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变法掏钱 农民受害

发表:2006-03-23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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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杞县城郊、葛岗等乡镇打着“计划生育百日攻坚”的名义,对即使有二胎准生证的农户,强征500到1000元的“社会抚养费”。农民说,不管有没有准生证,反正都得交钱,“骼膊拧不过大腿啊!如果这次不给钱,他们肯定还会变着法再收拾你。”

据新华网河南频道报导,河南杞县城郊乡西十里铺村,村民邵红战,他的第一个孩子生于1998年,到2002年时,已经符合“3284”(男30岁、女28岁、第一孩满4岁)的农村二胎生育条件。乡计生所让他交了3,000元钱后,发了二胎准生证。没想到,邵红战仍被罚缴600元的社会抚养费。

一位不敢透露姓名的村民说,社会抚养费本来是向计划外超生户征收的,可他们这里,不管有无二胎准生证,都得再交一次钱。不交钱,就搬你的电视机,扛你的粮食,扒你的房子,直到缴齐为止。即使心中愤愤不平,也只能给钱了事。

说起被罚款的事,村民张坤永说,如果我不符合生育二胎的条件,计生部门肯定不会给我发二胎准生证,现在我有二胎准生证,乡政府又非让我缴只有超生户才应该缴的社会抚养费,这不是乱收费又是什么?

即使有二胎准生证,村民说,“骼膊拧不过大腿啊!如果你这次不给钱,他们肯定还会变着法再收拾你。”

相同的事情,也发生在杞县葛岗等乡镇。在葛岗镇西云村,村民任文全的独生子任化勇今年30多岁,大孙女8岁,符合农村二胎的生育条件,可乡里硬是让缴了4,000元的办证费,不缴不给办证。没想到现在钱也缴了,准生证也办了,孩子也生下来了,这次“计划生育百日攻坚”,镇里竟然又说他们家是超生户,罚了1,000元。

一位农民说,很多农民办准生证时交了钱。交钱的原因是:即使你符合生育条件,如果不交钱,计生部门也不会给你办生育证。

杞县城郊乡西十里铺村党支部书记楚储义说,前几年计生部门为了给职工发工资,扩大了二胎生育证的发放范围,有些不太符合或者当时还不符合二胎生育条件的,因为给计生部门缴了钱,也得到了准生证。这次县里搞计划生育“百日攻坚”,给各乡镇都定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任务,为了完成任务,村里只好把这些持证户也纳入缴费范围。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农民表示,乡镇干部的说法,并不符合事实。到底符不符合办证条件,计生部门说了算,准生证也是计生部门发的,现在怎么成了我们农民弄虚作假?退一步讲,即使个别人有弄虚作假的现象,那有关人员是如何把关的?

这位农民表示:“办证要钱的是政府部门,办了证再说你超生罚钱的也是政府部门,说到底还是要变着法掏农民口袋里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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