的团中央的某书记出面“会见”了王敏刚先生,帮助中国青基会、也帮助徐永光把此事“摆平”。

在揭发徐永光搞腐败的过程中,我发现,凡是看过《明报》、看过《南方周末》报道的人,几乎都站在我这一边,可是,我曾寄予很大希望的团中央第一书记周强先生(他当然应该仔细看过《明报》和《南方周末》吧),却站到了徐永光那一边。

我是1998年底调离中国青基会前周强调到团中央工作,此前,他在司法部任司长。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是学法律专业的,但令人奇怪的是,周强书记还要使劲保护徐永光。

去年9月,我曾匿名给中央领导写信揭发徐永光,没过多久,徐永光就在中国青基会公开说:“哼,有人想到朱总理那里去告我的状,可是周强书记已经把举报信转给我了。我在团中央、在国务院都有靠山,想搞倒我,没那么容易!”

是谁把我的匿名举报信转给了徐永光呢?我托在中南海工作的朋友打听了一下,我写给朱总理的信,总理转给了锦涛同志;锦涛同志又批转给了周强,我不知道是那个环节出了“差错”,总之是有人把举报材料复印之后,交给了被举报人徐永光。徐一看,就知道是我揭发的了。

写到这里,或许有读者会问:是不是锦涛同志要保徐永光呀?

不对,据我的这位中南海朋友说,中央七名常委,始终没有一人批示说要“保护”徐永光,也从来没人说要对希望工程腐败案网开一面、不予追究。恰恰相反,江总书记、朱总理、胡锦涛副主席的批示,都是表示要“查”。

例如,胡锦涛副主席在今年4月5日写给周强的批示中说:周强同志:关于反映青基会的有关问题,去年我就要你们检查后告我。近来又陆续收到有关材料。望抓紧查实后正式上报。胡锦涛。4月5日。

中南海的朋友还帮我分析了胡副主席批示的内在含义,朋友说:

--中南海里的人都知道,锦涛同志批示的措辞,从来都比较温和,但这一次算是比较严厉了。因为他使用了“青基会有关问题”,而没有使用中宣部通知中的“所谓问题”,而且胡副主席还提到了自己去年就“要你们检查后告我”。这里应该有两层含义,第一,暗含着锦涛同志对周强的某种不满,据悉,去年底团中央曾报告锦涛同志说:经调查,徐永光除了生活作风问题,在经济上没有问题;第二,这也是锦涛同志要给江总书记、朱总理传递一个信息:去年有人举报后,我就很重视,已经批转给周强了。

--《明报》、《南方周末》有关希望工程的报道(摘要),是递到了江总书记、朱总理、胡锦涛副主席案头的,他们都没有批示“徐永光有功,应予保护”或者“希望工程内部发生问题,不宜公开”等等,因为头脑清醒的人都可以看出来,《明报》和《南方周末》的报道,是以事实为根据的。何况希望工程腐败案已在海外闹得沸沸扬扬了,怎么还能继续遮掩和包庇呢?包庇下去,今后中国的慈善、捐赠事业,还要不要到海外募集捐款呢?中央总要给海外热心的捐款人一个“交待”吧?

--至于锦涛同志,你更应该相信,他和徐永光没有任何关系,根本犯不上去“保护”徐永光。锦涛同志在批示的结尾使用了“正式上报”,其实,团中央给锦涛同志呈交报告,从来都是正式的呀,加上一个“正式”,看似累赘,其实是表示此事应该由团中央向中央常委这个“集体”做正式报告,意味着事态重大。

我相信中南海的这位朋友的分析。

周强书记怎么就不明白这个道理呢?

我担心,团中央书记周强的糊涂做法,今后会招致锦涛同志更严厉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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