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高莺莺父母的一封公开信

发表:2006-08-12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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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高莺莺父母:你们好!

  从有关媒体上知道了你们的女儿———高莺莺之死的情况。从媒休报道的当时一些不正常现象来看,莺莺之死,其中确有蹊跷。否则一个普通宾馆服务员的死,怎么会惊动若大的一个市委书记?市委又为什么会为此专门成立一个什么工作组,处理这一事件?为什么又要出动大量警力,来处理一个宾馆服务员的丧葬事宜?而有关公务人员又为什么急于要将莺莺火葬?他们又为什么主动以市委的名义给你们补偿?无论这个宾馆什么来历,需要一级市委为其一个普通的员工“自杀”个案投入这么大的精力吗?在你们对莺莺之死提出疑问时,有关人员为什么只进行草率的尸检?……这种种的疑问,不能不让人怀疑,莺莺之死,定有隐情。而这样一个具有诸多疑问的案子,却始终没有人给出让人信服的解释。为此你们奔走数年,直到前不久,被有关媒体报道之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这一事件才引起有关人员的重视,并要求成立调查组调查这一事件。

  对你们女儿的死,我表示深切的同情,也为你们数年来不屈不挠的抗争精神所折服。但面对这个活生生的现实,我不得不善意的奉劝你们一句:你们就此罢了吧!无论多么苦涩的泪,往肚里流;无论多么深的伤口,用布包好。沉默吧,把一切的苦和痛、血和泪深藏在心中!因为只有这样,你们才能“好好”的活下去。一切的抗争,只会给你们带来更大的伤害。

  民不与官斗,这句话绝不是哪个文人的一时灵感胡诌出来的,而是千万血与泪的教训总结出来的。试想,在中国数千年历史中,有多少无权无势的平民百姓告倒了政府官员?告倒了一个政府班子?就是到了今天,又有多少?因为在中国,政府官员拥有绝对的资源支配权,行政、公安、检察、司法哪一个不受地方一把手的控制?又有哪一个敢逆一把手的旨意办事?

  也许你听过秋菊打官司的故事,但人家毕竟告的只是一个村官(实际上不算官),而官司又不是在村里打的,即使如此,秋菊还为此吃了多少苦?你们俩所要面对的是一个市委班子,你们有能力让这官司不在你们市范围内打下去吗?如果仍在你们市范围内打下去,你就不要奢望能胜诉。因为你的案子中牵涉到前任市委书记,市委班子,虽然是前任,但谁敢保证他们对现任不产生影响?而又有谁敢保证现任不对公检法机构产生影响?再者,你的案子中还牵涉到公安执法机构、法医鉴定机构,谁能保证这些机构与三年前机构里的那些人没有联系?要他们否定以前的事,这实在是太难啦!

  也许你听过铡美案———个普通村妇告倒当朝驸马陈世美。但人家秦香莲幸运的是遇到了数千年一遇的大清官——包拯。请问你们能自信在公、检、法机构里都能遇到如包拯那样刚正不阿、忠于执法、不徇私情的清官吗?谁能保证,没有制度的约束,仅靠人的自觉性,让每个执法者都成为包拯?

  在当今中国,一个无权无势的普通百姓要告一个地方的一把手及其班子实在是太难了,在其管辖范围内告,法院的门都别想进;上访吧,上访材料转弯摸角还是要打到你所在的地方,由你所在地的有关部门处理,其处理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弄个查无此事算是客气的了,严重的给你搞个诬告、陷害、诽谤、越级上访等罪名,让你跳到黄河也洗不清。

  你们经过数年的抗争,现在这事动静闹大了,上级有关部门也重视这一问题了,也成立了调查组调查这事,但这一事件最终要在什么地方处理?不还是在你所在的市,还有很多的事他们不得要求地方有关部门给予“配合”“协调”,但这配合的结果是你一个小老百姓所能左右的吗?就如这次内裤鉴定事件,你们历经千辛万苦,要求鉴定你女儿的内裤,可鉴定结果却是让全世界人大跌眼睛:莺莺内裤上的精斑竟是其父的!我知道你们不会弱智到这种地步,将有自己精斑的东西拿去让法医鉴定,从而让全世界人看一个让人悚然的笑话。但人家“权威”的鉴定结果就是如此,你有口能辩得清、道得明吗?因为你始终只代表的是个人,人家代表的是国家的一个执法机构,人家的话具有法律效力,而你们的话什么效力也没有!

  在一个没有法治的社会体系中,一个无权无势的个休抗争一级有权有势但却不作为或胡作为的政府、政府官员实在是难于上青天,因为你不掌握任何社会资源,你的力量不过是苍白地控诉几句,但政府官员、政府部门却可以毫无顾忌、毫无约束地动用社会公共资源为其服务。因此他们可以毫不费力地制造任何结论。而你们将会在这个结论中成为万夫所指的对象,甚至还要为此搭上身家性命。

  相信你们一定听过《水浒传》中林冲的故事。林冲的老婆因为长得还算漂亮,被好色的高衙内看中了,林冲很是气愤,但他还没敢与衙内抗争的时候,就中了高俅的诡计,——被人欺骗,带刀“误”入白虎堂。在“威严”的国法面前,他落得个发配从军,要不是鲁智深沿途保护,其命丧何处,恐怕数百年来也无人知晓,而他的家眷也全都被高衙内害得命丧黄泉。林冲是一个八十万禁军教头,其武艺不可谓不高,身份地位也应好于一介平民,但高衙内利用其父高俅的权势对付他,犹如对付一个蝼蚁一样容易。虽然今日不同于高俅时代,但各地如高衙内、高俅一样的人是比比皆是的,他们稍微动点头脑,给普通百姓捏造一个罪名还是易如反掌的。请你们仔细考虑一下,你们的地位比林冲如何,能耐比林冲又如何?如果这两点都比不上的话,就赶紧罢休,否则落得与林冲一样又是发配从军、又是家破人亡,那时后悔可就来不及了。

  听说高父最近因为“伪证罪”被收监了,这是何苦来哉?难道你们苦苦抗争这么多年,就是要为了向人们证明莺莺内裤上有其父的精斑?就是为了证明自己犯有“伪证罪”?就是为了今天坐监狱?当然不是!但今天的结果就是如此,任你们浑身是口,也无法说清了。

  为今之计,已不是你们还坚持告不告的问题了,而是他们要如何处置你们的问题了。所以你们必须要认清形势,主动向有关人员和部门承认自己的“错误”,并向全社会说明:你们确系诬告,目的只是想得到一笔更大的赔偿,现恳求有关部门宽大处理,如此或许还能被某些人“从轻”、“从宽”发落;再不然就主动说明由于女儿的死,给你们俩心理上带来巨大的打击,所以这几年来一直处于神经错乱状态,所有那些向媒体透露的材料都是你们臆想出来的。这样或许也可以因为精神有问题而免于刑事处分。

  当然我所说的,也不见得确切,只不过是从另一个角度给你们提一个建议,到底采取何种方式保护你们自己还得要慎重决定。我只是希望你们能早点摆脱莺莺之死给你们带来的阴影和伤痛,更不希望有人再在你们苦痛的伤口上撒盐。

  你们已经失去一个亲人,希望你们不要把自己的性命也丢了。

    明新苦

  2006-8-11(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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