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儿童医院对赵一鸣病情误诊误治的申诉报告(组图)

发表:2005-06-0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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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样血泪般的控诉,我不寒而栗,潸然泪下。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也是医生这个职业在社会中赖以立足的基石。鉴于医生的这一神圣职责,人们通常把“白衣天使”这一圣洁的称号送给医生。然而,在本文中这个天真可爱的三岁孩童面前,“白衣天使”却摇身变为一切痛楚的缔造者。更令人发指的是,该医院至今仍然不肯承认悲剧是误诊的结果,却表示希望孩子家长提出一些条件,把事情了结。这种匪夷所思的做法究竟暗示了什么?相信答案已不言而喻。

孩子父亲的申诉报告,原文如下:
关于儿童医院对赵一鸣病情
误诊误治的申诉报告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我儿赵一鸣,男,3岁6个月,于2005年2月28-3月3日因发烧和扁桃腺化脓在儿童医院门诊连续输液治疗,治疗无效于4日住院(儿童医院内二科)。经主治大夫雷东红检查,起初症状为持续高烧、淋巴结肿大、扁桃体化脓,嘴巴干裂,当天进行骨髓穿刺及其他检查后确诊为传染性单细胞增加症及冠状动脉扩张并发症。

一、孩子病情发展情况
入院后2天,赵一鸣当天体温最高达38.5和38.7度,经服用泰诺退烧药降至正常。3月6日-3月15日治疗期间体温一直正常。3月16日再次发烧,3月17日和18日持续发烧,但中间服用泰诺和美林后体温能转至正常。3月19日体温基本正常。3月20日晚8时达38.5,服用泰诺后转正常。3月21日体温基本正常。3月22日中午再度发烧,3月23日、24日、25日、26日达到高峰,退烧药降温不起作用,并持续到27日。病情恶化,已转为中毒性大泡表皮松解症。27日上午10时转入皮肤科抢救。经大剂量激素、免疫丙球蛋白、人体血浆等药物的联合治疗,孩子的生命得以保住,但身体各器官的机能严重受损,孩子的眼睛已经落下终生残疾。病人于2005年4月19日在医生的建议下出院。
4月21日眼科复趁,眼科主任当即趁断孩子的眼睛已经不可能再康复;再过一个礼拜,按出院前的计划,还要去呼吸科复诊肺功能,孩子将做一次肺部CT检查。今后不知还有多少次检查等着我们的孩子。


孩子住院前的照片


二、儿童医院误诊误治的主要事实

1、 门诊误诊误断。
2月28日,孩子有些没精神,没送幼儿园,下午觉得不对劲,带他到儿童医院就诊,当天就诊的医生给做了血常规,化验结果白细胞为19.8×109,确诊化脓性扁桃体炎,予以静脉点“锋派新”,连续三天,并开了白天口服可福乐、安吉含片、黄桅花的药品。之后的三天,我们都是下午下班后趁人少去医院输液,以防交叉感染。3月1日门诊医生说有点像喉炎,输液时加了激素。3月2日门诊医生说又不像喉炎,停了激素,加了羚羊角口服液,输液过程中因感孩子的病情并没好转,特意问门诊大夫次日是否还来输液,大夫说烧不烧都不用来了。就这样,看了三天的病,每次大夫都是看嗓子,听心肺,再输液,没有一位大夫考虑给换药,或者看看淋巴结、或者再做一次血常规等检查。孩子的病一点没有好转,而且越来越重,回家后不吃不喝,嘴也肿了,脖子也肿了。第三天的晚上孩子用美林退热药退不下去后,我们于次日凌晨6点带孩子又去医院急诊,查血项和验两便,结果白细胞增至2万4,另外白蛋白有2个“+”,于是当即挂专家门诊,大夫说口腔严重溃烂,扁桃体严重化脓弥漫,输液换了罗氏芬,并说第二天见不见好都来复诊。3月4日上午我们继续挂了这位专家号,该大夫说建议住院观察。五天内在儿童医院门诊经四名大夫看病,却什么也诊断不出来,这是孩子被一再误诊误治的开始。

