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恶霸孙振军:一条底裤就值二千多元

作者:武宜三 发表:2007-01-12 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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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孙振军《我是怎样教育香港导游的》 

一、 一个新华社的工作人员的底裤就值二千多元!

孙振军者,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通讯社---新华通讯社即“新华社”的顾员也,自称是“内地的党的新闻工作者”(孙振军:《我是怎样教育香港导游的》,〈杂文月刊〉2007年一月号〔上〕,河北日报报业集团主办;以下引文除另注外,均来自此文);男性,去年三十岁或以下。

孙振军炫耀他有“一百平米以上的住室,且是一次将钱付清;外面的军裤虽然不值钱,但里面的裤头是阿迪达斯的,一条就值二千多元。”孙振军没说是人民币还是美金,就算人民币吧,一条底裤就值二千多元,也够牛屄了!我想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库扣去烂账和内外债务后,还可以为这些老少爷们买几条这样的底裤呢?香港第一才子陶杰说,“生痔疮、穿丝内裤”;但我以为,生痔疮如穿丝内裤都不是什么罪过,但把丝内裤拿出来显摆,特别是对一个香港女同胞抖擞,就有点 TMDe发疯了。

据权威方面对北京十八个区、县所有在售项目的销售统计表明,2005年北京销售每平方米均价为七千五百三十四元,2006年则为八千七百九十二元。(《2006年北京房地产销售状况及市场分析报告》)而香港富商李嘉诚旗下和记黄埔地产集团在北京开发的逸翠园,售价更在每平方米八千元到一万五千元之间。

可见孙振军的房价至少是一百万元,加上装修、买家俱和电器以及手绩费、律师费、苛捐杂税,非超过二百万元不可。一次过拋出二百万元,可见此子身家之丰厚。最重要的是他穿的内裤,一条竟值二千多元,没有几千万元甚至几亿元的家底,敢如此牛屄?一个新华社的工作人员,拥有如此巨额财产,中纪委、监察部驻新华社的特派员为什么不查查他的财产来源?需知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者流,目前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在内的月薪,也只有三千一百四十六元呀。(《联合报》)

二、新华社以培训、调研名义搞公款旅游

“2006年夏,新华社组织了一次培训、调研活动。结束的时候,有参访港、澳实地……的安排”。孙振军等“二十多名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七月一日清晨六时许”,“就起床往机场赶了。八点多起飞,十点多到港”,一玩就是“几天”。

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的费用每年在九千亿人民币以上(老戚:《十一黄金周公车私用泛滥成灾》,〈自由圣火〉网) ;官方数据显示,至2006年3月底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达23,500多亿元,三大国有政策性银行不良贷款760多亿元,115个地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达15,470多亿元。在香港出版的《动向》月刊去年十二月号也透露,仅2006年上半年,中国三十一个省区、直辖市党政国家机关的行政开支,超预算达5,087.7亿元;包括新华社在内的所有机关单位全象疯了一般地挥霍百姓的血汗钱。这相当于近两亿中国农村人口一年的纯收入,也超过了一亿多农民工一年能够带回家的全部现金!对此,胡锦涛束手无策:“怎幺办?怎幺解决?怎幺总结?这种状况不允再发生。请政治局、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提出处理、规范意见。” (《动向》)

怎么办?为什么不查查这些忘八蛋---忘了八荣八耻的臭蛋,看他们在自己公款旅游之外,又假公济私地带上了多少亲朋好友到处吃、喝、玩、乐,肆意挥霍民脂民膏?“二十多名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中,男女之间是什么关系?老又老到什么程度、少又少到什么年龄?

三、 新华社恶霸为什么要“教育”香港导游?

第一,对香港方面的接待不满意。

1),孙振军抱怨“这次参访香港方面的接待单位,却交给了一家商业性质的旅游公司来安排”,按孙振军们的意思,新华社这样的官方、党方、京方机构,那怕给科长拎包、拉皮条的,到了香港也是钦差大臣,应该由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司令部、新华社香港分社,至少也要香港特区政府礼宾司出面恭迎,结果却由“商业性质的旅游公司来安排”;

2),没有劳斯莱斯、奔驰可坐,却直接被“迎上了一辆大巴车”;

3),没有漂亮的妞儿投怀送抱,只有“一名看上去像四十多岁、实际上也就是三十多岁的黄姓女导游”,残花败柳败了孙大少爷的雅兴、大煞风景。能不火冒三丈而“因此闹出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尽显新华社恶霸的威风?

