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红冰: 中国维权悲剧与伪类的人格

发表:2007-05-19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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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共暴政——人权灾难之源

人往往热情洋溢地追求一种注定要给自己带来灾难的悲剧命运。从这个角度审视,人群有时比兽群更愚昧。
上个世纪中叶,相当一部分中国人满怀对未来的憧憬,支持中共官僚集团获得对国家权力的垄断。他们的支持正是将中国推入大悲剧命运的历史动力之一。从中共垄断国家权力之日起,就出现了一个人类历史上最血腥、最黑暗的人权灾难的策源地。
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共暴政的每一个足迹,都伴随着国家恐怖主义;中共暴政的政治逻辑发展过程,同时也是人权灾难的积累。中共官僚集团实施了奴役人民罪、屠杀人民罪、政治迫害罪、剥夺人民权利罪、国家恐怖主义罪、掠夺社会财富罪、种族灭绝罪等一系列反人类罪行——中共官僚集团是世界上罪恶最为深重的反人类罪的犯罪集团。
专制的天性在于维护权力贵族阶层的利益,而且是以普遍剥夺民众基本人权的方式来维护。压抑民众的基本人权,乃是专制存在的价值。当然,这种价值只属于权力贵族。所以,有专制的地方,必有人权灾难;人权灾难之源不过是专制的另一种表述。
御用文人和伪自由知识分子曾经试图让人们相信,邓小平时代同毛泽东时代相比产生了原则区别。不过,历史进程已经越来越清楚地证明,邓小平和毛泽东坚守专制政治逻辑的立场,毫无二致。不同的是,毛泽东用极端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来支撑专制政治,而邓小平则认为利用权力贵族主导的市场经济体制,更有益于强化专制政治。
如果说毛泽东时代,中共暴政还可以借诸共产主义的政治谎言,骗取人们对理想主义的追求,邓小平则由于用军队屠杀北京和平抗争的学生和市民,彻底撕裂了中共政治道德的遮羞布。中共官僚集团从此沦落为只能靠赤裸裸的物欲来诱惑人心的黑社会式的政治集团。
现在,又有御用文人鼓吹“胡温新政”,伪自由知识分子也咸与鼓噪。他们希望有人相信,罪恶都属于过去,而“胡温”是干净的“白手套”。
且不说“胡温”官僚集团仍然以专制政治作为存在的前提,且不说“胡温”集团主要是由各种犯罪分子组成——他们中有“文革”时犯下反人类罪的“联动”分子,有因屠杀少数民族犯下种族灭绝罪的人,有因迫害法轮功学员而犯下群体灭绝罪的人,有因“艾滋病村”悲剧而犯下渎职罪的人,而且他们中的绝大部分都属贪官污吏,都在持续实施利用腐败的国家权力掠夺社会财富——仅就政治继承的逻辑而言,“胡温”集团也必须对中共暴政半个多世纪的反人类罪行承担责任。其理由简单而明确:任何人,只要继承了政治资源,也必须同时继承政治债务。
当前,中共暴政仍然遵从其天性,一刻不停地制造种种人权灾难。然而,竟又有伪自由知识分子忧心忡忡地关切中国民主以后中共的政治地位。他们断言,只要中共放弃专制,就要保障中共的政治生存权——他们是在用一个不可能出现的前提,为中共的生存权辩护,并以此显示他们的“宽容”。这些伪类显然丝毫没有意识到,在历史的斜视中,他们不过是忸怩作态的丑角而已,之所以丑陋,是由于他们几乎本能地抓住一切机会讨好暴政,裸露出入骨的奴性。
中国人必须,历史也必将对中共官僚集团实施公正的法律审判。法律一旦确认中共是反人类犯罪集团,它就永远被剥夺了政治生存权。中国半个世纪经历的重重社会悲剧早已发出召唤:必须彻底否定中共暴政。因为,它是中国苦难的根源,是社会不公正的根源——它是中国人权大灾难的根源。

