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气氛不够热烈 贵州县长炸掉毒贩的家 (组图)

发表:2005-06-29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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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贩毒人员公开逮捕或宣判、把收缴的毒品当众销毁、举办禁毒宣传展览或召开相关的会议,这些都是每年“6·26世界禁毒日”时各地司法机关和政府要搞的活动。

然而今年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的禁毒日却有所不同。6月25日,随着县长刘剑一声令下,毒贩余荣达的三层别墅楼坍塌在一片烟尘之中。此举引起了极大非议。

县长下令炸掉毒贩子的家

据法制晚报报道,2005年6月25日,盘县政府及当地的公、检、法等部门联合召开了“公开逮捕、公开审判毒贩子”的大会。 就在这个大会上,贩毒犯罪嫌疑人余荣达及其团伙成员都被依法逮捕。

据盘县公安局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就在“公捕、公判”大会结束的时候,到会的县领导突然感觉到会场的气氛不是很热烈。

“于是到会的县委、县政府领导紧急召开了一个会议,决定炸毁余荣达的别墅楼。”

会议的决定很快被付诸行动,中午11点左右,随着县长刘剑一声令下,余荣达花费30万元毒资修建的别墅化作一片废墟。


(随着一声巨响,毒资建造的别墅应声倒下)

媒体一片叫好 当地法院对县政府做法颇有微词

爆破了别墅楼的次日,六盘水市的地方媒体以大篇幅报道了此事,但报道的口径居然是:国内首次以爆破的形式执行财产刑……

盘县法院和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却颇有微词。盘县法院刑事审判庭一位姓高的庭长告诉记者,目前那名贩毒嫌疑人余荣达还只是在公安侦查阶段,县里有什么权力就把他的房子炸掉?他最终是否有罪、罪轻还是罪重、是否需要没收财产都还是一个未知数,得由我们法院最终经过审理来认定。县政府的做法其实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也可以说是作出决定的官员不懂法。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对此更是不满,他认为像余荣达这样的案件最终是要面临死刑和并处没收财产的刑罚的。但是其个人财产已经被炸毁,将来执行财产刑将无从谈起。

专家说法

政府无权作此决定

中国法学会理事、北京义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平今天听说这一事件后深感气愤。他对记者说,姑且不探讨余荣达是否有罪,退一步说即便他有罪甚至被判处了死刑,那么他的财产也应当是依法没收。

而本事件中,当地政府是完全没有权力作出爆破拆除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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