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搞“村民自治”闹剧的骗人故事大解秘密

作者:福建省委政策研究室调研报告 2003年9月底 发表:2003-10-09 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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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前总统卡特热心于共产党搞的“村民自治”,下面我们要告诉读者的故事,就是对许多西方政客对共产党搞民主的最大讽刺!

2003年8月2日苏堤村在穆阳镇和苏堤村委会成员的操纵下,选举产生违法行为分述如下:

一、“违反选举规程”,程序一,不作调查摸底,民主评议,目的为了掩盖腐败的恶臭事实。

二、不作村财任期审计,无审计时间,无审计内容,无审计程序,无审计队伍,无财务监督小组。隐账、假账两届计达140多万村财,村民不如着落,民愤极大,村镇交结,攻守同盟,达到蒙混过关。就是这次选举违法的主要原因。主任陈华堂副村民主任把选票送给玉林村人林奶坤投票。

陈祥仔女子13岁可以替出外没有返乡的姐姐投票,当场被检举,票箱被封,封条是:(2003年8月2日14时封)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作出任何处理。在21时10分镇干部、村干部拿着票箱,无各片选举委员会成员监督,去下碓片重选,暗箱操作。纯脆的做假。制造了1个人120票的成果。第24小组村民投票一半,第26小组村民全数没有投票。无人监督的投票是无效的。选举委员会成员黄仁贵、黄璟、缪绍华说:重选的选票什么颜色他们都没有见过,而且开票的时间是3日零时避开监选人员和群众。镇委书记雷卫平强行开箱,失却公正。

我们要求,按章办事,按选民证,领取选票,集中人民会场,当众计票,当众开票(只设一个流动病人箱)这次投票是在穆阳镇的操纵下结合苏堤的老班子的产物,我们严正宣布:这次选举无效!

呈请福安市委派员监督选举,让人民认真选举大公无私者,不贪污者投上尊严的一票,使苏堤走上民主说话的道路!不纠正错误,我们将奉陪到底!

强烈要求重新选举的报告

苏堤村地处福安市西部,有农业人口4413人,是福安市447人行政村中最大的一个空壳村,杂居着56姓氏,有选民近2400人,没有集体的任何企业。自1997年福市施行“村民自治”以来,苏堤只有“村官统治”,没有政策,没有政治,没有民主!这次选举更是背离民意,背离法规。

一、中央明文规定:“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而苏堤村却用双轨制:有权者可以代替投票。如旧支书黄增华可以叫女儿代投;村民主任可以把票送给玉林人林奶坤投;无权人夫代妻、父代子也不行!

二、“村民组织法”第14条明文规定:“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可这次选举,却是特别。不仅没有公开计票,而且更没有当场公布。而是选择了半夜,更深夜尽之时,在没有群众监督的情况下,由支书黄裕贤、支委黄厦金及镇工作组和村委黄文质等一帮人一直计票到8月3日晨2点才结束,当场无人,无奈于下午3点,只好用红纸写上5个姓黄的贴出,以示选举完成了!

三、票箱设置不规范。按理应有一个投票的中心会场及一个病残的流动票箱,但这次选举的当权者却设立了六个投票箱,分六个投票站,便于用人替代。有一个女的自称投了三、四张票。苏堤尾的票箱清点时计256张,倒出时是264张,多出8张飞来票也无人追究!下碓片的票箱因违法,下午2时被封,入夜9点后却由旧村干及工作组没有任何监督的情况下,另拿票箱进行流动补足了黄金团120张票,群众说:不如由镇派,何必多此一举!这次选举,当权者事前的宗族活动、拉票活动非常猖狂,投票的违法行为比比皆是,程序违法,手段毒辣,怎能使村民信民?恳请领导派员深入苏堤村,在上级领导的监督下,在人民会场召开选举大会,让苏堤人民公开重新选举,呈请领导批复。

苏堤村25个生产小组代表:
二00三年八月十八日

主送:宁德地区有关单位
抄送:福安市、福建省、中央等

村民主任陈华堂贪污的报告
 
贪污是不讲时效的!一贯以权谋私的贪污分子陈华堂应该依法给予严惩。我们已多次向镇及市有关单位反映及报告,但至今没有回音,贪污分子仍然逍遥法外!

一、95年村干陈华堂承包苏堤供电所,当时每度电加收教育附加费6分钱,全年用电量975330万度乘6应合58519元,而陈华堂自己说上交2.5万元,交给村委1200元,余下3万多元都装入了自己的腰包,创造了光天化日之下,大胆吃公款的先例!我们从1996年起一直反映至今,强烈要求清算,并公诸于众!但有关单位不知何因,领导者不答复,贪污者也逍遥!

二、一贯私尽的陈华堂,以权谋私又三年了,苏堤财务一直不公开,在村民集体向地市上告之后,才将三年的帐一下子以统项的形式,一天公布三张,以便想溜之大吉。还有副镇长陈煌撑腰说:“苏堤财务公布了。”请问:苏堤村的理财小组至今还未成立,谁来审核财务?谁来承担这责任?上级下拨的项目也不要向户家收钱扫地。倒虹管工程只付几包水泥,却要付出4.7万元;苏堤村没有联网,怎么付出农网改造材料费3万元?如此公布,村民明白吗?

三、违法的付出,应该承担法律及赔偿的责任。中央规定,村委零接待,苏堤村却不理中央的政策。

2001年接待费4005元;2002年费4500元,2003年只4个月接待费794元,是谁来苏堤村进行接待呢?