2、 绝症疗法。
赵一鸣的病情如此恶化,与医院连续出现低级失误、不负责任的职业行为密切相关。入院治疗10天左右,医院对赵一鸣病情的起初治疗效果较为明显,EB病毒由原来15%降至2%,冠状动脉扩张于3月11日恢复正常。心脏功能和肝功能也逐步恢复正常。3月14日下午家属去看孩子时,主治大夫说孩子的治疗很顺利,各项指标都在好转,但心肌酶高。建议用护心通保护心脏,如果家里有条件可以出院,但需保证每天两次输液,考虑到护心通其它医院可能没有,我们商量还是住院恢复。就在孩子按照原治疗计划一个礼拜出院的前夕,却发生了令家属疑惑不解、做梦也想不到的结果,患儿的病情恶化到直接威胁生命。
孩子刚住院,首先判断白血病,孩子第二次发烧时,医院再次怀疑白血病、然后说不是白血病,那就是淋巴馏,于是先做第二次骨髓穿刺、预备礼拜一(3月28日)做活检,天哪!当时,孩子的全身皮肤已呈黑紫色,所有退烧药均不起作用,为何不想想药物中毒和过敏的可能呢?难道不到100%的把握,你们就不停止手里的毒刀,继续给孩子开膛破肚?这里我想引用内二科几位好心的护士说的话:“这哪里是治病,简直在给你们的孩子做活试验!”

3、 致命误诊。
赵一鸣在治疗过程中二次出现发烧和全身水肿的现象(第二次比第一次更严重、更无法控制),已经出现药物中毒的前期症状。同时,此时的孩子已出现“大泡表皮松解的症”的诸多症状,如稀便、寒颤、全身皮疹(因为传单的皮疹和大泡松解的症状不同,且传单复发可能性小,程度也小得多),但主治大夫并未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和对症的解决方案,出现了严重的误诊误治,虽然考虑了药物过敏因素,也只是在3月25日上午停了2小时药观察;随即当天的退烧药的剂量由正常的3 毫升加至5毫升,最大一次是美林7.5毫升,加速了孩子病情的恶化。
孩子治疗期间,阴囊首先肿胀,家属多次提醒和询问大夫,大夫未予理睬,只是搪塞以后等外科专家会诊,甚至认为是原发病反应;3月16日家属探视时第一次发现孩子皮疹布满全身,曾提醒大夫是否药物过敏,大夫予以否认,因19日验便结果有脓细胞就简单认为属于肠炎反映,3月21日皮疹才渐消退,体温暂时正常;但22日又开始发烧,23日第二次出现大面积皮疹,24日全身发紫,家属再次提醒大夫是否仍属药物过敏,但医院按照原发病反复施以治疗,孩子连续6天体温均在38-41度之间,最后转为大泡表皮松解。

4、 人为拖延。
3月23日晚,孩子一度高烧达40.7度,同时伴有寒颤,身上皮诊连成片,肿烫.孩子母亲焦急地找值班大夫,大夫的回答是“寒颤是因为痒的”,又问有什么办法给孩子减轻痛苦,得到的答复是“等明天领导来”。我们的孩子最需要的是大夫,领导来干什么?孩子25日已出现全身皮肤起泡现象,了解皮肤病的医生都应该能判断出来这是何种病。中午12时左右,孩子体温始终在39度以上,为了使体温降下来,我请了值班的两位护士把孩子的嘴巴和头部按住强行喂水,结果发生了令人恐怖的一幕,孩子脸颊上的皮肤被揭开了,手上、肚皮等多处还有核桃大的气泡,这才使主治大夫慌张起来,请来皮科大夫会诊。直至下午5时,大夫才告知我当天骨穿结果原发病并没发展,孩子的病情为“中毒性大泡表皮松解症”。我们要求转皮肤科治疗,但医院却说皮肤科没有床位,只能等礼拜一。其实,已经是礼拜五了,如果不转,按照医院的常理,最快也只能是礼拜一。(事实上,后来我们了解到,皮肤科并不是没床位,只是他们认为我们孩子的病情还未发展到最高峰,没有100%的把握定论而已)

