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电力集团原总经理受审 审计署再揭国电黑幕

发表:2004-11-03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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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华中电力集团公司原总经理林孔兴与其妻王萍因涉嫌受贿在湖北省随州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此案的审理吸引了全国众多媒体的关注。

林孔兴一案,系近两年强劲的审计风暴“卷”出的电力系统腐败窝案之一。

据了解,去年国家审计署通过审计查出5起大要案,其中难度最大、最曲折的是审计林孔兴一案。林案牵涉到“原国电”高层30多人,此外还牵出12起案件,目前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人数已超过35人,其中有副部级、正厅级干部。最高检察院将有关案件指定湖北省检察院办理。

林孔兴现年64岁,曾担任华中电业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华中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正厅级,享受副部级干部待遇);林妻王萍62岁,曾任华中电力开发公司政策调研员(正科级)。

 林孔兴夫妇同堂受审

据检方指控:1998年至2002年期间,林孔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妻子王萍收受他人贿赂3次计人民币35.9572万元;单独收受他人贿赂1万元。   

审计署报告披露林孔兴问题

今年6月,当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宣读200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后,一批触目惊心的违法违纪事件公开在阳光之下。

其中,李金华披露国家电力公司原领导班子决策失误造成78.4亿元重大损失,同时还有45亿元的国有资产流失,以及涉嫌个人经济犯罪12起,涉案金额10亿元,其所涉金额之高、面积之大,位列本次审计风暴所公布的所有违法违纪案件之首。

审计报告甫一出炉,社会各界无不瞠目。国家电力公司,一时成为人们关注的“众矢之的”。

事实上,国家电力公司已于2002年被拆分。国家审计署开始着手对“原国电”展开全面审计之时,其总经理高严(部级)携款外逃。另一些高层人员则被拘捕。

但原国电公司的重大经济问题却并没有因人散而“曲终”,长期的决策失误、僵化而富于官僚气息的管理体制,到底给全国的电力系统带来了什么样的恶果?此次审计署所公开的违法违规事实,揭开了冰山一角。

华中电力集团也是“灾区”之一。审计署报告披露了林孔兴的问题,林孔兴原任华中电力管理局局长、华中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报告称,其在任职期间,以权谋私,其女儿、女婿等在承包电力工程、向电力单位供货中暗箱操作,弄虚作假,非法牟利8286万元。

林案牵涉到“原国电”高层30多人,并最终牵出12起案件。据公开的报道称,目前已有35人受到司法机关处理。但记者在庭审过程中获悉:这起窝案受司法追究的远不止这个数字。   

装修工程审计撕开黑幕口子

据“特派办”透露,整个华中电网审计的突破口是从华中电力开发公司中天山庄项目打开的。

一进审计点,特派员就抓准了审计重点--山庄装修工程。

从银行查资金流向得知:工程尚未开工,华中电力开发公司就向一家公司预付工程款498万元。再查,收到该笔工程款的第3天,账户被注销了,却又在同一银行重新开户,其中200万元已打到湖南外建九公司。

接下来疑点频现:装修公司在开工前频繁提现;工地上既没有湖南的施工单位也没发现在湖南采购装修材料。据此推断,200万元可能被用于行贿。但证据呢?追到湖南外建九公司发现,该公司不仅收到了这笔200万元的“工程款”,还有从华中电网辖区多家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款。但所收款项均和工程无关。

钱都到哪里去了?调查发现,所谓湖南外建九公司,不过是原华中电管局局长、华中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林孔兴的大女儿林海和其女婿用他人名字注册挂靠的企业。在清理账户时,多家类似的林家公司赫然入目。

钱究竟都到哪里去了?答案出人意料:“洗钱”公司。此前,包括那200万元在内的一笔笔“黑钱”,在林氏家族的“企业”间被倒来倒去,最后再到深圳、东莞等地,通过当地的“洗钱”公司洗出境外。

能揭开200万元真实“身份”谜底的只有一个人--白宏伟,装修公司的老板。

这是个“双线人物”。白向上直接和藏在幕后的重量级人物林孔兴联系,向下则和林家的“马仔”们联系。

追踪3个月后,湖北检方在广东将在逃的白宏伟抓捕。据白供认,他一共在华中电网承接了4项装修工程,付给林氏家族“回扣”500多万元(含中天山庄200万元),为林家装修垫付了40万元,林只给了他10万元。

“双线人物”白宏伟还牵出了另一重量级人物--华中电力集团公司信阳华豫发电公司原总经理裴传楷。据白揭发,他在承接该电厂宾馆装修工程后,免费为裴家装修,光中央空调就花了20万元(后经查证为14万元),共向裴行贿40万元。

据办案人员介绍,根据审计结果,林孔兴为其女儿、女婿(在逃)非法牟利8286万元。然而我国《刑法》规定的“为亲属子女谋利罪”规定的范围比较狭窄,依该规定无法对林孔兴定罪。此外,这8286万元的非法利益牵涉面又相当之广,林的大女儿及女婿均在逃,证据上也难认定。

此案为华中电网的一系列案件提供了重要线索和铁的证据。

  外逃高官之子牵出一串贪官

今年初,中纪委和最高检将牵涉到华中电力集团的系列案交湖北省检察院办理。其中因涉嫌行贿罪被立案的高新元令人侧目。

不仅是因为高新元对这起窝案同样颇有“贡献”--他也牵出了众多电力官员,其身份也非“寻常百姓”。其父就是被中纪委追查两年之久、迄今行踪不明的原国家电力总公司总经理高严。

现年62岁的高严曾任吉林省省长、中共云南省委书记;1997年8月任电力工业部副部长、党组书记兼国家电力公司副总经理、党组书记;1998年4月任国家电力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2002年10月18日,即在原国家电力公司被拆分前夕,高严突然失踪,外界广泛猜测其外逃到了国外。但直到现在,其究竟身在何处,对公众而言仍然是一个谜。

高严潜逃,震惊国人。针对其失踪的情况,电力系统纪检部门进行过内部通报,对高严腐败案的定性是:“背叛党和国家,生活腐化,侵吞巨额国家财产,对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负有直接责任”。据有关媒体报道,其人包养女主持人,指使情妇转移赃款,在云南和国电大搞腐败。

“上阵父子兵”,身为电力高官之子的高新元,在电力系统内谋取私利可谓顺风顺水,其父明里暗里支持他捞工程,高新元遂有机会频频向电力系统的工程项目插手,并将众多地方电力系统官员拉下水。

据办理此案的检察院介绍,高新元利用其父的官位谋取私利,为帮人拉工程充当掮客,代人大肆行贿,从中赚取酬金。

由于怀疑其可能协助安排高严出逃,中纪委对高新元实行了“双规”。

高新元接受中纪委审查后,交待出了很多自己的经济问题,由此牵涉出众多地方电力系统官员。其行贿的名单中,包括了洛阳电业局原局长、河南省电力公司原副总经理高航,陕西省原电力局局长赵杰臣等人。

今年8月,武汉市中级法院以行贿罪一审判处高新元有期徒刑5年。判决书认定:高新元在1999年至2002年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电网公司华中公司原副总经理高航(副厅级干部,被武汉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陕西省原电力局局长赵杰臣行贿港币10万元、美金9000元和价值人民币 2.8万元的劳力士手表一块。

知情人士称,牵涉高新元案件的官员目前进入司法程序的不过是冰山一角。据高新元自己供认,他还曾为人介绍过西北电网局办公楼工程、华北电网局建筑工程等。上述工程牵涉到哪些人,具体是什么性质,目前尚无定论。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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