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强地追索人权迫害者的罪责

作者:杨宽兴 发表:2006-06-18 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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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通过每个人的坚持,才能让人权迫害者有压力有惧怕有收敛,祇有这样未来的中国社会才会走向坦途。

1995年底,评论家李劼来京与我有过一次长谈,他略显夸张地说:"哪怕仅仅为了个人利益的公正待遇,独自在大学校园公开游行一次,其意义并不亚于大家跑到天安门广场去。"那时,他为自己的职称,为评论家胡河清之死,在华东师范大学校内张贴大小字报,实践了自己的维权思想。

和我一样,李劼属于在八九民运后被处理的“动乱分子”,在人们仍习惯于政治性宏大叙事的言说方式时,他把思想的触角探入个体维权这个领域。他的思路启发了我。

事实上,权利意识的形成是无法阻挡的历史潮流。近年来,维权迅速在中国普及,以高智晟为代表的人权律师群体在政治抗争上的异军突起,也是从援助个体维权开始的。任何时代,侵权总会引起当事人的反弹,尤其当受害者的生存和尊严受到严重侵犯时,他们往往会放弃忍让而选择抗争。这些抗争大多是非政治性的,一般只关乎利益,是这个社会的公正机制失灵,尤其是政府动辄以"影响稳定"压制人时,其就可能上升为准政治性行为。比如说,成千上万的上访者聚集北京。这些上访者初来北京时,本没把自己受害和政治联系在一起。他们只是要求维护个人权益,而保护个人权益是道德与法制的基本目的。但是政府把他们作为不稳定因素,进行截访抓捕,而他们对此抗争,向政府争取上访之权,于是事情就有了政治性。因此任何明智的统治者都不应允许将一般维权事件定性为政治行为。在中国人的生活中,"政治"是个让人恐惧的概念。本来普普通通的矛盾纠纷,一旦被打上政治标签,就几乎没有解决的可能了。

受迫害者的维权行为,会受到权力和社会的压力,在这时候,受害者个人的坚持至关重要。每个人都有权利也有义务对自己遭受的迫害进行持久的追究。每个受害者,应当首先盯紧对自己实施迫害的人,放弃意味对迫害者纵容。追究迫害罪责,与传统的复仇事件,既相似又不相同。首先,从罪责承担的意义上讲,一切恶行均将有恶报,在实施迫害者道歉谢罪之前,作为个人有权利要求对他们进行惩罚。但应该意识到,在法律和非个人暴力的框架内解决问题,应该是人权受迫害者维权的首要选择,不仅因为其风险和代价相对较小,更因为这代表公义和理性。同时,我们需要说出迫害者的名字,要迫使他们道歉,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省和忏悔,并承担法律责任,在此基础之上,才有宽恕。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中庸以及忍让的观念,对于解决人际纠纷,协调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无疑是有价值的,但是在大道不畅的年代,当公共权力不能伸张正义时,首先以个人公开追究那些侵犯人权者的罪责,是合理的,其促使社会走向公正。

掌握权力的迫害者有个特点,他们总是以“影响稳定”为借口,打压受害者维权。许多侵权事件的受害者,如强拆中的上访者,就是被冠以“影响稳定”、“扰乱社会”的罪名,被殴打抓捕。

目前这个体制,本来就是泛政治化的,中共面对“不稳定因素”严加防范,宁可错杀不可放过。专制体制和不法官吏合在一起,利用权力无所不为,一方面是贪污腐败,一方面是对百姓的掠夺和迫害,他们蔑视人权,"捏死个人就象捏死只蚂蚁"。中国传统阴柔文化的影响,几千年皇权的控制,使中国人过分顺从权力。百姓或者忍耐再忍耐,或者以暴力的方式,将整个社会绑上复仇的战车,玉石俱焚。中国文化似乎一直对个体的抗争行为不甚赞赏,喻之为"以卵击石",、"胳膊拧不过大腿",人们息事宁人委曲求全。这与我们在西方文化的自由精神截然不同。

中国文化的顺从导致一个结果,那就是官吏不以迫害人为惧。在他们看来,对顺民欺负就欺负了,即便有出头鸟、愣头青出来,扣上反圣上、反对党反政府的帽子,轻易就镇压了。于是官吏越来越猖獗,迫害人越来越肆无忌惮。因此,受迫害者绝不能一味忍让,忍让就是对迫害者的纵容。中国现处在一个既无完善法治体系,又无传统道德的转型时期,权力普遍腐败和为所欲为,社会无公正可言。在这种情况下,个人抗争虽然未必能兑现公正,但是其会推进社会进步,增加社会公正的因素 ;而忍让却一定不会换来公正,反而纵容不义,助长恶,使善良的人更深地陷入困境。我绝不是宣扬清算,也不是主张报复,但不能让人权迫害者,永远躲在“政府” 和“稳定”的后面,持续实施迫害。

对一个个被政治分割,被经济压榨的个体而言,抗争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轻易低头;在被迫低头时,不要放弃内心的坚持;始终拒绝遗忘,拒绝放弃追究;用公正作为武器,让人权迫害者生活在比你更重的心理压力之下;寻找一切可能,将他们送上法律、道德和历史的审判席。

如果没有受迫害者自己的坚持,随着时间的流逝,人权迫害者的恶行可能就会湮没在历史的尘埃之中。在中国"历史上人权记录最好的时期",侵犯人权事件每天都在发生,而且数量巨大,只有通过每个人的坚持,才能让人权迫害者有压力有惧怕有收敛,只有这样未来的中国社会才会走向坦途,民主、自由、人权这些普世观念,才会成为被全社会接受的牢固的政治、道德和生活准则。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死死纠缠住那个迫害你的人,就是为整个社会的未来寻找光明。我们的幸福与尊严,是一个整体。这是个人“恩怨”,同样也是受迫害者不得不承担的社会责任。

  原载《人与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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