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在新:顶天立地 与高律师同行 为法轮功辩护 被强行解聘 英雄不言悔 义士不孤独

发表:2006-01-27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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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一系列农民土地维权活动,并代理法轮功辩护案的广西维权律师杨在新,昨日(1月26日)收到其所在的广西中驰律师事务所的解聘通知。之前,他曾不断遭受警察的跟踪、劫持、搜身、甚至审讯后被扔到荒郊野外。

杨律师昨天接受大纪元专访时指出,该所是在受到当局有关部门的压力之后迫于无奈而做出的决定。被解聘及之前的被跟踪恐吓都是因为他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杨律师曾分别于去年5月、去年12月,今年1月,代理法轮功学员李建锟、农有跃、刘如平的案件。

杨律师表示,法轮功修炼者群体被迫害得那么惨,很多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但是,整个中国十几万律师没有几个人敢为他们说话,这确实是中国律师界的悲哀。我们能站出来为他们说话,即使个人牺牲点什么,胆识我们为这个社会做了很大的贡献。我们只做一点点,就产生那么大的社会效应,贡献那么大,我们不会后悔的。

他说,“我即使今天丢失了律师职业,我相信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会支持我的,特别是法轮功修炼者们会同情和支持我的,所以我感觉我不是孤独的。我感觉在全球上,有很多无形的力量、无形的眼睛在看着我,盯着我。所以我感到我很荣幸,很伟大。”

“我们仅仅做了一点事,法轮功修炼者们都感觉很珍贵。我就感觉我自己很自豪。他们受的罪,受的冤枉太多了。即使我个人牺牲,我也要为他们说话,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一个堂堂正正的好人。他们人数那么多,那么团结,受那么多委屈,我一定要像高律师一样站出来为他们说话。”

遭强行解聘 “上级的压力”

记者:杨律师,您好,听说您被您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解聘了,您可否讲讲具体是怎么回事呢?

杨律师:是这样的。2005年12月,我为广西苹果县法轮功修炼者农有跃作无罪辩护。我毫无保留地表达了我的辩护观点。今年1月12日,我代理法轮功修炼者刘如平律师被劳教的案子到山东济南,办案时接到我所在律师事务所前主任陈永才的电话通知。

他对我说:你在办法轮功的案子,没有向律师事务所汇报,现在人家已经把你的辩护词送到律师事务所,而且送到了司法厅。你赶快到我们事务所来做个交待,并递送书面材料,说说究竟是怎么回事。另外,我们所的新主任林铸提出,要解除我跟事务所的合同。

因为当时我还不知道在济南的案子还要办多长时间,而且之后还要回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三山镇为陈慧英被劳教的案子提起行政复议,所以我就告诉他们,我估计还要几天才回去。

1月13日下午我返回广州,下午4点半刚到广州市白云机场,就被早就守侯在那里的佛山市公安强行带走,当晚被带到佛山一宾馆后,公安强行对我搜身,做询问笔录,拍录像。

审讯一直持续到14日凌晨1点多,公安又强行把我撵出广东,把我押送并扔到广西与广东的交界收费站。我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高速公路步行了好几公里,一直到早上5点多,才走到广西合浦县的山口镇。

回来后一两天之内,我整理了一份代理农有跃案件前前后后过程的书面材料,附上检察院的起诉书、法院的判决书,还有高智晟律师的三次公开上书,一起寄送给广西区司法厅,也寄送了一份给我所在的中驰律师事务所。

之后,中驰律师事务所就没有找过我谈话,也没有什么通知,直到23日签发了通知,今天我才收到。

通知的内容是:

“杨在新律师,我所与你签订的聘用专职律师合同已经到期,因你未与我所签定继续聘用合同,你已不是我所的职业律师,所以从2006年2月1日开始,你不能继续以我所职业律师的名义职业,请你接取通知后,将你原在我所办理的律师职业证,和原在我所开出的尚未用完的委托代理合同书和出庭证,在2006年2月21日前交完我所,特此通知。

中驰律师事务所
2006年1月23日”

记者:那您认为被解聘的原因是像这个通知中所说的那样吗?

杨律师:其实他们发通知,只不过是以“我没有跟他签定聘用合同”作为一个幌子,来解除我跟他们的聘用关系。肯定是受到上级的压力,首先是广西区司法厅的压力,肯定还有更“上面”的。

我93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从96年起来到中驰律师事务所。到现在已将近9年了。该事务所几经换人,走了很多,又来了很多,来来去去很多人。主要是因为内部关系不太好,所以很多律师都跑了。但是我一直坚持在这个所,我跟这个所的关系一直都很好,现在突然他们以这个不是理由的理由来解聘我,其中很有问题。

