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拒染肺炎公民回国

作者:BBC记者肯特发自吉隆坡 发表:2003-04-06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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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BBC报道,马来西亚发生第一起与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SARS)有关联的死亡后,政府将不允许在国外染病的公民回国。

马来西亚官员宣布,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的传播事关国家安全,要确保正确传播有关信息,防止谣言惑众。

卫生部长蔡锐明说,在国外的马来西亚人有“肺炎”症状的,将不允许返回国内。他们必须首先得到所在发病区医生的证明说已经治愈,才能回家。

从发病区回国者必须申报身体状况或者说明是否与怀疑感染了肺炎的人有接触,谎报者将面临长达两年的监禁和罚金。

马来西亚公布的发病区是:中国、台湾、香港、新加坡、加拿大和越南。

马来西亚教育部周六通知私立学校停止接受来自这六个地区的学生。

马来西亚政府还与邻国新加坡携手合作,防止两国间人员来往时传播扩散病毒

病例

马来西亚全国现有70多人怀疑感染了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卫生部证实一周前在吉隆坡死去的男子相信感染了这种疾病。

《新海峡时报》报道说,这名64岁的马来西亚男子3月6日至14日访问中国,在新加坡又停留两天,3月29日住入吉隆坡一家医院,次日死于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

马来西亚官员们起初否认与此病有关,但反对派领袖职责政府企图隐瞒真相。代总理巴达维责令官员们要以透明的方式处理肺炎问题。

新加坡已确认100多人感染,6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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