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女被迫卖淫案”的黑幕

作者:冯良 发表:2004-06-07 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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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曾轰动一时的中国“广州毒女被迫卖淫案”近日再成焦点,由于广州当局在案件被揭发18月后才决定拘留涉案主要当事人,致使其中一名主要关键人物有充裕时间全家出逃.最可疑的是,案中最关键的证物,竟然都不翼而飞.现时社会上有一种声音指,广州当局负责官员有失职之嫌,甚至有人怀疑案件背后有不可告人的黑幕。

据《新快报》,《北京青年报》等中国媒体报道, 6月2日,曾经轰动全国的“广州长洲戒毒女被迫卖淫案”再次开庭,涉案的三个戒毒所主要负责人之一---长洲戒毒所的上级单位广东省第二工人疗养院原副院长刘国华第一次出庭受审。此时,距离2002年3月19日广州警方捣毁长洲戒毒所,已经是2年零2个月有余。

据指出,这件重大案件中的关键证据,竟然在送交有关部门后“缺失”了。原戒毒所的“出所审批表”、“强制戒毒决定书”等书证;以及案件披露之前,赵世龙等人暗访时录下的录音和拍摄的胶卷等物。而记者艰辛暗访、取证时拍摄的照片等重要证据,却在送交有关部门后不翼而飞。 据指出,广州的中国检察院和公安部门对于证物缺失问题的说法互相矛盾,因此有理由相信有人撒谎,甚至有人怀疑在检察或公安系统中有人故意替被告开脱。

事实上,“广州戒毒女被迫卖淫案”由被捣破至今两年多,事件一直是疑点重重. 2002年3月14日晚,广州《羊城晚报》记者赵世龙接到受害人的举报,称长洲戒毒所长期与鸡头勾结,贩卖戒毒女胁迫其卖淫。赵世龙等记者透过几天的卧底调查,取得了第一手的证据,之后直接向广州市公安局报了案。

在记者的大力协助下,广州警方于2002年3月19日铲除了这个“黑心”戒毒所,并抓捕了多名鸡头。当年12月25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对直接贩卖戒毒女的戒毒所中队长陈太中、管教邵丽爱及鸡头毛祖富、王先珍等6名被告提起公诉。

而在此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罪责的原长洲戒毒所所长罗贤文,却仅仅被关押了15天后就得以“取保候审”;罗贤文的上级、原广东省第二工人疗养院院长张一平和副院长刘国华,也一直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

2003年2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第一次开庭审理,涉案的鸡头和戒毒所管教等6人被告被控“组织、强迫卖淫”;而戒毒所的责任人仍然不在被告之列。

此事经多家媒体、尤其是2003年7月14日的央视《新闻调查》栏目披露之后,加上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批示要“整顿广东政法干部队伍”后,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才对张一平、罗贤文同时立案。又过了两个月,到2003年9月16日下午4时,黄埔区检察院才以“滥用职权”罪名,对张一平、罗贤文实施刑事拘留。之后,刘国华也被立案调查。而此时有关部门才发现,张一平已于7月中旬举家潜逃。

《北京青年报》还引述赵世龙还指出:和张一平一家同时消失的,还有戒毒所贩卖戒毒女卖淫等得来的上千万“黑金”。

目前,张一平与其妻及子女均下落不明,有关部门表示,对张一平正在追捕之中。“但我查过,”《北京青年报》引述赵世龙说,“不知为什么,张一平没有被列入通缉犯的名单。”

最不可思议的是,此案背后似乎涉及某些黑势力在幕后操控,揭发此的记者赵世龙已在去年秋天被逼离开了广州。据报道,赵世龙揭开了长洲戒毒所的黑幕,而他的人身安全却开始遭受威胁。那一段时间,频频有骚扰电话找到赵世龙,有的还威胁说:难道你就不担心你以后的安全吗?

2003年8月初,一个著名记者网站上出现了赵世龙可能遭受迫害的呼救帖:“面临着人身安全无法保障的问题”,“本人在广州素与人为善,如遇不测,定为长洲戒毒所所长罗贤文所为。”

此案发展至今,已经成为中国司法公正的一个晴雨计.有评论认为,如果连一个广州的检察公安系统都可以如此,中国的司法和执法系统的公信力可能会大受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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