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重提那臭名昭著的“劳教”制度

发表:2007-03-05 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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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施行劳动教养制度,就是独裁人治的专政。在中国,劳教的阴影确实是无处不在,任何人只要与当局有异议,那么法律你就算没有触犯,干趣就给你来个劳动教养。君不见多少上访的,家庭教会的,抗暴的,网上写评论政府文章的,只要触犯政府的那条根,你就跑不掉至少要劳动教养的下场!

据中国官方的英文《中国日报》星期四报导,中国目前正在重新审视辩论已久的“劳教”制度。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星期二发表的立法计划显示,这项纠正非法行为的立法草案被列为中国全国人大今年将要审议的20项法律草案或者修正案之一。这臭名昭著的 “劳教”制度立法计划自2005年就列入了全国人大的立法日程,但是由于在是否取消“劳教”制度问题上争论很大,这项议案一直被搁置在一边。(博讯新闻)

说到这臭名昭著的“劳教”制度,就不得不说早在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孙志刚事件成功地将那一样是伤天害理的“收容”制给废掉了。当时人们认为可以一鼓作气收拾这臭名昭著的“劳教”制度。可惜俺白写了几十篇文章。如今,当局又不知玩什么花样,重提让这“劳教”制度立法。反正当局的专政手法层出不穷,就算立法也可能是换汤不换药,怎样闹,人们就看一下。

“劳教”制度就是人们所熟知的监狱是关押被法院宣布判刑的犯人外,当局不必经过法庭审讯就由公安可决定你要接受制裁的制度。案犯分别是关在劳改农场和劳教所,要不是专业人员谁也分不出你是判刑的犯人或是无罪的犯人!当然,从中国的文字的意义上,你就是两劳人员,即 “劳教”与“劳改”人员,性质一个吊样!说得好听“劳教”是又劳动又接受教育,但当你穿起囚衣就与真正的犯人无异。

其实“劳教”是一外来词,“劳教”又称为二劳改。劳动教养是从前苏联引进的,在前苏联是针对未成年人的一种刑罚,引进到共产党的中国以后变成了一种非判刑的惩罚措施。施行劳动教养制度,就是独裁人治的专政。在中国,劳教的阴影确实是无处不在,任何人只要与当局有异议,那么法律你就算没有触犯,干趣就给你来个劳动教养。君不见多少上访的,家庭教会的,抗暴的,网上写评论政府文章的,只要触犯政府的那条根,你就跑不掉至少要劳动教养的下场!

对此,这个臭名昭著的“劳教”制度备受国内外正义人士的痛斥和批评,连体制内的专家和教授学者也提出异议。著名的陈光中教授指出,劳动教养是一个长期以来国内有争论、国际上有批评,至今还没有解决的问题。科恩教授支持取消劳动教养制度,他认为劳动教养与宪法相矛盾,会破坏中国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影响国家的名誉。有建树的法学界人士胡星斗教授更加是一针见血地指出:“劳教”制度就是“人治中国”与“法治中国”的分水岭,同时也成为“文明中国”与“野蛮中国”的试金石。

由于政府相关部门不作为,以及国内政府滥用职权、政府官员巧取豪夺,人民也得忍气吞声。政府为维护所谓“稳定”“形象”对如有胆敢不听话的人,那么对你就随心所欲了。反正在官员的眼里,群众就是毡板上任由宰割的肥肉,要剁就剐!将他们“送到该去的地方”----劳教!正是有了这个丧失人性、臭名昭著的 “劳教”制度,多少人惨遭毒手,多少人妻离子散,的确让人们无比震惊和愤怒。

不取缔这个臭名昭著的“劳教”制度,这既是对人民生存的漠视,更加是对人权和法律的践踏。中国社会很难能建设成为文明、和谐与法治的社会。因为,被送去劳教的背后,隐藏多少血腥的罪恶。这次能不能立法取消这个臭名昭著的“劳教”制度,还给人民一个的和谐的社会环境,公众在拭目以待!这将是胡温政府“依法治国”的国策的一个里程碑,要不,其效果刚好相反。依俺天理看来,真正的“依法治国”在中国还要走段漫长漫长的路。(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自由圣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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