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一言 : 不合法权力合法化必由之路

发表:2004-03-11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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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断言:一个不合法的政权唯一出路就是通过合法的民主授权程序取得合法的地位。舍此没有它路可走;坚持反民主向方必然是死路一条。

桃木剑网友给我提出如下问题。我看后觉得值得一议。

强者夺取了权力成为了统治者后,“ 民众质疑其合法性,不承认这个政府。那就使双方陷入战争状态,结果是双方中的强者得胜以强力压服对方。 ”

我试从道德、事实和法律三个角度谈谈我的意见。

[ 一 ]
这个判断本身是不道义的,因为它把“ 双方陷入战争状态”之罪责归咎于“ 民众质疑其合法性 ”。这好像说,因为你村民不承认强盗打劫的“合法性”,所以,结果引起强盗奸杀掠劫村庄。村民成了罪人了。“ 双方陷入战争状态 ”的根源是强者暴力取得政权后,把非法权力强加于民。没有把非法权利强加于民在先,就不会有“ 民众质疑其合法性”在后。

所以合乎道义的陈述应该是这样的:“若统治者强迫 民众接受其非法权力,但民众不屈服,那就使双方陷入战争状态。”

说事论理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不能某一标准是为你所设,另一标准为我所用。你夺取了权力强者可以任意用杀人的手段制造战争状态,别人只用思想表达对你合法性也不准。这分明是强盗逻辑。所以上述“ 陷入战争状态”的命题是把强盗逻辑强加于人。提出这一命题者,要么是是非不分,要么是认同强盗逻辑。

“ 结果是双方中的强者得胜以强力压服对方”在道德上也是不尽不实。若枪杆子出政权的强者再胜,当然是以非法和非道义的强力压服对方;人们普遍不接受这种压服。若民众方面胜,且恢复原有的合法政权,当然也是“ 以强力压服对方”,但这是合法也合乎道义的压服;人们大多接受这种“压服”。关键在于是哪一方胜,胜后用甚么方式和理由“压服”对方。

[ 二 ]
当然提出题命者会说,他不是谈是非道德,只是就事论理,理性地讨论问题。

好的,我们就谈理性和事实吧。理性就是排除感情的干扰,从实际出发进行分析归纳推理,得出一个有利于己且双方都能接受的可行解决方法。

“ 民众质疑其合法性,不承认这个政府。那就使双方陷入战争状态…
” 这个命题暗藏一个前提: 民众质疑其合法性= 陷入战争状态,所以这个判断本身就不理性。因为它歪曲了事实真相,真相是:暴力取得政权的强者把非法政权强加于民,因而有可能引起战争。

其次,要搞清这里的“ 战争状态”实指甚么:是开枪发炮的热战?还是思想对抗、还是和平的不合作运动?……等等。“ 强者得胜以强力压服对方”,从全文看来是指热战。若指热战,那只是多种可能中的一种可能;应指包括非热战,才合理。提命题者把只是其中一种可能说成是“ 那就使”的“必定”,即以一种取代全部,即不尊重事实,也不是理性的陈述。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 民众质疑统治者的合法性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会引起战争。在政治世界里的“和平演变”这个词,和天鹅绒革命的事多少说明这个问题。共产党质疑国民党政府的合法性(这里不讨论其是否合理)引起战争,民进党同样质疑国民党政权的合法性,却没有战争。

理论和逻辑也告论我们,民众质疑统治者的合法性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会引起战争。

民众对非法政权所采取的态度,一般是不承认其合法但认受其统治。
很多人把“合法性”和“认受性”性混为一谈。合法性是指权力的来源,是指权力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取得。(下面再详谈),而不是指没有人敢反对就是合法、群众拥护就是合法、听取民众意见就是合法。认受性是指同意忍受你的统治,当然若这同意能赋予合法程序确认,是可以和合法性重叠的;但绝大多由情况下是指无可奈何地被迫接受,或在利益取舍决定忍受。例如,黑社会向小商贩收保护费,小商贩都
照交了事,这是小商贩忍受,黑社会获得了小商贩的“认受性”。但是,我们不能说这些收保护费的黑社会具有“合法性”。

忍受你的霸道行为、忍受黑社会、忍受非法政权统治,是一种认受性,有这种认受性作缓冲,民众不认同专制统治的合法性并不必然会引起战争。

民众质疑其合法性= 陷入战争状态理论提出的目的是用战争罪名加诸民众,想从道义上取消民众反抗不合法政权正义性,让非法政权取得道德的制高点。想从民众恐惧战争的心理,瓦解民众反抗非法权力的意志,强化非法政权安全网。

