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副主席雇凶杀情妇焚尸

发表:2007-05-26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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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控雇凶杀死情妇陈女士以及受贿50余万元,北京市房山区原政协副主席兼区委办公室主任许志远被北京市检一分院提起公诉。检方认为许志远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和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

日记解开妻子失踪之谜

据此前媒体报道,许志远案浮出水面,得益于一本日记。

2006年大年初三,房山警方接到一位中年男子报案。该男子称,其妻子小陈在当天早晨7点多接了一个手机电话出门后,就失踪了。此后他曾打电话到所有亲戚、朋友家询问,都说不知其妻子去向。

七天长假后的第一天上班。依旧没有妻子消息的小陈丈夫,来到妻子工作的房山区委办公室,在同事们帮助下,小陈丈夫打开了小陈办公桌的抽屉,找到了一本神秘的日记本。从日记中小陈的丈夫了解到,曾是妻子上司的许志远与妻子有了6年婚外情。小陈丈夫径直奔向区纪委。几天后,区纪委把情况向上级汇报,立即引起市纪委高度重视,由此揭开了小陈“失踪之谜”。

婚外情败露

市纪委办案组根据日记线索找到已经是房山区政协副主席兼区委办公室主任的许志远谈话,许志远承认了曾经与下属小陈有性关系。但是他为自己辩解:“我与她的关系维持几年之后,就越来越疏远了。特别是最近半年多来,这种关系就断了。”

办案人员又一次查看那个日记本,果然在后面几篇日记里有这样的记载:“骗子!不得好死!”“我不会放过你的……”

办案人员在外围的调查中,有知情人反映,说这位小陈到许志远的家中大闹过。办案人员从上缴的许志远使用的手机里发现了一条短信:“姓许的,你可把我害苦了!”发信的时间:2006年1月31日7点59分。这天正好是农历正月初三,也正是小陈失踪出走的那个日子、那个时刻。

办案人员又一次找许志远谈话:“1月31日早晨7点多,你手机上收到的短信是怎么回事?”一句问话,让许志远顿时紧张起来。

办案人员问:“你们闹翻以后,她是不是不依不饶?”

许志远叹了口气:“是她太过分了!她不但给我女儿手机发恐吓信,还到我家大闹,弄得满城风雨。她把我逼上绝路了……”

副主席雇凶杀情妇

据许志远交待,刘小明曾经是他的司机,后来干个体赔了钱,许志远借给他10万元,刘小明搞了一个涂料厂日子才好过起来。2006年,刘小明带着10万元来许志远家还债。许志远告诉刘小明,自己眼下遇到了一个坎儿。许志远说出了被小陈死死纠缠难以脱身的事,其还向刘小明表达了:“我就是盼着别让她再缠我了!”刘小明会意地表示:“我会让你满意的。”

分手的时候,许志远没有接受刘小明还回的10万元钱,说:“这钱你拿回去,等于你为我帮忙的犒赏。”

许志远大年初三早晨替刘小明发短信约了小陈。接下来,他便与全家人赴外地旅游了。

原司机杀人焚尸

刘小明交待:“正月初三那天早晨,小陈按照许志远短信上的内容来到了我的涂料厂。我的工厂在城外比较偏僻;正赶过年,工人们都放假回家了,所以厂里就我一个人,很方便。”小陈来后,刘小明就双手扼住了她的喉咙至其窒息。

据了解,刘小明随后在自己的屋里架起木柴,开始焚尸灭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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