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留学生澳洲遇害续:中澳产生司法争议

发表:2005-05-23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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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上海女学生张洪洁在澳大利亚遇害案,如何处理嫌疑犯张龙成为最大悬疑。由于中澳之间不存在引渡条约,中方拒绝了澳大利亚关于引渡张龙的诉求,两国为此产生司法争议。

  据澳大利亚《时代报》昨天报道,澳大利亚坚持说,中方必须确保嫌犯张龙不被判处死刑,否则将不会在这起案件中与中方进行全面合作。

  中国政府拒绝澳引渡张龙的要求

  被控于去年6月,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谋杀堪培拉大学学生张洪洁的嫌犯张龙,在向辽宁省警方投案自首后一直被关押在中国境内。

  张洪洁案于今年3月初曝光后,澳大利亚警方随即向嫌疑人张龙发布了国际逮捕令,同时也向中国政府提出引渡张龙的要求。由于中澳之间不存在引渡条约,中国政府拒绝了澳方的要求,因此使得这起中国人海外犯罪的案件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遇到了一定的难度。此前辽宁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常凤杰警官在3月13日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即使两国间不存在双向引渡条约,双方也可以按照《国际法》中某些细则进行处理。”

  澳大利亚政府给予中方很有限的帮助

  4月5日,澳大利亚和海关部长克立思・艾利森访华时,曾和中国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就此案展开讨论。按照澳大利亚司法法律,犯罪嫌疑人必须在案发地接受司法审判。但艾利森在北京表示,由于张洪洁被杀案涉及两名中国籍人士,因此中方 “对该案件表现出关注也是理所当然的”。

  不过艾利森的发言人强调,澳大利亚政府相信,张龙将会在定罪后被判死刑,因此他们在张洪洁被杀案中只能给予中方非常有限的帮助。“除非中国政府向我们做出不对张龙执行死刑的承诺,否则的话我们不能在此案件上与中方进行全面和无条件的合作。”他说。

  根据澳大利亚的法律规定,在嫌疑人被定罪前,他们将在警方层面上向外国警方提供完全和无条件的帮助。一旦案件进入法院审判程序,除非外国检察机构承诺不对嫌疑人寻求死刑判决,否则的话,澳大利亚政府将会有意识地将其对外提供帮助的范围缩小。

  堪培拉地区要求政府向中方施压力

  为了将张龙引渡回澳受审,澳大利亚堪培拉地区首席部长兼总检察长约翰・史丹霍已经要求联邦政府向中方施加压力,即使在两国间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也要将嫌犯张龙引渡回澳大利亚进行审判。

  史丹霍说:“由于缺少张龙不会被判处死刑的书面保证,因此我对允许澳大利亚首都地区相关部门和警察介入此案调查持严重保留态度。”

  关于张洪洁被杀一案,其生前所在的堪培拉大学以保护个人隐私为由拒绝对此做出任何评论。关于嫌疑人张龙的家庭情况,以及案件到目前为止的进展,该校也以“所有相关进展都掌握在警方手里”为由拒绝透露任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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