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被诉 陈至立本人收到法庭诉状

发表:2006-02-09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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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出访加拿大的中国国务委员陈至立被法轮功学员以“酷刑”、“迫害”和“制造恐怖”等罪名告上卑诗省最高法院。美西时间周三晚九时许,陈至立本人亲自接到法庭诉状。

起诉陈至立的5名原告分别是刘文宇、朱颖、郭昭霞、 张昆仑、金荣。这5名起诉人或是加拿大公民,或是加拿大永久居民,还有一位是卡尔加里大学的博士生,他们分别来自安大略省,魁北克省和阿尔伯塔省。他们说,作为法轮功学员,曾受到逮捕、监禁、殴打和电棍电击等迫害。

尽管陈至立在出访整个行程中,戒备严密(有传闻说,当天中方用钱买下了陈进出入口附近整条街的管辖权),但美西时间周三晚九时左右,在温哥华瑞西蒙(Richmond)路的一家餐厅附近,陈至立还是收到了法庭诉状。

周二,法轮功学员面对陈至立出入地打出 “停止迫害法轮功”,“陈至立在教育系统推行灭绝法轮功政策──罪责难逃!”等大幅标语。

在陈入境加拿大前,著名人权律师戴维.麦塔斯曾致信加拿大政府称,“陈至立同其他中共高官沆瀣一气,积极执行迫害和灭绝法轮功学员的政策,特别是在教育系统中的迫害政策。”“有足够的证据表明陈至立违反了‘加拿大反人类和战争罪法案’,她应当受制于这些条款。”

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报告,陈至立在其就任教育部长期间至现在,一直积极推行及实施江泽民的灭绝法轮功政策,同时还有系统的向中国下一代灌输“仇恨及镇压法轮功有理”的思想。在其领导下,仅2003年一年,就有至少来自210个大专院校的435名法轮功修炼者被强迫送进各种洗脑班、劳教所、精神病院。

据初步统计,截至2006年1月29日,在明慧网公布的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中,教师和学生近150人,致死案例遍布全国。这是陈2004年7月19日在坦桑尼亚被指控“在中国教育系统‘对法轮功实施酷刑和虐杀’”被告, 并被传唤亲自到庭应诉之后,再次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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