二、伪自由知识分子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国度,人权遭受侵犯的原因可能各不相同,但是,无论任何时期,也无论任何国家,只要处于专制政治之下,则专制政治必定构成人权灾难的主要原因。
专制政治本质就是权力贵族的特权政治。确认特权政治必然否定民众的基本人权。从这个意义上讲,专制政治是民众维护基本人权运动之因——专制政治通过普遍剥夺民众权利维持其存在的同时,也宿命地激发起抗争专制的民众维权运动。
正如专制政治天生就是民众权利的践踏者,民众的维权运动也必定与专制政治为敌。不可以想像尊重人权的专制政治,也不存在与专制政治一致的维权运动。
六. 四血案之后,命运开始以一种特殊的方式羞辱中共暴政,即让中共暴政在横流的物欲中,完成向专制政治最卑鄙无耻的形式的演进。这种形式便是黑社会性的贪官污吏集团对国家权力的垄断。
腐烂于物欲的中共暴政以黑社会方式对基本人权的践踏与蹂躏,显示出专制政治达于极致的卑鄙无耻。民间维权抗暴运动正是对中共暴政侵权行为的社会反应。但是,为什么,每年数万起民间群体性维权抗暴事件,却不能形成坚定的政治意志和改变历史进程的社会运动呢?答案可能比这个问题本身更可悲——因为,中国知识分子整体上背叛了社会良知。
当苏格拉底说“知识就是美的”时,他显然过分理想主义了。中国的现实正在告诉历史,知识也可能成为罪恶和卑鄙的同谋。
毛泽东时代,中共暴政运用国家恐怖主义,大规模迫害知识分子;邓小平则把国家恐怖主义这柄达摩克利斯剑,悬在知识分子头上,同时,用金钱和进入权贵阶层的允诺,来收买知识分子。毛泽东的迫害和邓小平的收买有一个共同目标:奴役知识,使知识为专制服务。而毛泽东和邓小平都在相当程度上取得了成功。
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的状况,直接诠释了中国精神的堕落。面对邓小平的收买,中国知识分子始之以感激涕零,继之以欢欣鼓舞。知识分子上层已经成为中共暴政的豪华附庸。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则完成了知识专制权力化的过程,他们本身就是专制权力的生命承担者。更多的知识分子则以他们奴性的沉默,怂恿了专制政治对基本人权的普遍践踏。
未来的年月中,当中国人回顾2006年的历史时会发现,知识的最惊心动魄的堕落,是通过“伪自由知识分子”对维权运动的戕害表现出来。
知识的堕落是最深刻的民族悲剧。因为,知识对良知、正义和真理的背叛,必然导致民族人格的非道德化。“伪自由知识分子”正是由于非道德化而腐烂的中国民族人格所孕育出的人格怪胎。
伪类们之“伪”,在于他们虽然以各种属于自由知识分子范畴的身份为顶戴花翎,如“天安门之子”、“独立写作者”、“维权律师”等等,却又在不同的情感层次上依恋或者依附中共专制。“伪类”的经典者有如下三类。
其最可悲者,可称之为中共的“弃妇”类。他们本已将情感和灵魂全部出卖给中共,只是天不作美,种种个人命运的偶然性迫使他不得不割断同中共的情缘。此类人对中共的指控,必定有弃妇情节。他们时时痛不欲生地控诉中共的“背信弃义”,“断情毁约”;控诉之余则又显出弃妇对前夫的一往情深。真可谓哀婉动人,幽怨断肠——“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
其最伪善者,可称之为中共的“默契者”。此类人或者基于对个人知名度的渴望,或者由于其他的个人野心,扮演民主追求者的角色。但是,他们一朝与中共暴政的国家恐怖主义正面遭遇,便立刻屁滚尿流,一泻千里。从此之后,他们表面仍然煌煌大言,谈民主,论人权,暗地里则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时时窥测暴政之意,绝对不越中共的政治底线之雷池半步。其同中共之默契,犹如伶俐的狗对主人之意的心领神会。
其最可耻者,则沦为中共暴政的线人和告密者。此种伪类大多遵循私利至上的生存哲学。他们曾因一时心血来潮,逾规越轨,触怒中共。黑牢数日,便愁如南山,泪如东海,奴态毕露,愿作朝廷鹰犬,以换取暴政的饶恕。然而,虽然他们的身体由地狱回到世间,他们的心却永远留在万劫不复的地狱之中。
