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刊物暗中为郑恩宠伸冤

发表:2003-11-14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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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上海第二法院以“境外非法取得国家秘密罪”将“周正毅案”苦主代表律师郑恩宠判刑三年。郑恩宠案背后充满争议,但几乎可以肯定,这场风波不会就此结束。最近一篇上海市的刊物,就隐含了当地记者对郑案的“另类观点” 。
11 月5日上海《外滩画报》出现一篇有关“周正毅案”苦主代表律师郑恩宠的报道,该文表面上仍是为上海当局解释郑恩宠为何会被判刑,但该文末段还是提到:郑恩宠“的收费在同行中是很低的”。较早时有媒体报道说,郑恩宠这几年向当事人收取各种费用60万元,但这篇报导等于是为了郑恩宠辩护。

知情人士表示,该篇曙名“邓贺”的文章是为了隐晦地表达该刊记者和编辑的部分观点,希望能够抛砖引玉,引发中国国内媒体对这件事情的进一步关注和报道。写这篇报道的是两位记者,一位姓邓,一位姓贺,但是由于许多重要内容被删除,违背了记者本意,记者不得以将各自名字的后两个字也一并删除,以示不满。

可圈可点的是,该文还提到郑恩宠的案情属于“情节较轻的”的范围。这份上海刊物还指出:2003年5月28日,郑恩宠在其住处,将新华社2003年第17期 (出版日期4月30日)中的《强行拆迁引发冲突,记者采访遭遇围攻》复印件传真给“中国人权”组织。所谓“国家机密”,原来是一篇新华社稿子!

另外,该文引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检察官”说:“郑恩宠对指控的犯罪事实部分没有异议。”言下之意,是郑对部份事实有异议!

其实,不少上海记者都为郑恩宠抱不平:11月5日中国“上海记者家园”赫然出现一篇声援“周正毅案”苦主代表律师郑恩宠的声明。该声明据说是六位亲历其案的记者所写。他们认为:郑恩宠因周正毅案而被捕。

值得注意的是,刊登这篇声明的“上海记者家园”网站据说也惹了不少麻烦;而这个网站的所在地并不在上海,而在江苏省南京市;江苏省委书记不是别人,正是胡锦涛的共青团同事李源潮!

上海商人周正毅因为涉及不正常银行贷款及房地产项目而被捕,报导指周正毅可能和部份上海市领导有关,但这说法遭上海市否认。

今年较早前有上海迁拆户指周正毅不守信没有如期缴付迁拆费。有苦主代表试图上京请愿被捕;较早前苦主之一,香港居民沈婷试图上京请愿,据报也给身份不明的官员抢去身份证明文件而无功而还。

亚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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