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特赦就中共对高律师的判决发表声明

发表:2006-12-23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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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一法院今天对高智晟律师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决三年监禁,国际特赦组织就此事发表以下声明,表示关注。

国际特赦组织亚洲计划副主任凯撒琳.贝柏尔 (Catherine Baber)女士表示,国际特赦高度关切高律师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她认为,中国刑事诉讼法把这项指控定义的极为广泛,它通常被用来监禁中国维权人士,这种做法违反了人民最基本的人权之一:言论自由。

她说,“即使北京当局没有直接送高智晟律师进监狱,但是这仍旧是一场不公的审判。对中国律师和维权人士们施加不公审判然后判刑,是中共当局一贯的的模式,高智晟律师是这种模式的最新案例。我们呼吁中共当局无条件立即释放高律师,并且停止对高律师与他的家人的迫害。”


注:
高智晟律师被判三年徒刑,缓刑五年。这代表五年内如果高律师没有犯法行为就不用受刑。万一高律师被送入监狱,国际特赦组织将把高律师视为良心犯。我们估计他很快会被释放,但是高律师极可能受到中共当局的高度监控。

[在中国]死刑犯被判缓刑很普遍(死刑通常被转换成无期徒刑),但是普通刑事案件则极少判缓刑。看来中共当局决定对高律师从宽判刑,很可能是为了保留面子,以免由于把这位受高度关切的律师关入监牢而引起国内外群起抗议。


高智晟律师背景简报:
2006年8月15日,警察在山东省东营市扣留高智晟律师。2006年9月29日高律师正式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但是这项指控与“国家机密”毫不相关。法庭审判于2006年12月12日举行,他的家人和律师事先均未被通知。

高律师被拘留监禁很显然是因为他支持中国维权人士,并且为担任他们的辩护律师。2006年2月,高律师在北京组织绝食抗议,引起外界注意几位中国维权人士所受到的人权迫害。2005年底,在高律师发表公开信,要求[中共高层]给予人民宗教信仰自由,并停止对法轮功的“野蛮”迫害。随后其律师事务所“晟智律师事务所”被停业停牌。


中共逮捕及审判高律师过程的瑕疵,举例如下:

一、警方未出示身份证明或拘捕证。
二、拘捕后三天,家人才由中共官方媒体新华社报导得知高律师被“怀疑介入犯罪活动”而受拘捕。
三、在整个关押期间,当局不准高律师接触他本人或者家人指派的律师,藉口是高律师介入“国家机密”。
四、当局未通知其家人开庭,导致家人无法让辩护律师出庭。


中共当局对高律师家人的骚扰及恐吓,举例如下:

一、高律师19岁的侄子与高智晟的辩护律师会面后,中共当局对其任意拘留骚扰,并恐吓他不得介入此案。
二、高律师的妻儿受到监视及恐吓,被强制断绝与外界的联系。
三、高律师13岁女儿耿格受到肢体与心理威胁。便衣警察每天强制跟她上学,有一次还被警察拽入汽车,导致她的腿和脖子挫伤。据报导,警察鼓励鼓励其他学生报告她的行动,明显企图让她在同学间受到孤立。


中共一贯模式:以不公审判方式判刑监禁[异议人士]

对于中国律师和维权人士,不公的审判及判刑是中共的一贯模式,高智晟律师则是最新案例。虽然中共当局承诺在2008年8月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之前改善人权,但是这种模式持进行。

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试图控告地方政府以强制绝育和堕胎的残酷方式降低人口,今年11月,他在山东省临沂市被判四年三个月徒刑。陈光诚被拘留及审判期间,他的妻子袁伟静和其他家庭成员、陈光诚的律师和同事被中共当局任意拘留、殴打、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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