伪类的基本情感特征,表现为对中共专制的饱含哀怨之情的责怪,和对彻底否定中共专制者的厌恶,甚至仇恨。伪类同中共暴政之间已经形成相互利益的生态链。纵观2006年,正是伪类——伪自由思想者、伪独立写作者、伪维权律师、伪基督徒,为维护中共专制的政治利益,而协助暴政,绞杀英雄高智晟发起的维权抗暴运动。

三、伪类的戒律
猪比伪类高贵,因为猪更真实。伪类用豪华的语言和逻辑编织成种种戒律,来束缚维权运动。这些戒律的深处,无不隐藏着对中共专制的百般呵护,千种关切。
中共现行法律规定的“权利”是维权的标准,因此,维权活动必须具有合法性,即符合中共法律,维权应当在现行法律和司法程序框架之中进行——这是伪类从法律学角度为维权活动设置的戒律。
上述戒律的关键,是要把维权活动限制在中共法律范围之内,使其成为中共法律和司法程序的囚徒。伪类板着冷若冰霜的老脸声称,只有遵守中共法律维权者,才具有法治精神。但是,伪类的戒律悖逆基本的事实逻辑。
在自由、民主、人权已经成为人类普遍真理的时代,专制政治法律制度为保持其生存,必然表现出伪善性,以欺骗世界。中共暴政也不例外。中共一方面在公开宣布的法律中规定了种种权利,另一方面又通过实际的法律运作,剥夺中国人的基本人权。专制法律与公民权利是两个冰碳水火,不能共存的概念。维权活动应当维护的绝不应当是中共法律给予的权利,因为,中共法律从来没有真实地给予,而应当是属于自由人的基本权利。
中共专制法律不仅伪善,而且凶残至极。中共建政五十六年以来,对政治犯、思想犯和良心犯的大屠杀和大迫害,主要是运用中共的法律和司法程序来实施的。中共的法律和司法程序是基本人权的天敌;在专制的法律和司法程序之内寻求人权,无异于水中捞月,与虎谋皮。
中共的政治法律制度,是当代中国人权灾难的主要根源。维权活动如果被限制在中共法律范畴之内,不仅不会产生与人的自由一致的法治,反而只能增加中共专制恶法的欺骗性。相信,这正是许多伪类梦寐以求的。
伪类还从社会学的角度为维权运动设置戒律:维权只能以个案的方式推进,而不能采用群体抗争的方式,更不能以社会运动的方式进行。据伪类说,如果通过群体抗争或者社会运动的方式维权,就将导致“暴民”政治。
初闻上述戒律,会以为伪类们是一群生活在远离现实的梦幻中的“妙人”。他们似乎完全不知道,构成中共暴政的千万贪官污吏,每日每时都在用专制的国家权力,践踏和蹂躏人权,以维护其政治利益,攫取社会财富;他们似乎完全不清楚,今日之中国人权灾难如火如荼,冤情冤狱遮天蔽野;他们似乎完全不明白,只由区区十几位“维权律师”去“个案推进”,如腾格里大沙漠之流沙般无法计数的人权灾难,就永远没有可能真正得到解决。
其实,伪类是一群早已丧失梦想能力的卑俗的实用主义者,他们的心只能听懂现实厉害权衡的召唤。他们提出“暴民政治”的观念,来阻止维权活动的社会运动化,正是精明的利害权衡的结果。
伪类的生存空间由中共暴政恩赐。暴政之所以宽容伪类,是因为伪类以政治软体动物的方式表达的对自由、民主、人权的追求,不仅不会伤害专制,反而会成为中共证明其“开明”的根据,从而为论证专制存在的“合理性”提供依据。同时,伪类则必须在宽容的背景下,才能获得“著名异见人士”等等高名大誉,以及随之而来的实际利益。中共暴政实际是由政治软体动物构成的伪类族群生存之依托,衣食之父母。
伪类都是精明的小动物,他们对于自己同中共暴政之间的相互利益关系心如明镜。伪类诅咒维权运动社会化完全符合他们的利益逻辑。因为,社会运动化的维权活动所蕴涵的巨大政治能量,很可能使暴政颓然崩溃。讨论至此,广大底层民众被伪类视为“暴民政治”之源的原因,也就昭然若揭了——伪类鼠辈虽然心机百端,但却又常常难以抑制地公开裸露出他们的卑鄙。
伪类设置的一个最具政治性的戒律,即是“维权必须远离政治”。但是,对于如何远离政治,伪类一般都讳莫如深。
当代中国的人权灾难主要源于中共专制政治。这是一个众所周知无须论证的事实。正由于中共暴政是人权灾难的根源,因此,任何真正的维护人权的活动,都天然具有政治性,即具有反抗专制政治的性质。这种政治性正是维权活动之魂。