5、 良知何在。
即使这样,礼拜六你们建议我们转ICU,ICU的张大夫来告诉了我实情,她说她们虽有一流的抢救设备,但缺乏治疗皮肤的经验和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同时也没有单人病房提供特殊护理,加之ICU里全部是中度病毒感染者,我考虑再三,坚持转皮科,其次是仍然在内二科接受治疗。后来甄大夫对我说内二科医生的实力多么强,用的又是皮科的治疗方案,所以就继续在内二科接受治疗。谁曾想,这天差点成了我和儿子诀别的日子,那天晚上,孩子的呼吸已经严重加促,大面积水泡开始溃烂,全身异常瘙痒,神情高度昏迷,双手乱抓全身伤口,嘴里说着胡话,可当值大夫对此却置若罔闻,最后用镇静剂仍未起作用。其实是孩子的顽强毅力帮他度过了那一夜。更可气的是,既然你们不给我及时联系转皮科事宜,还让我写下不转ICU的理由,我当时竟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写了并签了字。你们认为这样可以逃脱责任。既然这样认为,说明你们已经知道孩子的病情非常危重,连护士记录单中也写道“患儿病情危重”的记录。礼拜五下午为何不给我们说,为何不下病危通知书?如果真这样,为了保孩子的命,我当然会同意转ICU的。

6、 医风败坏。
赵一鸣病重期间,医生的职业道德差、业务水平低、服务态度恶虐让我们大失所望。他们不仅不能及时了解患者的病情和理解病人家属的痛苦心情,在患儿连续发烧40度以上退烧药不起作用时却在一边睡大觉,我想问如果换成你自己的孩子,即使不是上班时间,你能睡得着?家属在了解病情时,竟然照本宣科,敷衍了事,却将我们最为关心的事情抛在脑后,置之不理!你们口口声声强调,不只是手里只有我们家一个孩子,不可能了解每一个孩子的病情。可我们把孩子交给你们,你们就有责任全力以赴给予治疗,难道这也是病情耽误的理由?更令人失望和痛恨的是,3月26日晚孩子的浑身的疹子开始发紫,浑身肿涨,几天来,所有治疗方案对孩子都不起作用,浑身的不适让孩子燥动不安,孩子的病状让我想到烫伤的情景,万般无奈之际,孩子母亲打了班值领导电话,得到的答复是“这事你们不是白天反映过了吗?病要一天一天的治,你想要什么结果?”一个领导如此说,孩子的病到这个地步,可想而知。孩子母亲说:“大家换个角度想想,如果是您的孩子”,他没等说完,就不耐烦的说:“你甭跟我说这个。”这就是一个全国性著名儿科医院的领导,一个在工作岗位上的共产党员给患者家属的话。试问这位领导,您的党员先进性就是这样在患者面前体现的吗?

7、 无理刁难。
3月27日上午,是礼拜天,激素在孩子体内逐步起了作用,在物理降温的同时,体温控制在38.5度内。孩子因在26日夜生命出现了极度危险,同时也度过了最危险的时刻,可能是怕担太大的责任,你们的尧主任带着皮科徐主任来让我转皮科,但就在我们正要急忙收拾东西时,你们却提出再缴纳10000元钱,令人不解的是当时我们的帐上还存有7000多元余款(3月25日刚刚存了10000元),当时是礼拜天,单位不上班,我们根本没有准备,幸好我爱人随身戴着工资卡取了4000元钱,连同亲友看望孩子时留下的1000元才凑足5000元,你们这才勉强同意。入院期间,我们从未拖欠医疗费,为何在孩子生命最危险的时刻,你们却以医疗费不够再次为难我们?孩子出院时帐上为何仍有15000元押金,我就是害怕再因医疗费不够耽误孩子病情的!

