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劳教所性残害妇女令人发指

发表:2005-07-10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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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几位中共官员相继出走,大量地揭露中共610集团残酷镇压法轮功学员的内幕,即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明确提及: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然而从劳教系统却不时传出女性学员被强迫堕胎、甚至性侵害的事件。

妇女的权益、社会地位的保障以及受尊敬程度往往是衡量一个社会或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中共前国家主席江泽民曾在国家电视台回答记者“如何看待八九民运女大学生遭到强奸”时,几乎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6.4暴徒,罪有应得!”

据《法轮功人权报告》指出,自从中共江氏集团镇压法轮功以来,全国各地劳教所警察普遍对失去自由的妇女残忍、下流、卑劣,在“对妇女施暴”部份有这样的描述:数十万遭到羁押的法轮功女学员中,没有几个能逃过被剥光衣物的羞辱(有时是长期的)、不准使用卫生棉、性侵犯或强暴的威胁,或是胸部及外阴部遭拳打脚踢等等酷刑。有些更惨烈的实例是,女学员被警方强暴或轮奸、阴道遭电棍电击、硬毛刷插入阴道刮搔的凌虐、或是赤身裸体被丢入男牢房里等等。一位死里逃生的法轮功女学员说:“那里面的邪恶外界是无法想像的。”

根据全球营救受迫害法轮功学员网站的资料显示,怀孕中的女性法轮功学员普遍被要求强制堕胎,兰州大学历史系博士生王红梅因坚持修炼,2001年6月7日被兰州大学警察局警察抓捕,后关进兰州市桃树坪劳教所。当她被捕时,她已怀有身孕,但警察对她做了强行流产。

近日,明慧网报导辽宁省本溪女学员谭亚娇,在去年“918本溪大抓捕”行动中被绑架,在东明派出所期间因野蛮灌食导致流产。在看守所时,警察将她手脚固定的铁环上平抻灌食。因为拒绝吃饭,狱警张晋娟放任王姓管号毒打她。(记者核实到灌食的插管常常一个星期都不拿下来,因为插管不能重覆使用,得再买。)

“它们又毒打折磨我一阵子,我有上厕所的感觉,因锁着脚镣,只能用盆接,当时我排出二个血块,一个血块粘粘的,另一个外圈是红的,里边也有一块小手指盖大小的白色,两个血块大约0.7公分~0.8公分。有人说:“是不是来月经了?”我说:“不是,是流产了。”王某说:“赶快倒厕所冲掉。””谭亚娇口述。

大纪元记者周新去年9月追踪河南省淮阳县鲁台乡,怀孕九个月的法轮功学员王贵金被610与计生委合谋强行引产。当时致电淮阳县计划生育指导委员会(394-2687775),问及王被强行引产,对方说:肯定是经过同意,不会强行引产。记者问:九个月大,都可以生下来了。对方回答:这是国家政策,有其他考虑。

除了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劳教所内受到的不人性待遇,因超生而受到一连串迫害的上海妇女毛恒凤,在劳教期间也受到虐待。据自由亚洲电台的报导,狱警将毛恒凤的双手双脚用皮带扣向各方向拉,一边拉,还一边给她说:“你还叫不叫,你认不认错?”就这么坚持了三天。

今年3月8号国际妇女节,两位来自德国和法国的法轮功学员,熊伟和陈颖,在斯特拉斯堡欧洲议会媒体中心揭露了中国劳教所对女性尊严与权益的剥夺,被营救到德国的熊伟讲述了她在中国北京女子劳教所的经历。她说既便是来例假的时侯也不许上厕所,不许用卫生巾。她抗议暴力时警察就用手铐铐她并恐吓说:“我把你手指一根一根掰断,用开水把你烫熟了,看你还炼”。并提到一位19岁的女大学生,被警察指使的八个毒犯毒打,将女孩的衣服全都扒光,把袜子和裤叉塞到嘴里,用很硬的鞋踢她的下身。二十多天后见到女孩时已精神不太正常。

陈颖则提到她在劳教所时被强迫脱光衣服蹲下,洗冷水澡。警察指使5、6个吸毒卖淫的犯人打她,却因抗议被铐在窗户上,强制注射不知名的药物。当药物进入身体时,陈颖感到心脏和血管撕裂般的疼痛,左半边身体出现抽搐,记忆力也在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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