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德平:从“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看党文化的逻辑

发表:2005-07-04 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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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前党魁的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说的是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的一个未成年的女孩子刘胡兰被当时的政府使用铡刀处死的故事。这个故事在中国家喻户晓,本人的小学课本里就有这一课。请看中共教科书的记述:

云周西村的反动村长石佩怀,为阎锡山军派粮派款、递送情报,成为当地一害。1946年12月的一天,刘胡兰配合武工队员将其处死。阎锡山匪军恼羞成怒,决定实施报复行动。1947年1月12日,阎军突然袭击云周西村,刘胡兰因叛徒告密而被捕。……刘胡兰烈士牺牲时,尚未满15周岁……

就像日本美化侵略的教科书一样荒唐。当年的课文现在看来,根本就是逻辑不通了。当时阎锡山是国民政府山西省主席,一个村长为上级政府服务,派粮派款是他的职责,何谓反动?武工队本属土匪,打死村长,可谓猖獗,这还不是当地的一害吗?怎么村长执行公务却成了当地的一害?阎锡山实为政府军怎么反而成了匪军?既然刘胡兰配合武工队将村长杀死,她就是协同杀害村长的罪犯,按照政府的法律处死刘胡兰难道不是完全正当的吗?哪个朝代杀人不偿命?更何况杀的是基层政府的官员。

前几天,天津市蓟县的一个农民因为计划生育的罚款而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一怒之下持刀杀了乡政府的两个干部。结果是各处画影图形,通缉捉拿。举报者可得一万,捉到者奖给五万。最后这个农民在逃跑时被警察击毙了。

不管什么原因,杀了人就是犯罪了。政府总要管的,不然要政府干什么?要法律干什么?

杀了共产党的官的人是杀人犯,给击毙了是罪有应得。那么杀了国民党的官的人同样是杀人犯,拿刀给铡了同样是罪有应得。这是小孩子都懂得的道理,怎么到了共产党这儿就不是这个说法了呢?这是什么逻辑?

从小学生时代到最近几十年的时间里,刘胡兰在我的心目中一直是伟大光荣的形象,完全让党文化给定在那里了。现在看了《九评共产党》才认识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所以才有了以上的思考。

党文化对全民的洗脑,使人们从小就丧失了正常的思维能力,不知不觉中都被共产党的逻辑同化,认同了它。现在是正本清源还历史本来面目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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