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藤县居民不满赔偿维权抗议被判刑

发表:2007-02-13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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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藤县当地政府征收原本属于集体村民的用地,当地居民因为不满政府的赔偿而进行维权抗议,最后被政府以扰乱社会秩序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满出狱之后,这些村民表示对政府此种行为十分不满。

去年7月17日,广西藤县藤州镇三坡村的村民约2千多人,因抗议藤县政府当局强占并自行卖该村集体所有的大片土地,与政府发生强烈冲突,当中12名维权的农民被当局抓捕,还有4人被判有期徒刑半年。今年1月 17日,这四人服刑期满,他们表示对这个政府已经完全失去信心。当中一名村民李盛坚对本台述说事件的经过……

李盛坚:这事发生在1994年,那个时候政府就没有办合法的手续,只给了农民一点钱。

这位村民表示,1994年3月,当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成克杰的儿子成雷,以“广西美藤人造板有限公司”的名义,征收这块约600亩的土地,以作建设一间微粒板工厂之用,当时补贴了农民大约225万元,随后,因成克杰的下台,该投资项目被迫终止。此块征地向上级政府报批的手续亦随之停止。

此后的十几年来,因为当地政府一直不能找到新的买主,所以该片土地一直由三坡村的村民来耕种。直到2006年,藤县人民政府将此块尚未报经上级政府批准征用的土地,以每亩8~10万元的价格,卖给香港威胜(中国)有限公司等数家民营企业,本台记者于是打电话给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查询,他表示:

办公室主任:我们的手续应该是完备的,这是国有土地,是我们征下来的,现在在那个地方有三间厂房在那里。

这位主任坚持手续是完备的,但村民说根据当时国家土地法规的相关规定,地方政府一次性征用600亩的农田及耕地作建设用地,是要报经国务院批准的。但是藤县人民政府无法向村民们出示该地块征地的上级政府批准档,也不愿意向村民们支付足额的征地补偿款。他们说,即使按当时的补偿款计算,全额应是约850万元,已支付给农民的征地补偿款225万元,仅为总额的四分之一。

记者于是向熟悉中国法律的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法制研究计划研究员王友金查询,他表示,如果村民不满政府的行为,按法律,村民原本可以和政府打官司的……

王友金:现在的政府有的很强势,没有按照规定随便来征地都是有可能的。一发生这样的情况,弱势的农民一定讲不过强势的政府,往往都是农民吃亏的。所以就需要一些维权的律师敢于为农民出来根据法律来打官司,农民是无能为力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心语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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