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美证不再是入境护身符

发表:2003-07-16 18:14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在海外停留六个月以上的美国永久居民,回美证(re-entry permit) 不再是保证其可以回到美国的护身符。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庭在最近的一个判例中称,即使持有回美证,但是绿卡持有人若不能提出其他与美国有关联的证明,入境移民检查人员有权不准其入境,并取消其美国永久居留权。

世界日报记者于金山纽约报道,依过去的惯例,在国外停留超过六个月以上的绿卡持有人,曾在美国如无犯罪前科或在外国犯了重罪,一般都能凭回美证返美。第五巡回法庭的判例,大幅减低了回美证的效力。

联邦上诉巡回法庭在判决书中称,“永久居民要符合回美国资格,该外籍人士应是依法取得永久居留权,至于在美国境外短期停留后回美,其间没有放弃永久居留权的事情”,判决书中又称,“单单是持有回美证,不能证明当事人有停留美国的意图和资格”。巡回法庭判决书说明,由于当事人长期停留在外,已没有必要留在美国,因此回美证已无任何实质上的意义。

这项判例的当事人及其子女,在国外居住将近两年,持回美证回美,但为入境检查人员阻止,并吊销绿卡。官司打到联邦上诉法庭,法官认为当事人与美毫无关联,绿卡已无意义,不得单持回美证入境。

移民法律界人士建议,持绿卡者如要在国外停留六个月以上,或须经常在国外停留相当时间,最好保有美国的固定住址,继续在美国纳税、在美国有直系亲属、有房地产或存款、保持美国的信用卡、驾照等,以免辛苦申请的绿卡失效。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欢迎给您喜欢的作者捐助。您的爱心鼓励就是对我们媒体的耕耘。 打赏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