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记者协会今天举行研讨会,香港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中国法制研究计划研究员王友金表示,程翔案件引发两大问题:一是,间谍情报与新闻消息界定的不清;二是,记者、学者与间谍分别不清,容易让记者、学者误踩“地雷”。
他指出,境外记者在中国采访时,必须注意中国三条有关法律,包括:一九八九年颁布实施的“保守国家保密法”;二零零一年一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和“刑事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所指的“国家秘密”条文。
他又说,中国的国家机密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任何未经公布的事项都可列为机密事项。由于机密的定义不清晰,加上没有时间期限,譬如人民解放军在五十年代帮助朝鲜而出兵攻打南韩,和七十年代的文化大革命等事件,至今仍被中国列为国家机密。因此,境外记者在中国采访时,很容易因为不慎,而被控窃取国家机密。
他表示,中国至今仍以旧的思维,将间谍与记者混淆在一起,以致境外记者经常在中国采访而被怀疑为是“间谍。”
资深中国新闻评论员林和立也表示,中国新一代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执政后,对媒体的控制比前领导人江泽民时代更严紧。香港媒体为了不得罪中国新的领导班子,因而不敢刊登引起中共愤怒的新闻消息,这是香港记者遇到的新“地雷。”
另外,资深的中国新闻评论员刘锐绍表示,中国对新闻文化方面的了解有很大的差异,包括对记者职能了解的差异,譬如将记者与间谍混淆;对了解时局效应的差异,譬如报导中国的一些事情,有时允许报导,但有时就属违法。
他呼吁,境外记者在中国采访时,必须将采访的消息用在新闻上,以免被误会为其他机构收集情报。
(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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