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主党成员朱虞夫获释回家

作者:朱虞夫 发表:2006-10-28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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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被警察抓走的中国浙江民主党成员朱虞夫于今天(27日)中午12点30分左右获释回家。

朱虞夫今年53岁,是中国民主党创办人之一,1999年因向当局登记组建民主党被杭州公安部门以“颠覆罪”判刑七年,今年9月14日出狱后,因没有工作,生活陷入困境,去原单位杭州市上城区房管局要求恢复工作权,但被拒绝。


从上星期四开始,朱虞夫为讨回生存权,在上城区房管局外举牌静坐抗议。昨天(26日) 早上11点30分左右,朱虞夫和两名支持者王富华和程阿惠被20多名全副武装的巡逻特警强制带走。

今天记者去电给王东海先生,他说: “他的太太(程阿惠)和王富华于(27日)凌晨1点左右已回家。”

刚刚回家的朱虞夫告诉记者:“开始把我关在上城区的特警大队,(27日) 凌晨12点半就转到青波(音同)派出所地下室里面。公安不准我吃饭和睡觉,就让我坐在凳子上。我的身体很不好,昨天警察把我抬起来甩来甩去,现在腰给搞坏了。”

朱虞夫还说:“昨天来了几个城管的人和公安,一直对我们拍摄,然后城管的把我的标语撕掉,我又写一张举起来,城管又来抢,我不肯。后来防暴警察就把我们拖走了。”

朱虞夫表示,派出所原本要罚他200块钱人民币,但因为他连吃饭都没有钱,就对他进行了警告的处罚。

据朱虞夫口述,杭州市上城区分局青波(音同)派出所,给朱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大概内容是: “现查明朱虞夫,2006年10月26日上午11时许,在杭州市中山中路189号上城区房管局门口,张贴写有要工作、要吃饭等内容的标语,有许多群众围观,造成人行道堵塞,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以上事实有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朱虞夫的陈述和争辩不真(朱虞夫表示,这里是谎话,我没有陈述和争辩,我在里面一直保持沉默),等证据证实,根据xx条规定给予警告的处罚。”

朱虞夫表示,我只是要求吃饭,要求工作,这是完全非常合理的。如果被关起来,对共产党的形象也是很不光彩的事情。

至于下一步要怎么走? 朱虞夫说:“这次又被抓,让家人和朋友担心,我会跟人里和朋友商量后才做决定。我不会就这样放弃的,我要有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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