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裙罩住省委书记 贵州黑老大陈林发迹内幕

发表:2005-06-13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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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贵阳,曾有这样一个“奇人”,他没一官半职,不过是三十来岁的个体老板,但逢年过节,当地大小官员都不惜屈尊下驾,拎着厚礼拜望他;

  他一无文凭二无一技之长,可他居然在短短几年间一下子暴发成了千万富翁;他被指发展黑社会性质团伙、组织妇女卖淫、到处寻衅滋事、赌博、贩毒……但是,他不但没受到法律的制裁,反而有恃无恐。

  他是谁?他就是号称刘方仁在位时的“地下组织部长”陈林。

  6月3日,周五,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陈林静静站在法庭上,听法官宣读判决书。

  在宣读完长达数页的法院认定的事实后,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领导黑社会性质罪、组织卖淫罪、贷款诈骗罪、偷税罪等七项罪名数罪并罚一审判处陈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原贵州泰生娱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谭伟、莫荣等15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无期徒刑。

  此时,距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被审判已将近一年时间。值得一提的是,在去年审判原贵州省省委书记刘方仁时,陈林的名字多次出现在案卷中。

  陈林,男,原贵州通海装饰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贵州泰生娱乐有限公司等企业实际出资人。

  与“封疆大吏”刘方仁的结识是陈林一生中最大的转折点。

  “刘方仁的权力不仅是陈林发迹的主要推力,而且也是其种种罪行得以明火执仗进行的安全保障。”一位参加庭审的人士对记者说,在贵州,谁跟陈林过不去就是跟刘方仁过不去。

  法院公布的犯罪事实显示,陈林得以发迹的两种最有效手段即是:金钱与女色,而两者之中女色走在了最前面。将陈林与刘方仁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正是女色-- 陈林的情妇郑某,人称“郑四妹”。色前钱后,陈林藉此扶摇直上。在1993年到2002 年10年间,他从一个个体老板摇身变为一个千万富翁。其中更为传奇的是,无一官半职、只有初中文化水平的陈林竟能在贵州官场呼风唤雨,甚至左右着当地官员的升迁。这从此前媒体报道的逢年过节必有拎着厚礼的党政、司法、厅级、处级大小官员穿梭于其门内就可见一斑。

  金钱与女色,在落马官员案件中可以说已成为不可或缺的元素,也是最为常见腐蚀官员的手段。然而在我国反腐力度逐年加大的大环境下仍能大奏其效,这不能不引人深思。

  石榴裙罩住省委书记

  有一个小事可以反映出陈林与刘方仁之间关系的微妙。

  陈林有一次在人前炫耀:“你们信不信?我如果打电话叫刘方仁来,他马上就来。”大家不信,他打了个电话,不一会儿,省委书记刘方仁真的就到了。

  还有,陈林与刘方仁就像自家兄弟一样随便,他要见刘方仁任能自由出入,连门卫也不敢挡他。

  当时,人们不禁诧异:一个堂堂的省委书记怎么会被一个近乎地痞的小混混牵着鼻子团团转?

  这一谜底在2002年刘方仁案发后才真相大白。原来,刘方仁的“二奶”,贵阳市贵州饭店美发厅的郑姓女士,是和陈林早就有不同寻常的关系。

  位于贵阳市北京路上的贵州饭店是一家贵州省政府参股的四星级酒店。酒店美发厅是刘方仁固定的理发地点。这个美发厅本来有一男一女两名理发师。女的便是后来成为刘方仁情妇的郑某。很少有人知道郑的真实姓名,很多贵阳人都叫她郑四妹。与省委书记结识时,郑已然三十七八岁了,但姿色仍在。据一位认识她的人说,郑长得“有点像日本女人”,“比较有心计”。

  在认识刘方仁之前,郑不但已经结婚,而且与陈林关系“非同一般”。有了郑的牵线搭桥,陈林得到了和省委书记交好的机会。陈林很好地利用了这个资源,频频帮助刘方仁和郑某安排幽会场所。

