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于都贡江镇违法征地 拘捕拒迁抗议村民(图)

作者:记者冯长乐采访报导 发表:2007-10-09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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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和9月14日江西于都贡江镇红旗村发生两起因村民拒绝县政府违法暴力强拆村民私房,数十村民被暴力强行戴上手铐拉上警车实施拘捕事件。村民指出:政府滥用公权力 掠夺贫民百姓合法财产,应当受到法律制裁。

千名“正规军”暴力胁迫120户村民

村民告诉记者:9月1日于都县人民法院送达限期三天的强制拆迁公告后,村民都没有动静。默默守护家园。但是9月7日和9月14日县长唐庆敏、副县长曹爱珍、贡江镇党委书记陈俭生等主要领导率领公检法,消防武警、交警、城管、等部门组成的上千人马对红旗村东门二段进行暴力镇压式的强制拆迁,将120户未达成协定的村民住宅全部强拆完毕。在实施过程中,他们公然动用手拷对付被拆迁户,数十人被戴上手铐拉上警车关进拘留所。

他说: 9月14日早上东门二段84户主人正在厅里嘱咐十二岁的儿子上学小心时,公安闯进当即叫她们出去,就在她说“让我先送儿子上学”这句话时,当即被公安铐上手铐押上警车拉去拘留所。下午对持有异意但没有任何对抗行为的被拆迁户王观连同样是戴上手铐押上警车。

村民披露:此次于都县政府强迁的东门二段住宅区域的面积是27619平方米,拆迁私房104栋,约128户,拆迁人口682人,其中住房面积13963平方米。均未达成拆迁协定。


生产队长私签征地协定 卖村民私人住宅基地

他揭露:今年江西省于都人民政府在没有上级政府立项批复和征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贡江镇红旗村违法强征600多亩耕地搞“渡江三期”工程暨房地产开发。县政府擅自立项征地并且在不经耕田责任承包人同意签字的情况下,将红旗村会民、河边、子云三个生产队的600多亩农田全部强征用来进行地产开发,同样在完全不为村民知道的情况下,政府官员指使红旗村的三个生产队长暗中签署征地协定将东门二段村民住宅区域的58.585亩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于都县“渡江三期”工程县政府瞒上欺下对外宣称是政府工程修筑河堤,实质是暗中进行官商勾结牟利的房地产开发。

村民说:三个生产队长凭什么可以签署征地协定卖村民在集体土地的私人住宅基地?就凭生产队长的签字就可以将120户村民各自的住宅基地从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然后法院就能出强拆令?如果这种连征地协定的合法性都不验证就出强拆行政裁定的拆迁都叫依法拆迁的话,那于都县法院的院长就是“法”的化身了,院长说了算啊!这个院长不是实足的法盲就是一个被人收购了的法院公章:自身不明真相盖下去就完成了。

未达成协议理由之一:政府安置区是大跃进时期的人工造田-流沙河

他说:县政府征用完红旗村的耕地后,紧接着用强制性手段拆迁与筑堤不相关区域的红旗村东门二段的农民住房,东门二段邻县城红旗大道,是人口密集居民区,县政府看中此地段建商铺和住房可高价出售,因而无视原住农户利益强行拆迁这一农民住宅区域,然后将被拆迁户安置在低价从红旗村征收来的农田里,该安置区是大跃进时候的人工造田,那里原本是流沙河,表面看上去像土,但是挖下去二十米都是流水的沙地,那里并不适宜盖房子。

依法上访维权遭到殴打 官商串通互相包庇

村民披露:对于都县“渡江三期工程”工程擅自立项、审批和征用多达600多亩农田搞房地产开发这一严重违纪问题,红旗村民多次到江西省信访办公厅和土资源厅等省政府部门上访举报,但各相关部门不但不追究调查事实真相反而官官相护,压制村民的上访曾雇凶手4月27日在南昌殴打上访群众和推脱对事件的调查处理责任。江西各政界一系列的上下串通互相包庇行为再加上十月一日物权法生效在即等原因促使了于都县政府官员的这一次强暴拆迁大动作发生。

官商串通互相包庇 行政不作为

于都县房地产管理局在2007年7月27日对被拆迁户送达了强制拆迁行政裁决书,当被拆迁户正同县政府进行行政复议期间,县房地产局却在法定的复议期内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而县法院盲目审查且偏袒房产局明知房屋拆迁裁决纠纷还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内,却违反法定程式非法赶制了一份行政裁定书[即(2007)于行执字第180~199号],于8月15日送达了对东门二段二十户村民的强制拆迁的行政裁定书。被拆迁户在接到法院的行政裁定书后,多次向于都县法院和赣州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讼书,要求撤销于都县人民法院的不公正裁定,也多次去县政府要求行政复议,但这些部门都说:“上级已下通知不能接受你们的诉讼”,地区中院收了诉讼书后连回执都不肯给。9月1日于都县人民法院送达限期三天的强制拆迁公告。

质疑政府滥用公权力 掠夺贫民百姓

村民质疑:如此庞大的耕地征用资料,县政府征地的审批依据是:于都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于发改字[2006]84号),于都县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6-147和于都县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6-148,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赣国土资函[2006]168号等四份批示(“关于于都县2005年度第第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该批复不是渡江三期用地批复)。这种耕地征用行为是否已经违反了土地管理法有关政策和法规?

村民指出:这是于都县挂“渡江三期”工程名义违法征地和红旗村东门二段20户村民遭遇强暴拆迁的真实内幕。省政府和赣州地区各相关部门在征地和拆迁事件中长期间对村民实施“行政不作为”技俩,以此来掠夺贫民百姓合法的上访和诉讼权益,这是江西政界串通于都县政府将自己违法的征地和暴力强拆合法化的无耻手段。同时这也是江西省政府和于都县政府某些官员滥用手中的职权、知法犯法贱踏宪法的罪恶行径!

村民一致要求上级政府部门严肃查处江西省于都县政府对红旗村东门段二十户村民进行的暴力拆迁事件,查处于都县政府挂“渡江三期”政府工程名义进行的违反土地管理法擅自大面和强征耕地搞房地产开发的事件真相。

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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