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心”是如何丢失的

作者:汉心 发表:2005-03-02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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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圣人恒善救人,而无弃人,物无弃材,是谓袭明……”“上善如水,水善利万物而有静,居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矣”- - -老子

中国,所谓“孝悌、节烈”之所以成为维系社会和家庭伦理的理想品质受到特别关注和重视,恰恰反映了这是一种稀缺而难于推广的社会品性,试想,当一种本应是普适而为公众所接受的日常法则被当着经典不得己通过官方强制力和民间家法予以匡正时,其反映出的事实则是:因其悖离了人的自然伦常而具有强烈的惰性或残酷性,以致于人们由于在性情理趣上受到禁锢而纷纷予以弃置,从而使得社会为了维持其统制而必然加固这种秩序,按其意志强化“忠孝节义”以整合社会纲常、确保宗法组织与国家意志的统合利于维持所谓稳定性。故此,必然通过舆论炮制或强化某些极端的个案并加以无限放大其效用,试图以此营造一个符合宗法体制和朝庭操控的社会氛围。于是,汉代有“举孝廉”唐代有“孝悌为田科”,清代有“孝廉方正……”。而民间则有“卖身葬父”,“华山救母”等不一而足的人间想像性楷模……,由此可见其因缺乏人间性而仅止于口传书写而已。