4),中午“在一条偏僻背街的地下室吃了一顿所谓的‘团餐’”,请注意这个新华社恶霸所使用的字眼:“偏僻”、“背街”、“地下室”、 “吃了”、“一顿”、“所谓”、“团餐”,恼怒之情溢于半通不通的方块字中。这真是太委屈了住千多平方英呎豪宅、穿二千多元内裤的党京官老爷;照老爷的意思,他们的午餐应该在热闹的、通衢大道的、摩天大厦顶层的旋转皇宫大酒楼里享用真正的、流水的满汉全席。

第二,欺软怕硬,欺善怕恶的瘪三。

恶霸孙振军埋怨“将近夜里十一点的时候”---即十点多,“车子总算将我们拉到宾馆门口……像参加强化军事训练般连续拉练十六个小时了”,而把怒火发泄在香港导游“弱女子”兼“小女子”“黄小姐”身上。

但是这“十六个小时”是怎么算出来的呢?原来是从当天“清晨六时许”“起床”算起。假如孙振军昨晚没上床,而是通宵狂赌、狂嫖或者狂吃、狂喝,难道也要把连续“拉练”四十八小时的账赖在“弱女子”兼“小女子”“黄小姐”身上?实际上是“十点多到港”至“将近夜里十一点”到宾馆,也就是十二个钟头;其间除上午“走马观花似的看了几个地方”、下午“徃各个景区点卯”,而且“这天恰好是香港回归纪念日,既有庆祝活动,又是游行示威;要幺交通管制,要幺绕道远行”,大部份都是坐在舒适的“大巴车”上,很少走路。这岂可与“强化军事训练般连续拉练”相提并论?

斧头帮爱吹牛,新华社更是假大空大本营。继承了党的不光荣传统的新华社新贵孙振军,除骄奢淫逸、吹牛撒谎之外,连坐“大巴车” 走马观花也叫苦连天。这就是今天身娇肉贵的“内地的党的新闻工作者的风采”!

就算“十六个小时”“连续拉练”吧,不是有“香港接待方代表、新华社领队”在“大巴车”里吗?为什么不通过他们和旅游公司协商,更改当天和日后的活动内容呢?

孙振军们在港一切活动都是事先经双方甚至多方商定的,黄小姐不过按照公司指示办事而已。孙振军始终不敢向“香港接待方代表、新华社领队”这两个大男人那怕吱一声,却英勇地向一个“弱女子”兼“小女子”发难,一副欺软怕硬,欺善怕恶的瘪三模样。孙振军居然还说要“让她见识一下内地的党的新闻工作者的风釆、韬略”,真是厚颜无耻得可以,一副不折不扣的贱骨头

四、 新华社恶霸孙振军的流氓“韬略”

第一,串联:在宾馆大厅的“数分钟内,我马上串联了五六名同仁并达成共识”,抄了毛泽东遵义会议前串联张闻天、王稼祥的旧谱,为了对付一个“弱女子”兼 “小女子”;鲁迅说:中国人向来有点自大。——只可惜没有“个人的自大”,都是“合群的爱国的自大”。(《热风》三十八)孙振军就是这幺一个合群自大的阿 Q,一个以奴隶总管自居的奴才。

第二,恐吓:“我礼貌地走到黄导游面前,很客气地说:‘黄小姐,我郑重地通知你,你被解雇了!……如果明天上车时我们几个人发现导游还是你,将立即退团并到香港旅游局和相关媒体投诉你。’”

第三,折磨:

1)、令“她答应首先登门诚恳道歉并在明天出发前当着全体团员的面正式道歉”;

2)、“要求她必须到房间当面接受批评教育”;

3)、“在黄导游忐忑不安地在门口垂手伫立十多分钟后,在我们一行数人正襟危坐之后,我们终于同意她进屋了。”

第四,丑化和侮辱:

1)、孙振军对黄小姐的第一印象是:“一名看上去像四十多岁、实际上也就是三十多岁的黄姓女导游”;
2)、“黄导游的嘴惊骇得变成一个‘O’型”;
3)、“黄导游的五官顿时变形了”;
4)、“看似弱女子的黄女士竟像一头被惹怒的母狮子,声嘶力竭、声色俱厉地吼道”;
5)、“决定由我做代表对你进行如下严肃批评教育”;
6)、“你仅仅是个年龄比较大点的服务人员”;
7)、 “你的居室仅有五十多平米,上衣、裤子、鞋子加起来也不过一千五百多港元……我吧,一百平米以上的住室,且是一次将钱付清;外面的军裤虽然不值钱,但里面的裤头是阿迪达斯的,一条就值二千多元。”但是孙振军或者不知道:香港人、特别是黄小姐这样的普罗大众,花的可都是自己挣来的血汗钱,而你们却是把国库当党库、把党库当私库的窃贼。再说在还有近三亿人挣扎在温饱线上、还有许多青年或其父母为学费而自杀、还有千千万万少年儿童被拒于校门外、还有名为希望工程实为叫花子工程到处伸手的时候,你的二千多元底裤不是更让你的党、你的政府、你的新华社蒙羞吗?