中央严禁送礼,苏堤村干却大兴送礼民:2001年送面、桃子8300元,2002年送礼5022元,2003年送礼6182元(附公布数字),这难道不违法吧?还有大量的糊涂帐,如旅差费2001斩是5740元,2002年是8317元,2003年只4个月就付了7351元!“村民组织法”明文规定“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的标准,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可是陈主任可以座支,可以自行决定!2001年村干补贴7640元,2002年村干补贴11220元,2003年只有4个月却付补贴16000元。如此自作自是,村财不要不要清算呢?这叫什么“村民自治”?这是个人统治!恳请上级领导体恤村情民愤,为党作主,尽速派员深入苏堤村与群众选出的“村民经济管理审核小组”共同清算村财,给全村村民一个明白,也还干部一个清白。若有贪污,必将严惩不贷,恳请领导批复!

苏堤村25个生产小组代表:

二00三年八月十八日
主送:宁德地区有关单位
抄送:福安市、福建省、中央等

强烈要求有关领导派员深入苏堤村
纠正“村官统治”引导农民走上“村民自治”的正轨

当前以“三个代表”为指导,以政策法律为准绳,推进基层民主化进程,实现依法治国。然而,苏堤村却以党的方针、政策、路线背道而驰!村民意见纷纷,要求依法行政,真正落实“村民自治”!真正让人民当家作主!苏堤村地处福安西部,有农业人口4413人,是福安市447个行政村中最大的一个空壳村,没有集体的任何企业。自1997年福安市施行“村民自治”以来,苏堤村只有“村官自治”,没有政治,没有政策,没有民主,一切由支书说了算!难道支书就是天然的党代表吗?苏堤村没有政治,什么叫党的宗旨“为人民服务”,没有!党员没有表率作用,更没有先进性!苏堤党员从来不过组织生活,发展党员由支书高兴!苏堤村56个姓氏,支部也只有黄氏,支书黄裕贤,副支书黄富生,支委黄增华、黄夏金等等,所以1936年入党的黄老说:“苏堤支部必须整党!”苏堤没有政策,中央政策它不用,更不讲政策!苏堤村从来不开群众会,不宣传政策,也不让别人宣传政策。十五大老人要求在人民会场开会,传达十五大精神,支部不肯!十六大老人要求在人民会场开会,也不肯!庆祝50周年国庆也不给庆祝,反映镇领导后,才勉强交出人民会场的钥匙。3月29日苏堤全村25个生产小组决定在人民会场开会,学习“三个代表”,并将
公事进行决策!第5小组组长去拿钥匙,党支书黄裕贤说:“我宁愿让群众骂,也不给你们开会”最后村民为争取民主自治的权利,愤怒地冲门而入,进入会场内开会学习,还引起了一场官司!

“组织法”第22条规定:“村财6个月公布一次”而苏堤村三年也不公布!19条规定:“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而苏堤村却由支书说了算!

2001年苏堤村干部补贴7640元,2002年补贴11220元,2003年只有4个月却又补贴16000元,这是谁决定的?不仅没有政策,连起码的民主也没有!福安市长来村慰问老党员,党支书黄裕贤就带去慰问黄姓的,以合作社时期党的黄聘铃来代替52年苏堤村土改干部、苏堤村第一批入党、如今已76岁高龄、土改时任人大代表、妇联主席、初级社社长,如今瘫痪在床,正需人慰问的老革命、老党员谢翠玉。

苏堤村施行“村民自治”的四大民主也没有了!就说民主选举吧!苏堤村选举是在8月2日,党支书黄裕贤已进行了多次的宗族活动。特别是7月29日下午3点,通知黄姓集中坂头庵,党支书黄裕贤说:“这次选举大家一定要选姓黄的黄金团做主任,黄裕忠做副主任……”其中有正义感的很反感!就走出庵门,使这种活动成了公开的秘密!中央明文规定:“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他们运用各种非法的手段,并选择半夜进行了计票,至8月3日晨时2点,在没有任何群众在场监督的情况下,造出了黄金团、黄裕忠、黄锐生、黄文质、黄宗明等黄姓宗族不光彩的当选!因当场无人,无奈8月3日下午3点只好用红纸贴出,却忘池苏堤村56姓氏杂居的现实!连选举都无法公正,何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呢?一切由支书说了算,合作社店出卖、二次樟木出售、铁厂出租、南苋坂承包、河道挖沙,连罗氏宗祠的土地出卖,也由支书说了算!从来不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决策?

经济的暗箱操作、政治思想的淡薄、村务的独断专行,苏堤已背离了中国共产党指出的路线,成了黄家的天下,支委五人姓黄,村委五人姓黄,这种局面难道与穆阳镇政府的指导无关吗?我们强烈要求宁德地区有关部门尽速派员深入苏堤实地进行查处,挽救“村民自治”。共产党赋予村民当家作主的政权,旁落在私人的手里,用作发财的工具。苏堤已成空壳村,恳请领导体恤民情,为党作主,为中国共产党用千万先烈换来的政权永不变色,请尽速行动,恳请给予批复!

苏堤村25个生产小组代表:

二00三年八月十八日
主送:宁德地区有关单位
抄送:福安市、福建省、中央等
控告状

原告:福安市穆阳镇苏堤村,村民小组长。

被告:福安市穆阳镇苏堤村,副村民魅纬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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