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姑父同居5年未“转正” 一怒卷走16万元

发表:2007-09-08 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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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不顾一切地做了姑父的“情人”5年后,却因为一直不能与深爱着的姑父正式结婚而倍感失意,23岁的李某一怒之下卷走“爱人”的16万余元巨款出走,以补偿自己的“青春损失”。没想到因此触犯法律。4日,李某因涉嫌盗窃巨额现金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年轻女子携巨款失踪

        7月31日,茶叶经销商马某向警方报案:自己的一辆微型车上有16万余元现金,被女司机李某连车带钱卷走。

  8月3日晚10时许,沿李某逃跑方向追踪的景洪市警方,在昆明警方的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昆明金马寺大村的出租屋内抓获,并当场缴获现金1.52万元。随后又在昭通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地追回了被转移到昭通的15万元。

  与此同时,被盗的银灰色长安微型车也在景洪市勐养镇政府院内被找到。

“情人”竟是叔侄女关系

  审理中,犯罪嫌疑人李某的交代却让民警大吃一惊:她与受害人马某竟然是一对“地下夫妻”,而且马某还是李某的姑父。李某交代说自己才23岁,与报案人马某并非是单纯的雇用关系,马某是她的姑父,同时也是一对同居了5年的“地下夫妻”。

  2002年,18岁的李某竟然与比自己大18岁的姑父马某同居在一起了。这段恋情,在马某和李某家庭内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结果,李某与强烈反对的家人断绝了关系,而马某也为躲避家人责骂和邻居的议论,丢下妻儿带着李某来到景洪做茶叶生意。

  几年来,李某一直希望能跟姑父结婚,可马某却不愿和老家的妻子离婚。

想拿巨款补偿“青春”

  由于长时间得不到自己认为应该得到的“名分”, 心理越发不平衡的李某开始心怀怨恨并逐渐萌生了离开马某的念头,准备离开前给自己弄笔“青春损失费”。

  7月31日,李某与马某一起到景洪市勐养镇关坪村委会卖完茶后,乘马某将16万余元现金放在车上到朋友家中拿茶样之机,李某将车子开着狂奔了40余公里,将车子停放在勐养镇人民政府院子后,打一辆摩的来到景洪。

  在辗转逃亡昆明途中,还在墨江给老家舅舅的账户上打了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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