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三个结婚纪念日我都在牢里

作者:徐永海 发表:2006-06-14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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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5月2日,我与李姗娜结婚。第一个结婚纪念日,我被行政拘留13天,我在牢里。第二个结婚纪念日、第三个结婚纪念日,我被判有期徒刑2年,我还在牢里。第四个结婚纪念日,我终于和我的妻子在一起了。结婚四年了,这是我们夫妻在一起度过的第一个结婚纪念日。

在拆迁中,由于一些贪官与一些奸商相互勾结,做出了很多伤害老百姓权益的事情,很多老百姓是家破人亡。面对这些严重侵害老百姓权益的事情, 2003年4月20日我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在地人民大会堂上访,因此我被拘留了13天(4月21日到5月4日),这样第一个结婚纪念日我在牢里。

中国东北辽宁鞍山,一些主内弟兄姊妹定期在一起聚会、学习《圣经》,当地公安人员说他们是邪教,对他们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之后还将李宝芝姊妹劳动教养 2年。我请我的主内弟兄刘凤钢看望那里的弟兄姊妹,参加李宝芝上诉的旁听,并将刘凤钢回京后写得《我所了解的辽宁省鞍山市李宝芝"邪教"一案的事实与经过》发给一些朋友,后来被刊登在美国华人基督教刊物《生命季刊》上,为此我被判有期徒刑2年(2003年11月9日至2006年1月30日),这样第二个、第三个结婚纪念日我都在牢里。

在牢里,尤其在看守所是那段日子里,我受了很多的苦,如在提审时连续几天不让我睡觉,用各种办法侮辱我,打击我。在看守所时,伙食极差,还要干很重的活,常常是早晨 6点一起床就干活,一直干到晚上8、9点钟,一干就是15、16个小时。即使这样,任务还是常常干不完,干不完整个监室的20来人就都不能睡觉,直到干完。这些痛苦还算不了什么,最痛苦的还是对妻子的思念,这种痛苦让人难以忍受。

我在牢里经历很多苦难,妻子在外边经历的苦难比我还多,没有钱给我请律师,妻子非常痛苦,动过卖自己的肾脏凑钱给我请律师的念头。因为要看我,单位不给假,并说: "你要看徐永海,你就辞职。"为了看牢中的我,妻子不得不辞职,很长时间没有工作没有收入,以后一直靠打零工生存收入很少。即使没有收入,收入很少,妻子还要紧出钱来给我寄去,怕我在牢里吃不饱。

我出狱了, 2006年5月2日是我们的第四个结婚纪念日,也是我们两个在一起过的第一个结婚纪念日,我们没有钱请朋友们和我们在一起纪念我们的结婚纪念日,我和妻子一起来到我妻子的父母家,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火村,这里有山,有水,原始的绿色植被保护得也非常好。我和我的妻子,我们两个人和大自然在一起,我们度过了我们的第四个结婚纪念日,也是我们夫妻在一起的第一个结婚纪念日。


(自由圣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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