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水狱中传书:“我被诬陷栽污”(多图)

发表:2004-08-01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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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人士刘水因“嫖娼”于5月2日入狱,被判处收容教育两年,刘水的狱中生活已过去三个月。期间,除了一次戒备森严的律师接见外,当局断绝了刘水和外界的一切接见、信件等联络。最近,大纪元得到了刘水从非正式途径向狱外的传书,他在信中表示自己清白,没有“嫖娼”,“我被诬陷栽污”。

为了保护相关人员的安全,刘水三页信纸的内容,我们只公开刘水对自己被诬蔑陷害过程和一些相关内容的叙述,信件部份内容抄录于下:

×××:您好

事出突然,……。

…… 我这次完全是被诬陷栽污,搞臭我的名声。于我同抓的是江西来深(深圳)假期游玩的吴伟如(……现回家乡当高中教师),他住在我家,5月2日晚,与他在莲花山登高观夜景后,沿深南路看夜景,走到中信广场两人走累了,就去后面吃西瓜,准备松骨休息身体,刚进按摩院几分钟,数十位便衣警察破门而入,诬陷我们搞色情活动,并诱供我,只要按照警方的意思来承认,就可罚款放人。结果这完全是一个圈套,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早就跟踪我了,要抓的目标是我。3日凌晨,在南园派出所,吴伟如被释放了,我未往法庭审判,判我收容教育两年,大致情况就这样,我跟吴认识许多年了,一直怀疑他是警方内线。

……来看我,地址:南山区西丽镇龙珠四路市收容教育所二中队,接见时带上身份证。

刘水

×月××日晚于二中队×××房

刘水的朋友张津郡在《刘水事件始末》一文中,详细的披露了刘水一案的过程,他说他在收拾刘水物品时,在刘水家中发现刘水被逮捕的当天他没有带钱包外出,张津郡得到结论,“这说明刘水那天并没有带钱,也没有要去消费的计划。”

7月1日,警察在侧严密监视,刘水的律师同刘水有过一次30分钟的会面,律师向刘水提供了法律方面的建议,转达了外面的问候,表示要帮助刘水复议。7月27日,刘水律师得到深圳市公安局的通知:刘水的行政复议维持原判。为此,刘水的家人准备提起行政诉讼,用尽法律手段。

刘水的朋友质疑:刘水和吴伟如同“罪”被抓,当局为甚么释放吴伟如,重罚刘水?刘水的家人委托朋友要求接见,当局为甚么严厉禁止?刘水从狱中传话表示要寄信,为甚么当事人没有受到一封?刘水是真是一个“嫖娼犯”吗?当局为甚么要牢牢的限制一个“嫖娼犯”的通信接见呢?

保卫言论自由人权同盟近日设立了“签名呼吁释放清水君和刘水”,呼吁公众关注。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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