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失语才最耐人寻味

作者:郭松民 发表:2004-09-09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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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郎咸平引发的风波中,“经济学家集体失语”一度被做成大字标题出现传媒上。这都全怪我们的记者和受众太天真,还是在以“社会良心”的标准来要求他们。其实,在我们主流经济学家们的“精神之根”所在地美国,大家都知道“经济学家就是为利益集团服务的”,连经济学家们自己也不否认。区别在于,美国的利益集团之间的力量比较平衡,所以,如果一个集团的经济学家想把本集团的利益冒充成全民的利益,往往很不容易。

明白了这一点,就不会对主流经济学家们的“发声”抱过高的期待了。他们将站在谁的立场上?他们将支持谁?反对谁?这些问题就是用脚后跟想也能想的出来。当然,我觉得倒也不必因此过多地责怪他们,有道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你又没有聘人家当“独立董事”,又没有给人家付“出场费”,难道还能指望人家替你说话不成?

所以,争论到了今天,经济学家们“失语”也好,“发声”也好,都不重要。政府的失语才是最耐人寻味的,因为“国有资产”正是被政府直接管理着的。政府不说话,郎咸平和他的对立面的争论就显得很滑稽。就好比一个路人看到一个形迹可疑的人从一户人家的院子里背着包裹出来,疑心他偷了东西,上去争执起来,但主人却袖手一旁,若无其事一样。

当然,严格说起来,政府也并不是这户人家的真正主人。因为所谓“国有资产”,其实就是“全民所有资产”。它的来源包括:解放以后没收的官僚资本的资产;高积累时代通过“剪刀差”从农村提取的剩余、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为承诺,从城市工人那里提取的剩余;以及用我们交纳的税款进行的投资……,等等。这些财产,13亿人,人人都有一份。如果一定要分,所有的人都有主张的权利,绝不能任由少数政府官员和“企业家”私相授受。

全民作为“国有资产”的真正主人,有绝对的权利要求知道真相。政府虽然对“国有资产”有充分的使用权和处置权,但同时也对全民负有“信托义务”,即必须为全民的利益而使用或处置这些财产,不允许仅顾及自己的利益,更不允许只顾及少数政府官员的利益。在这一点上,郎咸平关于“保姆-主人”的比喻,我觉得如果用在“政府-全民”的关系上,也是很恰当的。

郎咸平提出来的,实在是一个大是大非问题。这样一个问题既然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政府就不能通过恪守沉默是金的原则来含糊过去。郎咸平说的对,还是不对?如果不对,他错在哪里?如果是对的,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是不是应该像郎咸平建议的那样用行政命令停止一切MBO?如果暂时还无法确定对错,那么什么时候启动调查程序?郎咸平的矛头所向虽然是海尔、格林柯尔以及TCL等企业,但需要站出来回答问题的,应该是政府。政府无权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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