在当代中国的条件下,强迫维权活动远离政治,就意味着窒息维权活动的灵魂;被剥夺了政治性的维权活动,只能是伪类导演或者思想控制的伪维权活动。这类“维权活动”不仅不会把抗争的锋芒指向人权灾难之源,中共暴政,相反,它的存在恰足以为中共自我炫耀其专制政治的“进步性”提供伪证。
从伪类关于维权活动必须远离政治的喧嚣中,历史听到了中共暴政对维权活动政治意志化的深刻恐惧。但是,主导中国未来命运的将不是中共官僚集团的愿望,而是绝大多数中国人追求自由、民主、人权的信念。社会运动化将使维权活动成为全民抗争暴政的历史进程;政治意志化将为社会运动化的维权活动提供毫不含糊的价值目标——埋葬中共一党独裁的专制政治,实现保障人权的宪政民主政治。
我预言,政治意志化和社会活动化的维权活动形成的全民大反抗,必将导致中共暴政的崩溃。伪类为束缚维权活动而设置的种种戒律,只能证明他们作为暴政思想走狗的历史地位。

四、2006年中国维权运动的价值
2006年中国维护基本人权、抗争暴政的运动必将被历史尊敬地记住。
2006年之前,虽然也有少数律师和学者,本着一星未泯的良知,为维护基本人权,作出巨大的个人努力,但是,维权活动原则上还是处于伪类的思想控制之下。种种戒律犹如古代束缚妇女双足的又臭又长的裹脚布,使维权活动步履维艰。起自于底层民众的每年数万起群体维权抗争事件,被伪类以具有“暴民政治”倾向为由,轻蔑地排除于“维权”的概念之外,“维权活动”由此成为少数名人在中共暴政的宽容之下,进行个人道德表演的酒吧舞台。尤其不能宽容的是,伪类给“维权活动”戴上了官方缝制的黑眼罩——对于一场持续发生的重大人权灾难,“维权活动”竟然视而不见。
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起,中共暴政基于专制政治的逻辑,将国家恐怖主义发挥到极致,对法轮功精神修炼者实施政治大迫害。其残酷程度毫不亚于纳粹德国对犹太人的迫害。尽管有极个别律师为法轮功精神修炼者受迫害的个案提供法律帮助,但是,在政治大迫害前,十四亿人的中国,却死寂如万里墓地。中国的所谓“维权”界,整体上也对这次政治大迫害保持了怯懦的沉默。
由于怯懦而沉默不应当被尊敬,却也不应当受到指责。因为,面对令岩石都战栗的中共暴政的凶残,指责人们怯懦是不公正的。问题的关键则在于,伪类做出鲜廉寡耻的努力,企图让历史相信,他们怯懦的沉默意味着崇高的理性。
伪类最常用的为自己怯懦的沉默辩护的手法,便是用装腔作势的高言大语,指出他们的理念与法轮功的区别,借以贬低法轮功的信仰。然而,一个基本的事实是,法轮功从没有强迫,或者试图强迫任何人接受其信仰;人应当秉持的基本良知是,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对法轮功精神修炼者进行政治大迫害的合理根据。
伪类想以其伪善欺骗历史,历史则只尊敬真实的人。2006年,从无数腐烂于物欲的中国人群中,走出一个真实的人——高智晟。他毫不理会令伪类噤若寒蝉的暴政的“政治底线”,基于真实的理性和良知,以上书暴政之王的方式,公开抗议对法轮功精神修炼者的政治大迫害。
从高智晟生命深处涌现出的英雄史诗般的勇敢精神,同追求真理的意志结合在一起,以狂飙突进的方式,摧毁伪类设置的一系列森严的戒律,形成2006年“中国维权抗暴绝食运动”的大潮。随着形势的发展,“维权抗暴绝食运动”已经不仅限于抗议对法轮功精神修炼者的政治迫害,而发展成对中共暴政摧残人权的全面抗争。
在精神的范围内,“2006年维权抗暴绝食运动”取得了重大胜利,其具体的思想成果表现为如下诸方面:
(1)明确了“维权”的概念,即维权并不是指维护中共专制恶法规定的“权利”,而是维护人类现代法的精神确认的基本人权。这就意味着,维权运动已经清醒地认识到,中共的政治法律制度乃是中国人权灾难的主要来源。
(2)2006年维权运动公开提出修改中共专制宪法的诉求。这是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行为。她表明,中国的维权运动从思想上挣脱了中共专制恶法的桎梏,而把抗争的锋芒直指中国苦难的根源——中共根本的政治法律制度。中国的维权运动从此开始政治意志化的实践进程。
