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为啥不知受贿是犯罪

发表:2007-04-10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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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组织部原部长王寿林近日受审,在做最后陈述时表示,“之所以犯罪,是我认识不够,学习不够,当初认为给别人办点事,收点钱,没有什么。”

无独有偶,宿州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杨哲信卖官鬻爵,收受礼金被查处,而杨也是一个劲的委屈,人家自愿送的嘛,怎么能是腐败。其实,不仅仅是个别贪官,很多贪官在被判刑后才痛哭流涕,说自己根本不知道收人家钱财是受贿,认为只是礼尚往来。

中共的高级领导干部,竟然不知道受贿是犯罪,听起来仿佛有点不可思议,但还有不停的有腐败官员如此说着,如此做着。那么,贪官到底知不知道受贿是犯罪呢。这应该从两个方面去分析。

其一,贪官确实不知道自己犯罪。这一点仿佛有点讲不过去,中共历来表面功夫做足.理论教育年年搞,廉政教育也不少。不过很多人心理清楚就是糊弄老百姓。很多被查处的贪污受贿官员,他们的受贿,很多就是在党校学习期间。更有甚者,还在学习期间外出赌博!可以肯定的说,“要让廉政在高速公路上奔驰之类”的豪言壮语肯定也是刀笔吏们的杰作。很多领导干部在作报告时,眼里进,耳朵里出,嘴里念着稿子,心里想着情人。报告上的要求很严肃,但读完之后,也就结束了,不要说教育别人,甚至连自己也不知道说了什么。来是是正面教育多,警示教育少。倾听上级领导的讲话精神比较多,进行类似例子的警示教育较少。一些人满足于酒桌上的反腐,酒桌上痛斥腐败,回到岗位照样搞腐败。

其二,知道自己在犯罪,却是在狡辩。随着形势的发展,一些官员腐败的形式越来越隐蔽。很多改变了那种一手交钱,一手办事的老传统,改为平时办事,过年过节送点礼,或者是老板们长期投资,先不求回报,或者是官员们先办事却不伸手要钱,等官员不在任的时候再伸手。这都是权力的期权化现象。最明显的例子是,近日查处的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收受礼金22万,却因为没有为人办事的情节,所以不能定为受贿。

还有一个更有才的,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就供认说:我是国家干部,收人家的钱就是受贿,所以让我儿子收就不会有事。

看来,贪官们说不知道受贿是犯罪,恐怕大多数是在想.比我更贪的有的是.算我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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