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最大毒品案是个大冤案

作者:六四天网义工 发表:2007-07-06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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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1996年6月26专稿,一篇题为《山中那升起的烟雾-----厦门建国以来最大毒品案侦破纪实》描写了1996年5月24 日厦门警方以制造、贩卖咖啡因100多公斤为名拘捕犯罪嫌疑人9人的过程。昨天,我专访了这9人之一的"毒贩"黄学养先生,听他道出了这惊天大案背后的秘密:

当时我们在福建省永安市开办了一个生物碱加工厂从茶叶边角料中生产、提炼咖啡因用于食品添加剂。该厂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质检、担保贷款司法见证等合法手续齐全,后因产品销路受阻,派业务员到全国找销路。这时,厦门某饮料厂通过业务员来联系,欲高价采购100公斤咖啡因作为生产原料,并预付了订金。

我们便携带产品(咖啡因)100公斤来厦门,落实交易事宜。不想刚到厦门便被警方拘捕,原来厦门的这个饮料厂根本就是厦门公安设计的出来的陷阱,来买原料的人也是公安的人。

在审讯期间,我们遭受到警方的严刑拷打、刑讯逼供,他们将我右锁骨打断,至今仍可看见变形伤处,潮湿天气更被受疼痛折磨。后法院以制毒罪、贩毒罪、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我们1~4年的有期徒刑、罚款1千~二千元。

我们以咖啡因生产合法且只达到89.9%的纯度不足国家药典98.5%的标准,纯粹属于食品添加剂用途、公安局立案程序违法、法院套用标准无依据为由不服上诉后被无理驳回。直到服刑期满,因"制毒罪"中的一人在2000年二审被重新宣判本案的制毒罪名因生产手续公开、合法所以不能成立,从得到平反。

于是出现了荒谬的现象,制毒无罪、运毒无罪、买毒无罪,剩下的无权无势的贩毒者依然有罪!2000年以来我拖着伤体不断申诉、不断上访至高院、高检甚至最高院、最高检达数十次都如泥牛入海无任何回应!中国之大竟无申冤之处!

以上是我根据黄学养先生口述和通过他收集的文件资料整理出来的简易材料。因为本人法律水平有限,相关法律证明材料数量巨大,暂时无法写出完整报告。仅通过自我感觉出几个问题:

一、这等贩毒巨案若不是厦门政法机关制造出来的冤案,为何不敢依据法律判处他们死刑?

二、要有依据证明89.9%咖啡因含量为毒品,为何对黄学养先生等人的申诉上访不给与答覆?

三、二审已经推翻一审的制毒罪判决,"制毒"无罪,贩毒又岂能成立?

目前,黄学养老先生之前是国家干部、九三学社成员。因蒙此大冤,受迫害极大,人瘦如枯骨,已无养老保障所以已无力支付高昂的律师费,且申冤无门。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负责人黄琦与黄学养老先生电话交谈时指出:该案与六四天网2000年披露的重庆特大贩卖毒品案["毒贩"蒙冤已五载]如出一辙,均是贩卖咖啡因,而重庆特大贩卖毒品案的"办案人员"还获得了迅速提升。

来源:六四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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