再有,这个所的聘用合同关系一直管理都不是很严格。并且我在前段时间开会时还提出跟他们签定合同。他们后来说,现在忙不了,你先回去吧,等我们搞好了,再寄过去给你签。

现在他们在既没有书面通知,又没有电话通知的情况下,以我没有跟他签定合同为由解聘我,毫无道理可言。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跟他们的合同关系已经是长期合同关系,你说我没签合同,应该书面或电话通知我。如果我拒绝跟你签合同,你才可以以此为理由啊。他要从来没有提出过,突然这么提出的话,那明摆着是故意找岔儿的。

我那么多年都跟他们关系挺好的,从来都没有提出过解聘,也没有闹过什么关系问题,在这个所很多律师都走了,我也从来没有主动走过啊,所以很明显,他们是受到上级的压力,就做出这种选择的,其实他们也是一种无奈。

我以这个所的名义办了很多案子,有些正在办,有些已经办完,有的还没有结案,有的是风险代理,都还没有结案,很多手续都没有完结,突然这么解聘对我的损失还是很大的。

记者:那您被解聘后还能继续从事律师工作吗?

杨律师:我估计可能这辈子都很难再从事律师工作了。虽然只是一个律师事务所解聘我,但是估计其它事务所也不敢接收我。因为这是上级的指示,是司法厅指挥的,肯定还有更“上面”的,整个中国都是他们控制的。

即使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有勇气接收我,当局也会从其它方面来找你岔儿。如果中国的状况没有改变,那我这辈子都难做律师了。

就算我自己去搞个律师事务所,他们也会像对付高律师一样整我,他们已经吃了秤砣,铁了心肠,要搞就一定会搞到底的,让我在律师界消失,他们会这样做。我现在没有看到,但是我预计可能是这样的结果。

为法轮功学员辩护

记者:您刚才提到他们通知中讲的只不过是个幌子,那您认为实质原因是什么呢?为什么要打压您呢?

杨律师:很明显是因为我为法轮功修炼者辩护。律师事务所前主任陈永才也告诉我说,就是因为这个事。

记者:您除了为济南律师刘如平、为广西苹果县法轮功修炼者农有跃作无罪辩护之外,是否还为别的法轮功学员做过辩护呢?一共有几位?分别是什么时候呢?

杨律师:一共是三个。代理刘如平案件是今年1月,为农有跃辩护是在去年12月,此外,还未广西大学教授、原广西大学总务处处长李建锟代理过案件,那是去年5月。

记者:李建锟的案子现在是什么情况呢?

杨律师:首先是检察院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为名对他进行逮捕并提起公诉,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被迫撤诉后,仍然非法关押他。而公安机关在检察院批准非法关押原告18个月后又通过“劳教委”作出对他的所外执行的劳教决定。被解除“劳教”后,广西大学又以所谓的“认识”问题追究他的“思想责任”并继续扣发他的退休养老金。

一开始在起诉书里,我没有明显的说是法轮功的案子,他们就立案了,立案后,他们可能是发现了什么问题,又说不是他们受理,我们不服,向中级法院上诉,他们以不是他们管辖为由,裁定为不予受理。

记者:您为农有跃辩护做无罪辩护的主要观点是什么呢?

杨律师:1。从具体的事实来看,当局将宗教信仰的法轮功列入打击镇压对象是不符合公理的。近几年,我从身边的法轮功修炼者的具体行为来看,没有发现他们由于炼习法轮功的原因随意杀人、放火、强奸、盗窃、抢劫、贪污、受贿等等犯罪行为,他们并没有像当局的新闻媒体所说那样青面獠牙。

2。从国家的立法来看,将宗教信仰的法轮功列入打击镇压是违反《宪法》和《国际人权法》的。当局将宣传“真、善、忍”为宗旨而没有违法行为的法轮功团体,提高到政治上去打压是没有道理的。许多修炼法轮功的公民因为其具有法轮功人员的身份和宣传法轮功的思想而被治罪,这根本不符合现代法治文明的基本准则。

3。“两高”认为对散发、提供所谓的邪教组织人员“被迫害”的材料、信息的行为认定是犯罪是毫无法律依据的。法轮功修炼者将“真相材料”印发的行为主客观是属于言论表达的范畴,公民自己有表达思想和观点的权利,这种表达不应有任何的限制置前。法律面对的是行为,而不是信仰,更不能评判信仰。这种立法明显表明他要打击的对象的残酷性和没有人性,这种解答明显是荒唐的野蛮的和反人类的,是有公平正义平等心态的公民都不会接受的。“两高”没有经过制订法律而用解答来代替法律的制订明显是越权的行为。

4。本案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农有跃的行为构成犯罪也是依法无据的。从被告人农有跃的所谓的犯罪的主观方面来看,对他强行认定是利用邪教组织妨碍国家法律实施是强加予人的。从所谓犯罪客观方面来看,也没有发现被告人农有跃利用什么邪教组织妨碍国家法律实施。他所揭穿的是假的、恶的和丑的,宣扬的是真的、善的和美的。

英雄不言悔 义士不孤独

记者:我知道作律师这一行很艰辛,需要勤学苦练、奔波劳累、积累很多经验才能脱颖而出,十多年的律师生涯毁于一旦,您认为值得吗?

