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姐到底受过什么酷刑

发表:2004-09-08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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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姐,本名江竹筠,地下党组织内一般都称她“江姐”。1948年初,她的丈夫彭咏梧(中共川东临委委员、下川东地工委副书记)在下川东领导农民暴动失败、不幸牺牲。她忍住悲痛,要求地下组织将她派到下川东,继续从事农村暴动的准备工作,不料于端午节后因上级领导叛变出卖而被捕。正忙于打内战的国民党当局为了防止后方农村暴动,急于从她口中得到有关地下组织情况,对她施用了酷刑,但她任凭拷打折磨,坚不吐实,关押至1949年11月14日被杀害。

  在人们所熟知的江姐的动人事迹中,有两个最让人印象深刻、过目难忘的情节,一个是她亲眼看到了被国民党当局杀害后悬挂示众的她丈夫彭咏梧(小说等文艺作品中叫彭松涛)的人头,另一个是她被捕后遭受了以竹签子“钉手指”的酷刑。

  遗憾的是,这两个震动了亿万公众的情节,恰恰都是虚构的。

  虚构这两个情节,并非是在作者们创作小说时,而是在他们写革命回忆录---报告文学时,甚至在此前为青少年作烈士事迹宣传报告时就开始了。后来刘德彬在一份回忆材料中坦诚写道:“事实上,烈士的一些英雄事迹也是被夸大了的。如江姐受刑本来是夹竹筷子,把它改成了钉竹签子;全文背诵《新民主主义论》,实际上是提纲和要点;江竹筠并未见到她丈夫的人头,而把她说成见到了。”

  1949年11月30日,人民解放军接管重庆。在国民党当局溃逃前夕,对渣滓洞、白公馆等地关押的政治犯实行了血腥大屠杀。12月初,分别在11月27 日大屠杀之夜从渣滓洞、白公馆脱险逃生的刘德彬、罗广斌等到“脱险同志联络处”报到集中。随即被安排到“重庆市各界追悼杨虎城将军暨被难烈士追悼会”组织部协助工作,参加整理烈士传略,提供给烈士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烈士参考。

  1950年1月中旬,罗广斌、刘德彬等将有关材料整理成大会特刊《如此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蒋美特务重庆大屠杀之血录》,印行3000册,分送有关单位和烈士亲属。其中,“被难烈士事略”中的“江竹筠烈士”一则,对江姐被捕后的受刑是这样介绍的:

  特务们一点不放松她,戴重镣,坐老虎凳,吊鸭儿浮水,夹手指……极刑拷讯中,曾经昏死过三次……

  可见,在早期的介绍中,江姐所受的酷刑并没有什么竹签子“钉手指”,而只有一个“夹手指”。这个“夹手指”,即刘德彬后来所说的“夹竹筷子”,是通俗的说法,其实它就是古已有之的一种酷刑,名叫“拶”,拶,是旧时酷刑的一种,以绳穿5根小木棍(比吃饭用的筷子略粗)为刑具。行刑时,将受刑者手指分别套入木棍之间,用力紧收,叫“拶指”,简称“拶”。

  

(《文史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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