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北京的“颠覆国家政权罪“ --揭开中共独裁专制史鲜为人知的一幕

作者:文/力方 发表:2006-02-05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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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89年六•四民主运动之后,97年北京高知阶层的几位党员,看不惯党内愈演愈烈的腐败,想在当年召开的党代会上提议:在中共党内另组建一个廉正的民主党。组织原则以毛泽东的“党内有派,党外有党,历来如此 ”的思想为指导。当时“民主党”的宗旨是“为了保持共产党的纯洁性、廉洁性和先进性,以使共产党的执政党地位在中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他们准备把自己的观点,坦诚地毫无保留地在党代会上公开发表, 决无分裂共产党之意,更无颠覆国家政权之目的,不是象六•四民主运动那样上街游行、到天安门广场请愿,给社会上造成声势和影响,而是在党代会上, 象关上自家门一样,进行同志式的正常对话。

结果卧底多日的国安人员将侦破的案情汇报后,震惊了中南海,确定此案属于不稳定因素,必须尽早扼杀在萌芽状态。于是那年春天的一个夜里,涉案的所有嫌疑人被一网打尽,人被拘捕,家被查抄。他们另建民主党的提案被定性为“分裂党,颠覆国家政权"的反动政治纲领。几位秀才被打成“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反动政治集团,本案被视为六•四之后的又一桩重大政治要案。

家属们因得不到亲人拘捕后的任何消息,便四处奔走、高声呼救。本来此案准备秘密判决,结果因为家属们的四处活动,而走漏了风声,引起了海外媒体的关注。出于外界的压力,几个月后,得知检察院要立案起诉,这意味着准备公开审判,家人们便随即把希望寄托于未来的法律诉讼上,特别是在被告委托的辩护律师身上。他们聘请了有名望的大律师,甚至请到了当年给“四人帮"做过辩护的律师。诉讼中,有人向相关部门的知情人打探过此诉讼案的底细,几条线索反馈回来的消息一致是:这是江系人马已经拍了板的案件,别说定性,连具体的量刑都有了。他们称这样的所谓政治要案为"御笔批过的案子",即江泽民已经圈阅过的要案,无人敢碰。

尽管律师们做了无罪辩护,最终还是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决当事人有罪。量刑从三年至十一年不等。当时辩护律师们心里都清楚,他们的代理行为是在走过场,配合侦察、检查、审判机关,把这台控辩双方的审判诉讼表演完美。正象业内知情人所说,这场公开审判,是给外界演的一台戏,检察院的公诉词,法院的判决书都是上面交代下来的。承办的检察员,审判长照本宣科就是了。

秀才们错误地估计了当时的形势,没想到中央丝毫没有政治改革的诚意,那一年的党代会上,就连乔石也被整肃下台。

如今涉案的大部分人已经刑满释放。因为当初被宣判有罪的同时,就被开除了党籍和公职,所以现在他们没有地位,没有工作,没有养老金,没有医疗保险,没有任何福利待遇,生活上毫无着落。当年胸怀大志满腔热血的几个高阶层文人怎么也没料到,57年的右派分子大部份都得以平反,而四十年后,这些“爱党”爱国的秀才又被打成了新的右派,而且罪名更甚。其实他们当年的主张和今日中共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活动完全是一个意图,只不过提议早了几年,不想就落到了如此田地。几年来他们一直苦苦申诉,但至今无人敢问津、无人敢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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