  陈林除了把自己的这个情妇拱手让给刘方仁以外,还先后投入了5万元给郑四妹更新理发设备。为了通过刘方仁揽工程,陈林这些年直接通过拜年等方式送给刘方仁的钱不过12万人民币和近1万美金,而为了套住刘方仁,他送给郑四妹的人民币却是 100多万。在陈林的重金下,郑四妹自然对陈林的要求有求必应,而刘方仁自然对郑四妹的要求有求必应。

  至此,陈林通过郑四妹的石榴群套住了省委书记刘方仁。这一年成了陈林的转运年。

  暴富之旅

  以女色攀上刘方仁后,接下来,陈林就开始了他短时间内的暴富之旅。

  凭借与刘方仁的关系,陈林开始结识贵阳银行界的官员,然后也就有了银行的巨额贷款,于是,陈林先后成立了贵州“通海实业”、“快达房地产”、“泰升娱乐”等11家公司,总称“通海集团”,自任集团老总。实际上,陈林的这些公司除了泰升娱乐公司外,陈林完全是一个光杆司令,也就是说,他有铁关系把各种工程弄到手,却没有雄厚的技术力量来做这些工程。

  1996年3月,百成大酒店公开招标装修工程队,虽然已有20多家实力雄厚的装修工程队竞争投标。而陈林却只在一个酒店备了一桌酒菜,然后给百成酒店的总裁打了个电话,说请他吃饭。那总裁不来,陈林说:“来吧,方仁书记、长贵市长都要来的,你不来不好。”那总裁就乖乖地来了。饭桌上刘方仁打了个招呼,陈林就把贵州百成酒店的装修工程轻轻松松弄到了手。可是,陈林没有自己的装修公司,也没有施工的营业执照,于是就找人来合伙,他找到了贵阳市最有实力的一家装修公司贵阳南华装修公司,老板叫黄筑开。

  黄筑开为了能与陈林合伙做这个工程,按陈林的要求把自己公司的营业执照以5万元的转让费转让给了陈林。

  在黄筑开的技术指导下,工程进展十分顺利。黄筑开算了算,工程完工后陈林至少要付给自己各种费用约70万元。可是,直到1997年3月,陈林一分钱也没给,而且,就在工程进入尾声时,陈林对黄筑开下了毒手,说黄筑开贪污了他公司的款。

  一天晚上,他叫手下一个叫罗孝明的打手带了三四个人,把黄拖进一辆小车里,用万金油抹了黄的眼睛,用封口胶封了黄的嘴,拖到乡下一间小屋里,打得黄筑开头破血流,只求饶命,然后逼着黄筑开写下一张“吃了回扣,愿意退还”的保证书。第二天陈林又让黄筑开写了一个月内退出38万元的保证后,才将黄放了。为了独霸百成酒店装修工程的600万元利润,陈林还以黄筑开是陈林公司的“职员”为由,说黄侵占公司财产53万元而向某检察院告了一状。

  此前黄筑开的确是从广州进了一批材料且得了一笔业务费,但那是商家按惯例给他的业务介绍费。黄筑开与陈林是合伙人,不是陈林公司的职员,也就不存在所谓的侵占了陈林公司的财产而犯“侵占财产罪”。当时,某检察院的两位检察长和办案人员给陈林解释过这个道理,可陈林非要置黄于死地不可,最后使黄筑开冤枉坐了6年大牢。这样,陈林那百成酒店的600万工程借黄筑开的力量做完了,黄筑开应得的 73万元不仅分文未得,还反被陈林“没收”和“退”了70多万。

  陈林就是这样接工程、做工程和这样耍无赖而迅速暴富起来的。

  在贵阳凡是陈林想要做的工程,其他人就休想得到手。比如那贵州电信大楼的装修工程,按该工程的规格和质量要求,至少应是拥有1亿资质的一级企业才有资格参加竞标,陈林的那些“空壳公司”根本就没有资格入围。但是,陈林要他的情妇郑四妹给他弄到手。在省委书记“要大力扶持本省自己的企业……”的指示下,那些实力雄厚具有完全资质的外省企业全都无功而返,唯有陈林通过一个女人,不费吹灰之力就拿下了这项利润惊人的大工程。

