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澜怒告媒体 “谁说我破产又离婚?”

发表:2004-01-12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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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有关人士处获悉,著名电视节目主持人、阳光文化媒体集团董事局主席杨澜近日“冲冠一怒”,以“严重侵害个人名誉、损害公司形象” 为由,将《21世纪人才报》告上法庭,要求《21世纪人才报》立即停止侵害并赔礼道歉,同时象征性地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人民币1元整。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已于1月5日正式受理此案。这是2004年法院受理的我国首例名人名誉侵权案。

  《杨澜注定破产》一文惹是非

  2003年12月26日,重庆《21世纪人才报》在北京异地出版的《欢乐城市》周刊,在头版头条位置以《杨澜注定破产》作为通栏标题,并用A02、 A03几乎两个整版的篇幅,发表了署名“本报记者陈杰”的长篇文章。文章中称“杨澜抛售阳光卫视,两公司被停牌”、“杨澜现在的资产可能是负值,甚至连自己的东西都可能用来抵债”、“杨澜与丈夫吴征已经离婚”。杨澜在诉状中称,这些内容纯属捏造和无稽之谈,不仅严重侵害了她个人的名誉权,而且也损害了作为香港上市公司的阳光文化媒体集团的形象。她表示,坚信法律终将还事实以本来面目,并为她讨回公道。

  杨澜两次交涉无回音

  杨澜的委托律师杨令洲昨日告诉记者,杨澜之所以到法院起诉,除了认为该文章严重失实外,还因为对方对杨澜提出的交涉“至今置若罔闻”。

  杨令洲律师说,在《欢乐城市》周刊的文章发表后,阳光文化媒体集团曾委托卓亚律师事务所两次致函重庆《21世纪人才报》和合作出版《欢乐城市》的北京欢乐传媒有限公司,就《杨澜注定破产》一文提出交涉,希望以“道歉并更正”的方式解决此事。但对方至今没有作出任何答复,对文章内容的真实性既不否认也不承认。“忍无可忍之下,为了维护人格尊严和商业信誉,杨澜决定委托北京尚公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

  索赔1元钱只为澄清事实

  杨令洲律师说,因为《欢乐城市》周刊上标明“《21世纪人才报》编辑出版”,用的也是《21世纪人才报》的刊号,所以杨澜向该报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避免对方对管辖权提出疑义,希望能尽快有个结果。“杨澜并不在乎赔偿的数额,关键是要对方对失实报道承担必要的责任,澄清事实,所以经商量后,提出象征性索赔1元钱。”他说,法院已经于1月5日正式立案,何时开庭还要等待法院的通知。考虑到被告答辩、举证、交换证据等需要一定时间,估计要等到春节后才能开庭。

  报社总编赶到北京协调处理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21世纪人才报》,该报编辑部负责人说:“我们内部正在处理协调,报社总编也已经赶到北京,不可能置之不理。对那篇文章的真实性,我们不敢评价,因为《欢乐城市》周刊的稿件不经过我们这儿,你应该直接去问他们。”

  记者随即打通了位于北京的《欢乐城市》周刊编辑部的电话,接电话的女士说:“是有这事,我们正在通过律师协调,有专人负责处理,具体情况我们都不太清楚。”她还说:“写那篇文章的陈杰是我们的记者,他现在不在,我们不要求记者坐班。”记者提出想采访陈杰本人或者《欢乐城市》周刊负责处理此事的相关人士,被告之“陈杰的电话我们不方便透露,专门负责这件事的人也不在,要不你换个时间再打来试试吧”。

  “杨澜其实很大度”

  阳光文化媒体集团有关人士称,“过去一段时间,也曾有纸质和网络媒体对杨澜和阳光文化作过一些失实的、甚至歪曲性的报道,杨澜很大度,始终抱着谣言止于智者的态度,保持了克制和忍让。但这次,《欢乐城市》的文章实在是太过分了!”

  记者提出想采访杨澜本人,有关人士表示,因为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所以杨澜不方便公开发表意见。(来源: 现代快报 记者 冯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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