(3)2006年维权运动毫不理睬伪类竭力叫卖的“个案推进”,以及在中共司法程序内解决问题的维权原则,并以绝食的方式证明,中国维权运动不再是中共专制司法程序的囚徒,而是有独立意志的自由人;中国维权运动将按照维权民众自己确定的方式,而不是专制恶法规定的程序来进行。更具有思想价值之处则在于,通过否定“个案推进”至上的原则,展现出“维权”广泛社会运动化的历史趋势。
中国“维权”必须首先政治意志化和社会运动化,进而形成全民抗争暴政的历史进程——以彻底否定做为人权灾难之源的中共专制政治法律制度——这是“2006年维权抗暴绝食运动”献给中国未来命运的精神价值的结晶。历史将证明,维权活动的政治意志化和社会运动化,是中国未来历史时期中民主运动的主要形式。
历史不止一次地告诉我们,精神范畴的胜利并不总是能直接转化成现实领域的凯旋。属于现实领域的具有历史里程碑意义的胜利,往往需要许多次悲怆的失败作为祭品。“2006年维权抗暴绝食运动”就是一次为未来的胜利所作的神圣献祭。
2006年对维权运动进行严酷的政治迫害的过程中,中共暴政始终以阴森的沉默来遮掩其黑社会化的国家恐怖主义。伪类,即伪自由知识分子、伪基督徒、伪独立写作者、伪维权律师,则以对高智晟和“维权抗暴绝食”运动创造的精神价值的肆无忌惮而又阴狠刻毒的攻击,证明他们乐于充当暴政的思想走狗。暴政沉默,是因为中共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为道德的破落户;伪类喧嚣,是因为伪类已经无耻到愿以公开的叛卖博取暴政赏赐的程度。
如果说在人性普遍腐烂的中国,2006年维权运动所取得的精神胜利是英雄人格所创造的奇迹,那么,她在现实中的失败则是一种宿命。这主要不是由于暴政仍然具有实施国家恐怖主义的强大能量——暴政的迫害能力是与民众人权意识的普遍觉醒成反比的,而是由于奴性化和物欲化的中国人仍然需要英雄人格的启蒙——更多英雄人格的苦难才能感动,才能点燃中国人那一颗物化成顽石的心。
“2006年维权抗暴绝食运动”注定是悲剧,高智晟注定是悲剧英雄。但是,假设没有伪类充当暴政的思想走狗,维权运动精神范畴的胜利将更加辉煌,维权运动现实领域的失败也将更加具有震撼性。在此,我不愿写出伪类的名字,因为他们卑贱而不洁的名字,会弄脏我高贵的笔。不过,历史在记住英雄高智晟的同时,也不得不记住对英雄进行思想谋杀的伪类;伪类的名字会由于人格的卑鄙而超越他们的丑陋生命。

五、伪类之卑鄙的人格
知识的堕落,是最深刻的民族悲剧。伪类的人格正表现出现代中国知识堕落的经典状态。
伪类比公开的御用文人更卑鄙,因为他们更伪善,他们戴着“自由知识分子”的面具对维权运动的诅咒,更具欺骗性。从2006年对维权运动实施思想谋杀的每一次刀光剑影中,我们都能看到属于伪类的妒火如炽、阴柔诡谲、尖酸刻薄、狠辣寡毒。几乎人类所能具有的一切最坏的心理状态,都从伪类的言论和行为中难以抑制地涌溢而出,“卑鄙”这个词因此获得了更怵目惊心的内涵。
人格,这是所有社会历史现象的最深刻的原因。伪类的卑鄙也根植于他们的人格。
伪类是灵魂被东方文化失败主义彻底击碎的种群,他们早已丧魂失魄。他们破败的灵魂间,只剩下凌乱不堪的逻辑,卑微猥琐的理性,道德价值的废墟,以及对世俗名利的疯狂而残缺的渴望。
伪类丧失了理解高贵的能力。他们不相信侠义精神,不相信英雄情怀,不相信理想主义,不相信有从心底里涌出的泪,不相信血能够烧裂岩石,不相信有高于生死的心灵选择——他们唯一相信的,便是以私欲为价值坐标的实用主义;他们的灵魂是如此肮脏,以至于连苍蝇都会捏着鼻子远离。
伪类最“高尚”的冲动,就是扮演真理的乞讨者,尽管他们对真理并不感兴趣。他们没有能力懂得,由于思想乞丐的精神太卑微,因而他们根本不能理解真理之魂——思想乞丐对真理的理解总是丑陋的精神怪胎。这或许是缺乏美感的悲剧。而这种悲剧恰属于伪类。