杨律师:你说的很对,我们辛辛苦苦考个律师资格证出来,奋斗那么多年。而且在律师行业来说,我是很有魄力的,业务是很熟悉的,工作还是很有成就的,现在这样说没有就没有了,我个人的牺牲也太大了,确实也是太可惜了,有点心疼。

但是你看,现在这个社会,这个制度,那么迫害人,迫害法轮功修炼者,却没有人敢站出来为他们说话,这真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悲哀。

我们能站出来为他们说话,即使个人牺牲点什么,但是我们也为这个社会做了很大的贡献。

你看法轮功修炼者群体,被迫害得那么惨,很多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他们的那种悲哀,一般人很难想像。

中国十几万律师,没有几个为他们说话。先是郭国汀律师,后是高智晟律师,接着就是我了,就我们这几个律师为他们说话。谁为他们说话,谁就挨他们整。

但是,整个中国十几万律师没有几个人敢为他们说话,这确实是中国律师界的悲哀。从这点上来理解,我没有什么后悔的。我已经迈出了这一步,也是贡献我一点微薄的力量吧。

我们从具体事实、从法律角度来分析,中共这样打压法轮功确实是对他们的迫害,对他们的一种无理的残酷的迫害。法轮功修炼者有他们信仰的自由和权利,他们如果没有做出违法的事情,当局就没有权力去镇压他们。

中共那么多年一直是疯了的,最悲哀的是中国人民也跟着疯。自从中共夺取政权以来,中国人民哪个事情没跟着疯,哪个时期没跟着疯,每一次都跟着疯。

中共一边说严格执法、执法为民,但是又自己去糟蹋自己制定的法律,明摆着是说一套做一套,自己骗自己,用谎言和暴力统治这个社会。

其实我们那么多年也是受共产党的“教育”,但是为什么现在我们的提出那么多的问题?因为确实是存在那么多的问题。我们简直是看不惯。我们必须要为这个民族、中国人民着想。我们不可能为了某个人的利益或者某个党派的利益,就不顾这个民族的利益了。

当政的、掌权的人,不为国家和民众着想,那还有什么脸在这个社会上活?还有什么脸站在那儿讲话?他们这么做简直是流氓。我们没有违法,他们非要用非法的手段来整治我们?明摆着不是流氓吗?

我即使今天丢失了律师职业,我相信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会支持我的,特别是法轮功修炼者们会同情和支持我的。所以我感觉我不是孤独的。我感觉在全球上,有很多无形的力量、无形的眼睛在看着我,盯着我。所以我感到我很荣幸,很伟大。

我做出一点点微薄的贡献,他们都感觉很珍贵。我就感觉我自己很自豪。

“顶天立地大丈夫 堂堂正正做好人”

记者:那您下面有什么具体打算吗?

杨律师:首先我要对律师事务所的通知提出意见,寄回去给他们,另外,要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此外,还要提出行政诉讼。这个法律程序肯定要走。

另外,我还要想办法到北京的律师事务所寻找一个归宿。尽管这个希望很渺茫,但是我不放弃努力。

就算最后什么都没有结果了,我就一边奋斗,一边寻找机会。另外,还要跟赵昕、候文卓等朋友保持密切联系,继续从事民运的工作。

还可以以高律师那种方式,搞很多调查,力所能及地做出默默的奉献。我们要以实际行动,掌握真实的材料,向全世界公布,让当局的恶行曝光,给他们施加压力。

希望海内外人士多能够理解,并从各方面予以支持。希望我们大家都能够齐心协力,用各种途径和方法。

记者:十几万律师,只有三位敢站出来,您为何有如此勇气呢?

杨律师:首先,我在思想上是受高律师的影响。其二,我本人的性格就是见义勇为的。其三,我本人也曾经受到过这个专制独裁的迫害,我也坐过半年牢,遭受过非法迫害,我认清了当局的本质。其四,现在国内外的维权运动风起云涌,我们必须站出来为这个社会做贡献,这是我的奋斗目标。

法轮功修炼者群体,他们受的罪,受的冤枉太多了。即使我个人牺牲,我也要为他们说话,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一个堂堂正正的好人。

“我一定要像高律师一样站出来为他们说话”

记者:在国内,很多民众由于受中共的造谣宣传,而对法轮功有很多误解,尤其是早期的时候。那您对法轮功及其所遭受的迫害是否有个了解和认识的过程呢?