8、 致命打击。
出院后,第一件打击就是孩子的眼睛最终未能逃脱厄运,4月21日,我们去眼科复诊,眼科主任说我们的孩子眼睛再也不会康复了,认为我们孩子眼睛内的眼球瘢痕与正常人不一样,所以留下后遗症,与治疗和护理不及时无关。孩子为说的异常轻松,这还不是儿童医院一手造成的!治疗眼睛受了那么多的痛苦(每天大夫是用玻璃棒擦眼睛内膜,不用麻醉,这样的痛苦成年人受的了?),可到头来还是难逃厄运,留下了泪道堵塞和一系列不可想象的眼科疾患。

9、 何谓中西医结合?
内二科号称以中西医结合治疗为特色,但在我们孩子身上却用了大量的抗生素等其他西药,中医治疗少之甚少,除了最后无可奈何时用退烧汤剂,几乎没有。你们中的甄大夫明知中医治疗安全性大,副作用小,为何对我的孩子不施以中医方案,反进行多种具有严重杀伤力的检查,同时滥用大量的抗生素和退烧药,而对自己的孩子却小心又谨慎呢?为何不能做到视患者为己出?


10、 隐瞒真相。
直至孩子转入皮科,多数人问我们,你们的孩子是什么原因到这种地步,我们却说不出来,因为你们一直对我们没有定论,要么是原发病反复、要么是孩子的抵抗力弱,或者是药物过敏,还有其他各种推测。到皮科没几天,经检查原发病不治自愈,而转皮科当天,徐大夫就了解我们对孩子以前的用药情况,当即他就能判定出是“阿司匹林”过敏。
3月25日,在孩子病情得不到有效控制时,我们向内科提出了全院专家会诊的请求,此事直至4月3号才进行(若不是我们第二次催促,她们早就忘了)。第二天下班前,皮科徐大夫通知我们会诊结果,孩子可能要转入慢性传染性单细胞增多症,而且说与原发病有关。可内科甄大夫事后还告诉我们孩子还有血液骨髓增生等症状,当时她的话只说了一半,说怕我们经不住打击。请问我们出钱提出专家会诊,难道连真实结果都不能知晓,患者的知情权何在?自从专家会诊后,似乎所有医生的口气发生了大转弯,只要孩子病情稍有风吹草动,就说是孩子底子差,原发病反映。而连“异淋病毒”消失这样重要的检查结果也不能及时告知我们,也是在我的追问下无意识透露出来的。不就是你们所谓专家的“EB复发”结论不攻自破的缘故吗?对病人误诊误治已经造成莫大灾难,难道在学术面前也要考虑颜面的问题?
入院期间,孩子不怎么吃东西,院方答复嘴疼的缘故,让我们放心,不吃不喝没关系,会给孩子补液的。后来,我才知道孩子身体为什么这么差,孩子处于低蛋白、免疫功能差都是因为长期给补液造成的,孩子在幼儿园的一年里可从来不是这样。



医院治疗期间


11、 病历疑问:
入院当天,雷大夫询问孩子的病程,询问家族病史,询问孩子的过敏史,我们一一告知。在问起孩子的过敏史时,我们说孩子身体很好,病的不多,最多只是扁桃体发炎,用药也不多,目前没发现有过敏,但在用头孢类药物时会便稀。当时孩子母亲曾多次强调她们家成员多多少少都有药物过敏史,尤其她本人青霉素过敏,孩子会不会遗传?但病历上却写到患者家属否认孩子有过敏史,对于孩子母亲家族的过敏史只字未提。
从护士记录上看,3月5日就有记录患儿有双手双足浮肿,可我们孩子手足天生就是又白又胖,凡见过我家孩子的人都这么说,而且还有专门给孩子的胖脚丫拍的录像为证。难道浮肿与胖分别不出来?还有,护士记录上反映孩子不喜饮食,面色总是是黄、差,可是我们探视时从不是这样,孩子的精神状态起初一直转好,病情也是一天一天好转,哪来的黄、差,这有孩子住院起初的录像和照片为证?
从复印的内二科医嘱记录和护士记录单,出现多处更改的痕迹,按照医院的规定,医嘱记录和护士记录单是不得随意更改的。以上种种,我们对病理的真实性表示怀疑。