“自私是人的本性;自利是生命的绝对价值”——这是伪类的人格箴言。对此,有些伪类堂而皇之地宣示,有些伪类则语言上讳莫如深,实际上践行不疑。伪类的人格箴言来自于对一项真理的误解,即对近代西方文化中的“个人主义”的扭曲的理解。
从“文艺复兴”运动中涌现出的人本主义,激发起人类一次精神领域的进化——人由中世纪神权政治的奴隶,进化为独立而自由的心灵。人本主义如果仅将抽象的人的概念确认为至上的价值,那就只不过是向古希腊一项哲理的回归,即向“人是万物的尺度”的回归。然而,“文艺复兴”最震撼人心的理念,在于复兴中的创生。超越古希腊哲理的“个人主义”,才是人本主义之魂。
“个人主义”确认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宇宙,都是一个自为的意志,因此个体的人的自由,才是自由的绝对价值。上述原则构成了“个人主义”最初的理念基础,由“个人主义”演进出的自由主义的全部内涵也都以上述原则为源头。
将个体自由和个性独立奉为生命哲学的真理之王,是一项充满英雄史诗的悲怆情怀的精神挑战。挑战的目标恰是人的宿命。尽管卢梭相信人生而自由,但事实却冷峻地证明,人,特别是个体的人,自出生之日起,就是宿命之网捕捉到的飞鸟,而对个体自由和个性对立的追求,意味着艰难而悲怆的历程。
“个人主义”正由于其对人类宿命的挑战,而成为理念的英雄史诗,成为高贵的理想主义原则。但是,中国的伪类却选择了一种对“个人主义”的最卑贱的误解。“个人主义”,这流光溢彩的理想主义,竟然被伪类污秽的心,折射成庸俗至极的本能冲动——“自私绝对真理论”。
自私属于动物的本能冲动,是人与兽类共有的;道德则是人高于本能,因而高于兽类的精神原则,道德的最高意境表现为利他精神。
自私构成人堕落的生命原因。人类创造法律的最终目的,就在于限制人的私欲在社会领域的无限扩张而造成的人与人的冲突。人的道德原则则是创造超越兽群的人类社会的精神依据。
如果自私成为绝对真理,人类不仅兽性化,而且比兽更低贱,因为人会伪善,就如同伪类那样——伪类正是躲在“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遮羞布后面,任意放纵私欲的本能。自私至上的生命哲学排泄出伪类装在各种精心修饰的理论之盒内的卑鄙人格,而伪类对“2006年维权抗暴绝食运动”的思想谋杀,正是他们卑鄙人格的一次经典性的社会化过程。
除了崇拜私欲之外,伪类另一个触目的人格特征便是对英雄人格的极度仇视。虽然伪类用种种花哨的理论论证他们对英雄的仇恨,不过,只要稍作审视便不难发现,花哨的理论后面隐藏的,是伪类生命审美哲学上的绝望。
绝对私欲化的心同兽性的心毫无二致,因为,它没有给道德留下任何空间。或许是上苍为了惩罚人向兽的堕落,因此最怯懦的人才会绝对私欲化。所以,伪类即使兽性化,也同高贵的猛兽无关,他们不过是蛇鼠狐兔一类小动物。
小动物必营营苟苟,所以,伪类往往都缺乏雄性的神韵,而呈现出性别模糊的曲线;怯懦者必倾向于阴谋诡计,所以,伪类绝不会有雄性坦荡的胸怀,而总显得机心万端,又猥琐不堪。在英雄漾溢着侠义精神的雄性之美前,伪类私欲横流的生命形象,只不过是一个丑陋的失败;确认英雄辉煌的雄性之美,与确认伪类苍白的丑陋是同一回事。伪类就这样宿命地成为英雄的仇恨者,否定英雄也正是伪类生命不被否定的前提。
否定英雄人格的时代是堕落的时代。因为,英雄人格是生命美的极致,否定生命美的时代,不可能高贵。诅咒英雄人格的民族,必将失去属于自己的未来,因为,人类在同命运搏斗的过程中,永远需要英雄人格作为最后的支点。
高智晟是英雄。他试图挽救时代的堕落,他试图开创属于中国的自由命运。伪类否定并诅咒英雄。他们腐烂于私欲的心论证着时代的堕落和民族的人格悲剧。然而,历史将肯定英雄,还是伪类?——这个问题的答案,同时也意味着中国未来的命运。

(2007年“全球支持中国和亚洲民主化大会”布鲁塞尔会议发言稿。《自由圣火》网站首发。)(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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