家族宗法与皇权二元互动的两极选择是中国人数千年非此即彼的无奈处境,社会角色评估体系过于单一,迫使中国人只能被限定于家族和皇权的身份认同,长期置身于这种他证空间所内生成的文化定义对没有宗教救赎感的中国人来说,服从国家和宗族是自己社会角色归属的无奈选择,也是自我确认的必然命运。正因为如此,任何超越这两种限定的个人能动性都必然遭致社会以集体的名义进行挤兑排异,进而被逐出体制之外,权力认同和宗族肯定,这种牢固的组织由于隶属于皇权系统,成为国家构成的基本单元而具有对个人的绝对控制力,进而固化为中国社会持续稳定的法统,使得中国人在这种森严壁垒的等级序列中长期处于被动而丧失了主体的能动性,最终形成为苟全性命,避祸求福而心生机巧、通圆乖戾的人格生态。造就中国文化中阴阳之谋大行其道,巧言佞色、世故油滑的生存伦理成为朝野奉行的立身处世原则。所谓儒术道学,无非是一个“术”字涵盖了全部的精义。由此足见中国人的生存之危艰。鉴于此,做为中国人,无论其置身何种处境,免于恐惧,苟求活命都是所有诉求中的首选,“他人即是自已的地狱”〔萨特语〕作为中国人社会存在的事实不仅是一种普遍现象,更是一种宿命,一种浸透于中国文化母体之中难于祛除的病理因数,这种恶质化的社会生态派生的政教伦理由于信用稀缺必然诉诸于对暴力的过度依附和崇拜,从而生出不可胜数的恶法酷吏。沿袭至今的律法〔不是法律〕无不根源于国权压迫和制度信用失效而更多地借重严刑重典以实现社会整合,这种层层相因、暴力与权谋合力的社会结构不仅强化了人文关系的紧张感,同时也引发社会成员对公法的蔑视,从而助长民间争讼因对公法的失信而寻求非程式的暴力合作,互不信任,人人自危,政府功能异化为赋敛集团与民争利,其腐化的示范效应不仅软化了法度的刚性权威,同时也颠覆了公权的合法性基础,从而导致整个杜会秩序失范,使得社会管理成本一路飙升,公法执行因信用丧失而阻力重重。心理失衡裹挟着短视的利益诉求使得整个社会弥漫着仇恨、冷漠、贪婪成性的瘴气。趋利的本性由于道德缺席和制度失效而无限放大,从庙堂公卿到市井流民,信仰阙如和“唯物主义”掏空的心魂仅存下“现在时态”的利害算计。强势集团的攻心阿附和草根价层的刁蛮粗鄙同向彰显,各路浊流交汇共生,使得有限的资源因入不敷出而诱发层出不穷的恶行,因过度拥挤而引起对同类的强烈排斥和嫉恨。人人都是潜在的敌人,社会系统性的价值蔑视造成严重的道德堕落,从而导致整个社会关系纲常不振.礼崩乐坏。人居环境因法度废弘而不断恶化,交易契约质变为弱肉强食,坑蒙拐骗的丛林法则,公权异化为掠民的硬器而丧失了裁量的可信度,使得法制德政纲不举、目不张,到处弥漫着惊惶与绝望的瘴气。
基于此,既无阶级依附,也无国家归属的人民只有退缩于传统的血缘宗族以自保,由此而发醇出庞大而枝繁叶茂的人情网路。国家名义上为身家依附而实为合法伤害主体,其功能由公共服务蜕变为掠民硬器,有家无国、趋利避害的本能使人们只能寄望于血缘氏族的集体防卫,从而舍大义而保小家不断加固亲族依附。主流话语中的所谓“国主义”也只不过是宗法伦理中恩德相知以图报答的情义延伸而己。列朝忠烈家谱中也多是皇恩浩荡奴才护主子的行为,除却几拨“彼可取而代之”〔项羽语〕意欲抢班夺权的冒失鬼之外,有多少是基于国计民生的英雄壮举?正史倡言的爱国精神无不是心系怀王、处江湖之远而忧其君,因“想做奴才而不得”(鲁迅语)的叹时文牍,忠君是实,爱国则徒增笑耳!所谓“爱国主义”传统乃是历朝统治者因欲制御民众而乏善可陈时修缺补漏的解数而已。国家意识的缺失和法度效用的失灵不仅阻塞了个人际遇与国家兴衰互动相依的可能性、同时也成为现代公民社会建构的文化障碍。所以,当时人慨言中国缺乏民主制度生息的社会基础时,往往推因于民智暗愚,缺乏教化,从而成为秉权者拒斥普世价值、厉行专制的托辞。正如李昌平先生所言:“民主是一种制度,这与文化素质高低无关,农民固然受教育不多,但大学教授又能表达民主吗”?是的,作为一种刚性的、有形可依的制度构件,犹如刑法的制约,即使是懵懂小儿也知道杀人偿命的常识,更何况刚性的制度设置因民主而具备了清晰的权利边界,使其在操作上只需凭藉常识便可以确认自己在公民社会共同体中何所为而何所不为。那种以为民智未开的所谓权威主义辩手除却其精英自恋之外,更多则是官养门客居心不良的诳语,所谓民主必然引发无序只不过是将道德忧虑置换为制御民众精神的策略性图谋,专制惯性包藏的防民牧民‘资治通鉴’始终跳不出瓦解民权、蔑视民意理性自觉的道统。拒绝承认“人人都有理智与上帝对话”的王道法统由于长期发醇变质,使得“本土资源”即便在资讯发达的今天仍然合成不出文明政治的结构性理念,植根于“载舟覆舟”的民心关怀政策和法术始终产生不出现代法理型的国家权力构架和制度设置。据此,“没有结合力”的民众并非天然地拒绝对国家的体认,其内在的成因实则是国家对民的无所顾怀,历代王朝无一例外地把民当作衣食父母进行剥皮见骨的劫掠,由此而培育起一个庞大的食利集团,正是这样,当有限资源出现短缺而迫使统治者不能按序列进行有效配置和分配时,其供应机制必然扭曲,从而向权力重心倾斜,使得处于权力下端的基层组织因博弈无力而直接与民争利,成为与草根阶层短兵相接、肉搏拼抢的前线人物,这就是民间语文中贪官酷吏层出不穷,也是底层政权匪化黑化的制度和文化根源。