12、 药物中毒。
患儿刚入院时退热药以泰诺为主,药量为3ml,如果在3月20日第一次出皮疹时能及时做出诊断,就不会因高热不退而错误地将泰诺与美林交替使用,而且由正常剂量3ml加大到5ml,我们猜测这是加速加重患儿病情的重要原因之一。
从医嘱单上看出,从入院那天起,3月4日至3月15日之间在内二就开始使用庆大霉素,共用33针(次)之多。我只知道这药是负作用极大,对成人来说尚属于慎用药,何况是三岁的孩子,在这么多的抗生素里,难道非用此药不可吗?
巴米尔的用量:3月6日心脏彩超结果证实患儿的冠状动脉血管扩张而加用了巴米尔。用程从3月7日到3月14日,每隔8小时用一次,每次150mg。而3月11日的心脏彩超证明是正常的。但该药3月15日才停用,反而改为阿斯匹林250mg,服用两次。一直用到3月22日,而3月19日心脏彩超的结果孩子冠状动脉正常,为什么又开始加用巴米尔。而且在用程为11天的时间里为什么在药费单上是81片(次)。这个数字是怎么来的。我再次怀疑医嘱单的真实性。从3月11日开始心脏彩超就是正常的,如果再连续服用巴米尔,同时加大阿司匹林剂量,按你们几位医生的判断,也曾怀疑是药物过敏。至此,孩子出现疱疹的原因或许就在这里。
孩子出院当天,我们询问内科甄大夫,她终于承认药物敏事实,且皮科也给予我们以后只能用中药退烧和部分抗生素消炎的出院结论,但究竟是因何种药物过敏,你们一致不予明确回答,又究竟是出于何种不可告人的秘密?住院前和入院治疗前夕我们孩子都能够顺利服用退烧药,为何今后不能用退烧药?以前怎么可以?孩子仅仅因为住院40多天,就不能服用以前完全可以安全服用的药物了?

三、儿童医院对赵一鸣病情误诊误治应承担的责任

我们不理解,造成这一事故的原因究竟是因何引起?一个3岁多的孩子在此期间承受了成年人都难以承受的种种痛苦和折磨,出院后仍然要为眼睛、肺部呼吸、泌尿系统等重要器官治疗而付出更多的痛苦;孩子病情因人为来回治疗,被施以5次胸透(还将做一次高位CT)、2次骨穿、84瓶病球蛋白和200毫升血浆和血蛋白以及长达近一个月的激素治疗,这些治疗均给孩子将来的生命和健康带来极大的潜在威胁;病人家属在长达2个月,也许仍要经历更长的时间陪护患儿恢复身体各机能的健康,除了巨额经济负担,更大的是精神上的打击。
我们不懂医学知识,只是根据赵一鸣在儿童医院住院治疗期间的种种现象对儿童医院提出质疑,我们认为,是内二科医生误诊误治、缺乏应有职业水平和职业责任导致孩子的病情急转直下,诊治结果给我的孩子和所有家人带来巨大的痛苦和无法估量的伤害,对我孩子将来的健康成长在体内埋下了难以根除的毒瘤。

1、 儿童医院内二科对这次赵一鸣病情诊治过程中产生后果应负不可推卸的责任。
这次事故不仅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带来难以弥合的伤痕,也对孩子未来的健康成长带来严重隐患;对患者家属的工作、生活和精神带来极大地创伤,也带来无法计量的经济负担。我们要问:我们的孩子从入院时的发烧,被你们治成几乎死亡的中毒性大炮表皮松解症,附带身体各器官功能的恢复,这笔医疗费用应该由谁来付,难道是我们?孩子的眼睛从原来的透明清澈到现在的伤残,谁来负这个责任,这些结果你们原来预料到了吗?孩子在治疗期间用了大量的抗生素、激素、血制品,作了多次X射线检查,除了必须的部分,给孩子留下的隐患谁来承诺?长达50天的治疗,已经给正处记忆形成期中的幼儿造成了难以抹去的阴影,也给他今后的成长留下了可怕的精神障碍。这段时间来,病人家属,不论远方的,还是在京的,包括孩子的父母将一切精力均投入了救助孩子的奔波上,在长达近2个月治疗期间(今后的几个月、几年、甚至几十年可能仍要为孩子的康复而奔波),这给我们的身体、工作和生活带来非常大的影响,这个责任谁来负责?

2、我们要求儿童医院领导对此次责任事故给予应有重视,从维护职业道德、整饬医德医风的角度出发,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承担自身在治疗过程中的一切失误,给患者和家属减少尽可能多的损失和痛苦,作为受害者,这是我们的合理要求。希望院方尽快给予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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