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人权组织关注密审阎军案

发表:2003-10-29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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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网上发表不同政见的文章而被逮捕的陕西网路活跃人士阎军,近日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秘密审理。阎军在看守所关押期间,不断遭到被唆使的犯人毒打。阎军一案已经引起海外人权组织的关注。

总部设在纽约的中国人权28日发出新闻稿说,本月24日9点30分,陕西省西安市中级法院秘密审理阎军,起诉书上所定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所谓的罪刑只是在网络上发表了批评中国政府的文章。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法院秘表示,阎军案件属于涉及国家机密,因此不公开审理。

在审理阎军期间,法院并没有通知阎军的父母开庭时间。阎军的父母是由其他渠道得知此消息后,赶到西安。但法院不允许阎军的父母旁听。阎军的母亲说:“审理结束后,她在门外对阎军说要注意身体,阎军对母亲说,他在里面被打残废了,快救我。阎军被打了,整个人瘦得不像样。一审批了之后没有结论。”

中国人权说,阎军是在今年4月2日被国安局的官员以谈话为名带走后,随即遭到关押,直到5月9日才宣布逮捕。他被关押在西安第一看守所期间,不断遭到警察唆使的犯人毒打,鼻梁骨被打断,脸、头部、身上遍布伤口和瘀血。打他的那些犯人告诉阎军说,就是打得你见到国安局的人什么都交待。

阎军把自己被毒打的事向警员控告,警员不于理采,阎军继续被毒打,以致住院治疗将近一个月。
为了活命,阎军将自己被毒打的经过写成控诉材料。但是看管当局无视法律存在,至今不把控诉材料交检察院。

阎军的父母自23日到西安之后,一直在找有关部门控诉,希望有人可以救儿子一把。但到目前为止有关部门官员互相推拖责任。他母亲说:“案件到了法院,检察员推得一干二净,说与他们无关。犯人挨打了是看守所的事,不是他们的权限,他们不管。他们要把控诉材料转到西安市国家安全局。”

阎军于94年毕业于陕西省师范学院,之后分配到西安市一所中学任教。在93年3月他曾因为撰写文章和参与异见人士的呼吁信,而被有关当局关押长达一年三个月。

中国人权主席刘青说,阎军只不过是在网络上有温和的对中国政府的批评文章,他因此遭到几次的关押。纵容唆使犯人对他毒打造成重伤,严重违反践踏人权。同时,无法递出连控诉书,已经违反中国监狱和看守所的法律。

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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