面对如此国家功能,民众的离心乃至背叛势在必然,所谓奴隶无祖国、奴才无固主是也。此即是中国“汉奸卖国贼”从者如流之故,如果仅止于表像的道德斥责而不进行制度文化的索解,实难廊清变节者的深层心结,试想,在一个视民如草芥、掠民如羔羊、防民如盗贼的国度,国之爱何所依归?远如满清两广总督叶名琛,由于奉命组织抗击英军被俘,误读中华人伦的英国人还在担忧清廷必将竭力组织营救叶氏,为了降低战争成本而将其羁押到遥远的印度秘密囚禁,岂知清廷竟旋即将叶定为叛国变节的乱逆之臣弃之唯恐不及,如此寡情无义之国朝着实幽了大英帝国一默,更让效死天朝的叶氐齿冷心寒,近如那些抛头颅、洒热血、出生入死忠于革命理想的追随者们在历次整肃中人所共知的悲凉结局。重新审视革命的道义和法理基础时,国家主义挟人民的意志和热情所进行的政治争锋似乎逃不出这样的宿命:“人民总是陷入历史为他们设计的玩笑的圈套,因诱惑而拼命挤进天堂的大门,但大门在他们身后砰然关上时,他们却发现自已是在地狱里(米兰•昆德拉)”。勒庞也说过类似的话,人民在几乎所有反叛者的“践行方案”中都是数的集合。

观今宜鉴古,层层布险的权力博弈断送了几多问鼎龙庭的冤大头,空心化的社会生态培育出的只能是离乱治平中打家劫舍的草莽英雄和冷眼旁观的看客。所以,当9.11激发起美利坚爱国主义热潮时,中国人以惯有的世故将其冷嘲为非理性的虚妄而质疑其真实性,掸去谎言虚设的假像洞察中国人的真实处境,我们确有充足的理由怀凝彼方的真实意图,因为中国人为苟全性命和利益争夺耗尽了内心的真爱,陷阱重重、险象环生的人文生态确实难于形成真爱和坚信的品质,病变的环境必然生成病变的人格和思维方式,推己及人,老谋深算的心魂肯定难于相信世间有真性情,这也反衬出我们对人性的隔膜和冷酷,同时折射出中国社会普遍的虚伪和阴暗,制度性虚伪所导致的严重精神缺陷成为中国人挥之不去的心病,争名逐利的倾扎无法使人心迁善,长期的意识形态薰蒸虚拟出剪除不尽的假想敌,使得中国人被莫名的仇恨捣腾成严重的神经衰弱,以致于面对同类的苦难也无动于衷,才最终演出为9.11那样的人间灾难“弹冠相庆”的天谴丑行;才作贱出孙智刚、李思怡那样人神共愤的血腥暴行。.所以,当对罪恶的宽恕成为一种常态时,人的毁灭已为时不远,殊不知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潜在的被害者,当你目送着别人的棂柩远行时,死神的笑魇己在逼视你,或许下一个就是你。忏悔与反思是人类自我救赎并确立尊严与价值的必由之路,缺乏原罪逼问的心魂容易结茧硬化为毫无悲悯疼痛感的死象。仅需常识:一味对暴力的退让无法劝化噬血者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我们有谁能免于罪恶的戕害而成为最终的幸运者呢?面对恶行,无心罔顾的中国人何时走出良知的阴霾活出人的尊严和意义来。重祭儒家伦理于事无补,学这理论那思想、为专制经典招魂也仅是一厢情愿;弘扬雷锋、保尔等精神的策略性宣教除却特选政治语境中的标本意义之外。‘盐碱化’的意识形态水土已滋生不出令人神往的信仰文化,数十年思想改造尚属徒劳,‘榜样的力量’何以能托负起日日下沉的民族心魂!

鉴于以上现实,唯有建立有形可依的法制和信用体系,确保社会大部分成员的处境得到改善,依靠制度而不是“利益同盟”挟暴力看守权力,疏通各层级之间的利益表达管道,肯定个人作为社会主体的意义和尊严,从而消除国家意志对民众精神和物质的强制性剥夺,构建人人都有理智对自己负责的公民社会,以最大限度公正的制度公法确保国家与个人的权利和义务边界,以此获得民众对国家价值的体认,真正构筑起公民与国家量质对称的文化价值体系,国民互爱才有可能。正如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指出的那样:“个人这一概念是随着相互之间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形成的,道德规则不仅承认个人尊严,也承认其社会的相互联系,如果人类没有接受道德规范的话,社会将崩溃”。个人如此,由个人让权而集合的国家也应遵循这一原则,“爱国主义”才有源头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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