  贵阳的“红楼”

  富了之后的陈林开始介入政治,他通过和省委书记的“特殊关系”,很快成为省城贵阳举足轻重的人物。

  一个在社会上广为流传的情节生动地显示了陈林的能力:一次陈林过生日,宴请贵州各政府部门的官员。席间,贵阳市公安局的一位副局长有事,想提前离席,陈林当即大发雷霆,而这位副局长则乖乖地赔礼道歉。

  但这时他得以操控贵州官员已不仅仅是与刘方仁的“特殊关系”。让陈林在贵阳百姓中名声鹊起的是他开的一家名为金太阳的夜总会,据说开业时场面非常大,某著名歌星到场献歌。金太阳甚至被比作贵阳的“红楼”,陈林利用这个场所结交了一些高级官员并把他们拉下水。

  在 “金太阳”夜总会里为陈林效劳的,是一些正在服刑却被陈林从监狱里弄出来的劳改犯,或者曾经被劳改劳教的人员。他们要么被陈林任命为副总经理,要么就是铁杆保安。如谭伟,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12年,本应2003年才刑满,却在1996年就是陈林泰生娱乐公司的总经理了。又如莫荣,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缓,本是贵州王武监狱的服刑人员,却被陈林弄出来“保外就医”,做了金太阳夜总会的保安。

  据检察机关指控,金太阳夜总会的主要营业是组织小姐卖淫获取暴利。“金太阳”有营业性包房88间,每晚有百余名小姐在包房内“坐台”。小姐们和客人们做买卖时,这些“两劳”释放人员组成的保安就负责这项安全保卫。

  此外,陈林还在“金太阳”的五楼开了个赌场,赌博规格与澳门的一些赌博公司差不多。在“金太阳”里,若想吸毒也非常方便,里面有一个叫罗剑的保安,专门负责向来客销售K粉和摇头丸。据查,这些年,罗剑共售出K粉2000多包、摇头丸2000多粒……

  凭与刘方仁的关系,再加上金太阳夜总会所掌握的官员,陈林实际上拥有了左右贵州官场官员升迁的能力,被人称之为“地下组织部长”。

  下面这件故事就足以见证这个“地下组织部长”的权力。陈林的若干情妇中,有一个女孩姓邱,但这女孩又不时和公安局某副局长的儿子约会,陈林便要派人去教训这位副局长的儿子。有人担心说:“人家父亲是公安局的头儿,算了吧。”陈林冷笑道: “哼!他那个副局长算个球,我要他下课就叫他下课。”

  钱色权交易的背后

  通过女色与金钱攀附权力,进而又利用两者控制权力。一时间,陈林在贵阳成了手眼通天的人物。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分析说,这是自体监督的弊端。一个本该受到监督的领导者,同时又是监督他的同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顶头上司,当他右手握权、左手持剑时,他会自动磨利了剑锋来制衡自己手中的权力吗?刘方仁是让权力占了上风,在他权力羽翼保护下的陈林没人敢动也就不足奇怪了。

  陈林案中所反映出来的另一个问题是,缺乏有效监督的权力在面对色与利的诱惑时所暴露出来的脆弱性,因为他们自己本身也陷到里面去了,丢失了维护社会正义的资格。

  陈林仅仅是一个色与利的符号。陈林的发迹看似巧合,实际上即使没有陈林出现,也会有王林、李林出现,色与利的诱惑是客观存在的;再者,当时的省委书记即使不是刘方仁,也会有李方仁、王方仁来当,同样也会面对这种色利诱惑。说白了,只要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就会滋生腐败,而如何对权力进行监督则是我国今后亟需研究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来源:法制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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