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维权人士杨云彪案开庭

作者:记者心语采访报导 发表:2007-08-26 00:12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杭州维权人士杨云彪“妨害公务”一案星期四在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开庭,并建议法院对杨云彪判处三年以下徒刑,但辩护律师在庭上为杨云彪做了无罪辩护。

杭州维权人士杨云彪的妻子在上个月底接到当局邮寄的正式逮捕通知,指杨云彪“妨碍公务”。星期四下午三点,杨云彪“妨害公务”一案在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开庭。

西湖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表示:“2006年8月4日9至10时许,杭州市西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对本区转塘镇大诸桥村126号房屋进行强制拆迁时,被告人杨云彪采用泼汽油、开煤气和挂条幅、言语威胁等暴力、威胁方法阻止执法工作人员郭毅、马志强和朱卫民等人进入房屋,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工作任务”,并建议法院对杨云彪判处三年以下徒刑。

杨云彪是杭州西湖区转塘镇村民,去年8月初,杭州之江渡假区为建造别墅而强拆他家的房屋,他使用液化气瓶进行抗争,被刑事拘留,之后取保候审。本台记者星期五致电杨云彪的妻子孔秋华,她表示---

孔秋华:“我们是没办法的,我们是平民老百姓,房子给他们拆了,人还给我抓进去关起来,这是天理何在了?他们也是非法拆迁的,如果他们是按法律,那我们无话可说,他们是非法拆迁,骗我们老百姓的,他们说给我们安置呀,什么都给我们弄好,实际上一点也没有,就把我们人赶出来,房子拆掉就这样,也一点赔偿都没有。”

杨云彪的律师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金平、李仁杰星期四在庭上为杨云彪作了无罪辩护,李金平律师星期五向记者表示---

李金平:“我们认为当局由执行的主体到执行上不具备条件,虽然有责令拆除的决定书,但条件尚不成熟,而且执行的主体我们认为有问题,应当是杭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而现在是在没有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是由西湖区行政执法局来做的。至于杨云彪对我们国家现行的政策,包括政府拆迁的方式,他认为是违法的,我们正在做这方面的工作。”

李金平律师说,在庭上杨云彪有自我辩护的机会,一般情况下,当局会在一个月之内通知他们审判结果,他们可以决定是否再上诉。

也到庭上旁听的杭州异见人士吕耿松对于杨云彪的案件表示,当局应立即将杨云彪释放---

吕耿松:“我当然认为杨云彪是无罪的,当局拆了人家房子还把他抓去坐牢。”

记者致电吕耿松是星期五上午八点多,吕耿松表示,当时公安就在他身旁---

吕耿松:“现在公安在我家里,现在不好说,我也不知道他们找我是为了什么事。”

记者唯有中断和他之间的谈话,之后记者再多次尝试致电给他,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欢迎给您喜欢的作者捐助。您的爱心鼓励就是对我们媒体的耕耘。 打赏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