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出版社称,上世纪60年代,群众出版社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指示,出版发行了溥仪所著的《我的前半生》,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和好评。1967年溥仪去世,书的著作权由溥仪的夫人李淑贤女士继承。1997年,李淑贤去世,李淑贤无儿无女,也没有其他继承人,去世时也没有遗嘱。群众出版社请求法院认定《我的前半生》为无主财产。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是特别程序案件。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死亡、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等案件适用特别程序。
西城法院知识产权庭受理该案后,对群众出版社的申请内容进行了审查、核实。据法官介绍,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看,李淑贤女士确实没有继承人和遗嘱,符合申请条件。9月25日,西城法院在《人民法院报》上对《我的前半生》一书发出认领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如无人认领,法院将作出判决。判决将认定该书归国家所有,由相关部门对该书进行管理。此后该书的一切收益将归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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