民众质疑其合法性= 陷入战争状态,的断言既不是合理的归纳分析,也不是事实真相的陈述。所以是不理性的。

[ 三 ]
从法律角度谈一个政权是不是合法,不是根据有没有人敢反对、不是根据群众拥护不拥护、不是根据统治者听不听取民众意见来决定;而是根据这个政权的权力是不是经合法途径和程序取得来决定。

从历史的度来说,政权的合法来源可以强说权力天授,或根据血统。但今天人类文明精神对权力合法性只有一个检验标准:是不是由法定程序的人民授权。权由民出则合法,权由力(枪)出就是非法。非法政权不论搞出天灾人祸还是创出太平盛世,都不能改变其非法性质;只能改善被统治的民众对的认授程度。

具体地说,一个政权是否合法,由是否是经过“公平公正公开定期而又有竞争”地选举出掌权和立法者决定。是则合法,否则非法;别无其它任何可取代的标准。

对不合法政权,并不是非把它推翻不可。对不合法政权容忍,说明人民是理性的。在人民容忍非法政权其间,促进非法政权合法化是可行且最佳的方法。合法化和民主化是同一个意思。只要非法政权向人民开放,并由人民在独立自由情况下,作出选择,即经过民主选举,这个政权就合法了。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非法政权,特别是其取得权力的初期或取得成绩期间进行民主选举,赢家大多都是原非法拥有权力者;顺利地把不合法政权转化为合法。若从个人角度来看,今天的俄国还是由苏共取得合法权力。普京不是苏共的特务头子吗?现在俄共或原苏联加盟国中的掌权者有多少不是原共产党高官?

这里的所谓法,必须是符合自然法正义法,而不是由非法权力者度身定制的为我所用的“法”。自己制定法律规定自己合法,归根究底还是非法!

“民众承认这个政府,或者更准确点说,民众愿意他来统治自己。那就意味着,强者首先具有了立法的权力。” 事实上,即使民众不愿意由非法政权来统治,它也照样有立法权力,因为它手中已经有了政权了,有了政权就可以强行立法,强行施法。可以立法并不等于合法立法。君勿忘,日本侵占我们国土后,也“有权力”立了法、颁了法、行了法。你能说它这不是立法吗?你能说这个立法是合法的吗?

民众反对非法者立法会引起战争吗?

可能会,但不是必然会。可见,“ 如果民众不满意其立法,并且通过不合法律的斗争方式来要求统治者按自己的意思立法,那就分不清谁拥有立法权,也就是分不清谁是统治者,这必将导致国家的崩解进入战争状态。 ”这个论断是不全面的。张志刚事件,民众导致废除收容法,引起战争了吗?你敢说张志刚事件中民众诉诸舆论压力是合“法”的?包产到户是用合法还是“ 通过不合法律的斗争方式来要求统治者按自己的意思”争取到的?

我们可以看到,反抗非法政权是民众的权利,是正义行为,道路是可行的。

民众反抗非法政权方法有多种,历史经验、现实展示、理论逻辑都告诉我们,用和平方式为最佳。

非法政权要生存下去,在今天的人类文明现实下,唯一安全且可行办法就是让自己非法权力合法化,即用民主程序取得权力的合法性确认。舍别无它法。

2004/3/11

附:桃木剑的转介文字

张三兄,

我的认识人权贴出后,与一叫甜瓜的人辩论至最后,终于逼出了他的如下明显的观点,贴上给兄看看,看了就可以知道这路可还真长了:甜瓜说:

既然强者夺取了权力成为了统治者,就有两种情况:
1 .民众质疑其合法性,不承认这个政府。那就使双方陷入战争状态,结果是双方中的强者得胜以强力压服对方。

2 .民众承认这个政府,或者更准确点说,民众愿意他来统治自己。那就意味着,强者首先具有了立法的权力。

统治者立法。如果民众不满意其立法,并且通过不合法律的斗争方式来要求统治者按自己的意思立法,那就分不清谁拥有立法权,也就是分不清谁是统治者,这必将导致国家的崩解进入战争状态。

所以民众应以法律许可范围内的方式要求修改法律。但要记住,决定权是在统治者手里。如果民众想要决定权,就事实上取消了统治者的地位,必将使国家崩解陷入战争状态。

最终,通过合法的斗争,民众获得了一定的权利。但这个权利虽说是通过斗争取得,但仍然是统治者赋予的。统治者可以赋予你权利,同样也可以剥夺你的权利。

民众的权力与政府的权力达到制衡,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说国家主权可以分成两块,一块给民众,一


桃木剑(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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