8)、“你这人目前尚存有港英子民意识,且地域岐视心理太重,而职业道德风度太差……”原文如此,看来底裤虽然价钱很贵,而肚子里挤出来的货色也不过尔尔;一个以“阿迪达斯”adidas为荣的亡国奴,居然还有脸嘲笑香港人有“港英子民意识”;这叫“阿迪达斯”其内,败絮其外了。

第五,意淫:“在以后几天的相处中,黄小姐像变了一个人似的:说话轻声细语,笑容灿若桃花……我差一点想爱上她。”恶霸在作恶之后,露出的是流氓嘴脸。一个男人想爱一个女人,本无可厚非;但孙振军文章的从头到尾,无不是对黄小姐的羞辱、作践和“刻薄”。

五,新华社恶霸怎么样教育香港导游黄小姐

新华社恶霸孙振军让曾被他“惹怒的母狮子……忐忑不安地在门口垂手伫立十多分钟后”,才让她进房间实行新一轮的精神折磨。于是孙振军打着官腔、扬扬得意地开始教训她:

“鉴于你今天一天来尤其是刚才的不良表现,经研究,决定由我做代表对你进行如下严肃批评教育:第一,香港已经回归啦,也就是我们脚下的这块土地,已是名副其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这一点你必须要明白。第二,从国家的根本大法也就是《宪法》、母法到子法、下位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基本法》,没有一处可显示香港公民高人一等或香港公民是内地公民的上级领导。因此,我们是完全平等的。”

孙振军在合群自大的心态下的的流氓口吻,把他恶霸的嘴脸表露无遗了。“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现在成了孙振军的领土:党国钦差孙振军才是香港人的主人翁,他“高人一等”是香港公民理所当然的“上级领导”,他有权在香港作威作福。

现在还没有一个“香港公民”想当“内地公民的上级领导”,倒是有非常多的孙振军、萧蔚云、夏勇、李刚之流以奴隶总管的权势对香港、香港事务和香港人颐指气使、说长道短、指手划脚,恨不得一口把香港吞了下去。

指挥一切、横行霸道的陋习和心态,不但孙振军有,还有很多人也有;不但在香港如此,在台湾甚至其它国家也是如此。以下是我的大陆朋友最近告诉我的故事:

我们到台湾旅游,是绕道第三国、持泰国签证进入的。我们首先从中国去东南亚,再乘泰航从曼谷飞往台北。与我们同机的有五位江苏省公务员,他们与我们行程几乎一样,可费用高许多,因为是公务员用公款,要单独安排许多特殊享受。这五人都是酒鬼,在飞机上就拼命地要红酒、白酒、啤酒,甚至趁空姐不注意把整瓶红酒偷拿走,弄得空姐很无奈。在台北,我和他们同住一个酒店,第二天在大堂看到台湾警察在向他们录口供,因为带他们的台湾女导游向警察报案:昨晚他们五个人在台北市一家卡拉舞厅对她有性骚扰行为,还指其中一个姓徐的向她强硬索要护照,说要离团两天探亲戚,因此纠纷不断。随后他们的旅途全程都有台湾警察护驾,先后十八——白天在旅游景点、中午在饭馆、晚上在宾馆——直接点名查他们护照、行踪。弄得他们狼狈不堪、火冒三丈;一路上发牢骚说:出了钱到台湾不是来旅游,而是来买罪受,变成文革中的“四类管制分子”。最后一天,也是台湾警察一直护送他们到机场。在候机厅,这五位同胞又与当地警察再次发生冲突,警察交回护照给徐某时,对他说:“我们作了记录,你在台湾不受欢迎。”他们五人齐声回答:“以后请我们来也不会来,要来就跟解放军一起来。”喝狼奶长大的党国精英大抵都是如此下作、无聊、狂妄如神台猫屎,让人恶心。

正是:

爱国原是真卖国,
强盗偏要假正经;
窃国分赃充阔佬,
底裤一条二千金。

二OO七年一月十一日于流浮山寨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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