杨律师:认识的过程肯定是有的。首先从99年最早的时候,听说政府镇压法轮功,抓的抓,判的判,劳教的劳教,那种气氛简直就像文革那段时间一样。

99年对法轮功的镇压是满城风雨,当局利用媒体进行大规模的宣传,诋毁法轮功,说他们会自杀,会教人作恶多端,而且不合群,不要家庭,不爱老公,等等。

因为我那时没有接触过法轮功学员,因此媒体的大规模、高强度的宣传我就相信了。

2001年,我在广西合蒲县的法院,看见他们审判法轮功修炼者,那个法轮功修炼者是一个女孩子。那时,我就像看珍贵动物一样看她,她静静地坐在凳子上一声不吭。

我就问她,学着中央电视台的说法,说:你们这种信仰的人,根本就会自焚的。她说,这是假的。我又问,这怎么是假的呢?中央电视台都报导出来了。她说,这是人家加害我们的,我们是冤枉的。

虽然她给我解释,但是我那时还是不太相信她的话。我说,中央电视台宣传的哪里会是假的?其实,现在中国老百姓很多也是这种看法,认为中央电视台宣传的就是真的。

所以一直那么多年,我都法轮功修炼者都没有什么好感。2003年6月,我被当局陷害关进拘留所,那里也关进了一些被劳教的法轮功修炼者。其中有一个合蒲县的高一的学生,他是因为在街上贴宣传资料而被关进来的。

我们认识后,就一些有关法轮功的问题进行探讨。他说,他信仰“真善忍”,我经过一段时间与他接触,发现他确实是在身体力行,他为人很好,言行举止做的很好,很有修养。他被关在拘留所里还坚持炼功。我心里上就很佩服他。那是我第一次近距离接触他们。

2003年底,我半年劳教后获释,2004年我开始上网,在动态网上看了很多海外讯息和资料。我连续看了几天时间,好像不吃饭不睡觉都还想看。我不单只看信仰问题,而是包括政治问题在内的所有问题,我都很感兴趣,因为我这个人就是喜欢了解国内外的大事。

那么多年,我只是单方面听到共产党的一面宣传,他们宣传我都是百信不疑。一下子看到国外的材料,我就对比哪个真哪个假,我心里自然就有一杆秤,究竟谁对谁错,我自己能判断。

特别是高律师写的文章,每篇文章都很有哲理,很有核心的内容。我很喜欢吸收他的合理的科学的本质的东西。还有郭国汀、蒲志强、莫少平等其他律师的文章,我也都特别喜欢看。慢慢地扩展到其它领域去,将整体的民运、法轮功、律师界的观点综合起来,基本上形成了我个人的观点。

2004年底,高律师第一次为法轮功公开上书,那时没有几个律师站出来说话,有人说他孤独,孤独就是没有人响应嘛。那时我想,我在这个时候不站出来,我就不是信杨的。

当时我也没有很好的联系方式,我就留个电话在网上,那时是你给我打过来,第一次采访我。

记者:是的,当时我看到您声援高律师的签名,也很为您的勇气感动,就给您打电话过去了。

杨律师:当时我的观点是,不管你什么人、什么功,都有合法的权益。中国的法律允许我去辩护,我就应该这样做。

当时就是因为我说了几句很公道的很平常的话之后,出现了两个相当强烈的现象。

一个是法轮功修炼者,他们奔走相告,网上一搜索到处都是介绍我的宣传,他们很高兴,因为终于听到律师为他们说话了。他们那种高兴很令我感动。

我们仅仅做了一点事,他们就感到很珍贵。所以我认为我们必须为他们做点贡献。他们人数那么多,那么团结,受那么多委屈,所以我一定要像高律师一样站出来为他们说话。

另一个反应就是共产党那边,司法厅马上找我去谈话,还要我写汇报材料,还要亲自跑到广西合蒲下面调查……那种紧张和恐惧的程度简直就好像如临大敌,很不得了的样子,用语言都难以形容。我只不过说几句平常的话,在国外是很平常的事,他们就紧张的要命。司法厅的人很像一帮奴才,他们唯唯诺诺,听从党的指挥。

我也为他们感到一种悲哀和可怜。我也不好意思说,毕竟当时我的胆量还没有那么大,还没有练就一副火眼金睛,那个时候也是“摸着石头过河”。现在胆识是越炼越大。

2005年底,高律师第二次公开上书,我又声援。这次没有人找我谈话,可能他们麻木了一些。高律师这个义举,就像给中共坚固的红墙、牢固的封锁撕开了一道口子,接着大家往里涌,让他们没有立身之处。

我们做这个事情,只做一点点,就产生那么大的社会效应,贡献那么大,我们不会后悔的。

另外,我在代理法轮功案件的过程中,接触了很多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我也跟他们探讨问题,了解他们的人格,没有发现他们有什么杀人放火之类中共宣传的行为,都是很好的人,他们的表现很好。

所以我的思想转变是有根据的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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