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官任期也要争一番 香港政界阵脚大乱(图)

发表:2005-03-03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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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行政长官董建华辞职的传闻虽然仍未得到官方确认,但充满鸿鹄之志的各方政治势力,已经磨拳擦掌,摆明觊觎阵势。作为竞赛的热身,政治团体就新行政长官任期先来一番口水战。

新官任期也要争一番 香港政界阵脚大乱

接任董建华的行政长官任期应该是两年抑或五年,引起第一轮争拗。各方取态不只从法律角度,更多是考虑政治。归纳而言,原本在积极部署2007年行政长官竞选工作的阵营,认为两年够了;自知无力左右今次角逐的,如部份民主派,则主张新官任期做足五年。

董建华任期原本到2007年6月30日届满,不过在这次辞职传闻前,各有意参选2007年行政长官选举的人马,已开始部署甚或展开选举工作,结果却被这次突如其来的辞职传闻打乱。各方的乱阵脚,也反映出事情实在来得太突然。

若董建华宣布辞职并即时离任,按《基本法》规定,要在6个月内举新任行行政长官选举,新官就任前,政务司司长曾荫权会出任署理行政长官。依照现时情况,原先就被视为第3届行政长官热门人选之一的曾荫权,无疑是最有机会接替董建华出任下任行政长官的人选。

对于接任人的任期问题,香港民主派和法律学者主张根据《基本法》订明的五年,民建联和支持财政司司长唐英年的自由党则认为,接任人只需履行余下任期,即两年多便可,在2007年再选举下一任行政长官。

有意见认为,民建联和自由党主张任期只需两年多,是因为他们原本已就2007年行政长官选举作出部署,而他们同时相信,现时提前举行的选举,只会有利于他们不属意的曾荫权。

若曾荫权接任后有五年任期,即表示再下一次行政长官选举要推迟至2010年,严重破坏他们的选举部署。他们希望接任者任期只有两年多,属过渡性质,以减低对他们选举部署的影响,是建基于相信曾荫权已获北京祝福;但这种假设仍未必可以作准,因为他们竟然没有预备董建华提前下岗,显然消息并不灵通。

来自传统左派阵营的消息指,北京中央政府亦倾向接任者只需履行余下两年任期即可,理由是这可看作对曾荫权的观察期,若中央满意表现,或可让他再连任一届。消息指中央亦考虑到,若任期为五年,意味将再下一次行政长官选举推迟至2010年,会令其它有意参选的人意兴阑珊,影响各方团结。

但足以代表官方立场说话的一些人士却不认同此说。基本法委员会港方成员、香港大学法律学院讲座教授陈弘毅指出,《基本法》已写得很清晰,无例外条款,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根据《基本法》产生的行政长官任期都应该有五年。

《基本法》第四十六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期五年,可连任一年。”当中并未说明,若行政长官在任期前离职,应如何处理接任者任期。

就这个问题,前线立法会议员刘慧卿去年5月5日,曾向香港政府作书面提问,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当时的回覆是,“《基本法》订明,行政长官的任期为5年,这规定适用于任何行政长官,不得有例外情况。”这表示,香港政府亦一贯认为,若行政长官提前离职后,下一任行政长官任期亦应为五年。

民建联和自由党站出来向官方立场唱反调,力争接任董建华的行政长官只需履行余下任期,提出理据已近于无所不用其极。民建联主席马力表示,以前中国国务总理李鹏为例,他于赵紫阳任期中途接任为总理,亦只是接任上届未完的任期,之后再被选及连任。

马力连事实也搞错了。赵紫阳于1987年初接胡耀邦的缺,出任中共中央代总书记,并未同时辞去总理一职。虽然赵不再到国务院上班,但名义上仍是总理;而当时主持国务院工作的是副总理万里。李鹏要到是年9月中共十三大升级为政治局常委,而万里又被调派准备接任全国人大委员长后,李鹏才主持国务院工作。

在1988年3月全国人大会议前,从未出任总理或代总理。

长期作为民建联大脑的马力,连国家领导人的历史也搞错,看起来真是情急非常。



林绮慧 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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