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6个朝代"人相食"经典个案及出处

"信阳事件"推动"毛时代"创中国"人相食"高峰之二

作者:中国/朱健国 发表:2007-12-10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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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16个朝代"人相食"经典个案及出处

1. 尧舜时代有记录一次,见《尚书*虞书*皋陶谟》。

2、商朝时代有记录一次,见《史记*殷本纪第三》。

3、周朝时代有记录三次,见《吕氏春秋》、《史记》。着名事件是"前260年,秦国、赵国发生长平之战。赵军绝食四十六日,人与人相食"。

4、西汉东汉时代有记录十五次,见《资治通鉴》。其中汉元帝时二起,王莽新政时二起,光武帝时二起,汉献帝时二起。奇惨者有:汉灵帝建宁三年(170年),"河内人妇食夫,河南人夫食妇。" 兴平元年(194年),出现煌灾,"六月,蝗虫起,百姓大饥,是时谷一斛五十万,豆麦二十万,人相食啖,白骨委积,臭秽满路。"

5、三国时期有记录四次,见《三国志*魏书*荀彧传*程昱传*公孙渊传》。曹操、袁术、臧洪、司马懿辖区皆发生,奇惨个案有臧洪让士兵吃自己妻子,"绍(袁绍)兵围洪,城中粮尽,洪(臧洪)杀爱妾,以食兵将,兵将成流涕,无能仰视。"

6、西晋时期有记录五次,见《资治通鉴》)《晋书*卷37司马模传》、《晋书》载记第十五 苻丕、苻登。奇惨个案有:烈宗孝武皇帝中之上太元十年(385年)春,正月,秦王坚朝飨群臣,时长安饥,人相食,诸将归,吐肉以饲妻子。(《资治通鉴》);前秦苻登攻打羌军,是时岁旱众饥,把羌人尸体称为"熟食"。

7、南北朝时期有记录四次,见宋人刘敬叔的《异苑》、《资治通鉴》。奇惨个案有:梁武帝太清三年(549年)"九江大饥,人相食者十四五","军人屠马于殿省间,杂以人肉,食者必病"。

8、隋朝时期有记录三次,见唐*张族《朝野佥载》、《唐人说荟》卷五,引张骞《耳目记》、《新唐书卷85 王世充传》。奇惨个案有:隋末的诸葛昂与高瓒嗜食人肉。高瓒将双胞胎小孩杀掉,头颅、手和脚分别装在盘子里,做成"双子宴",与诸葛昂一起享用;诸葛昂则把自己的爱妾蒸熟,摆成盘腿打坐的姿势,脸上重新涂好脂粉,诸葛昂亲手撕她大腿上的肉请高瓒吃。

9、唐朝时期有记录二十次,见《新唐书卷85 王世充传》、《资治通鉴》贞观十七年、《朝野佥载》、《本草拾遗》、《新唐书》卷192、《吊道殣文》、《卢氏杂记》、《旧唐书*列传第一百五十》、《新唐书*列传第一百五十下》、《资治通鉴*第二二五卷》、《旧唐书*列传第一百五十》、《资治通鉴》卷258、《资治通鉴》卷265。奇惨个案有:唐代宗广德元年(763年),江东大疫,"死者过半",独孤及描述这次的灾难:"辛丑岁(762年),大旱,三吴饥甚,人相食。明年大疫,死者十七八,城郭邑居为之空虚,而存者无食,亡者无棺殡悲哀之送。大抵虽其父母妻子也啖其肉,而弃其骸于田野,由是道路积骨相支撑枕藉者弥二千里,春秋以来不书。"秦宗权称帝,军队用人肉干当粮食,"贼首皆剽锐惨毒,所至屠惨人物,燔烧郡邑。西至关内,东极青齐,南出江淮,北至卫滑,鱼烂鸟散,荆榛蔽野。贼既乏食,啖人为储,军士四出,则盐尸而从"。

10、五代时期有记录六次,见《资治通鉴》、《新五代史*苌存简》、《旧五代史》卷109。奇惨个案有:后晋天福十二年(947年),张彦泽被耶律德光擒杀,百姓剖开他的头颅,挖出脑髓,又割其肉,一道烹食。"高勲诉彦泽杀其家人,契丹主亦怒彦泽剽掠京城,并傅住儿锁之。以彦泽之罪,宣示百官,问应死否?皆言应死。百姓亦投牒争疏彦泽罪。次日,斩彦泽及住儿于北市,仍命高勲监刑。彦泽前所杀士大夫子孙,皆绖杖号哭,随而诟詈,以杖扑之。勲命断腕出锁,剖其心以祭死者。市人争破其脑取髓,脔其肉而食之。"干佑元年二年(948年--949年),赵思绾喜食人肝,更喜欢用酒吞人胆,他说:"吞此干枚,则胆无敌矣!",共吃人肝六十六个。"赵思绾好食人肝,常面剖而脍之,脍尽,人犹未死。又好以酒吞人胆,谓人曰:吞此千数,则胆无敌矣。长安城中食尽,取妇女幼稚为军粮,日计数而给之。每犒军,辄屠数百人,如羊豖法。"

11、宋朝时期有记录八次,见《宋史*王鼎传》、《续资治通鉴》卷50、《辽史*卷二十八*天祚帝纪》、《九朝编年备要卷二十九》、《续资治通鉴卷九十七》、《宋史卷67 五行志》、庄绰《鸡肋编》。奇惨个案有:高宗绍兴三年(1133年),开始吃人,江淮之间人相食,一斗米要数十千钱,人肉比猪肉还便宜;肉质还分等级,男女老幼不等,"自靖康丙午岁(1126年),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擦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盗贼、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老瘦男子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南宋宁宗嘉定年间,林千之任西钦州知州,得了一种病(末疾),有个医士告诉他,吃童女的肉可以强筋健骨。于是,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岛境内捕少女,制成肉干,叫做"地鸡"。

12、元朝时期有记录一次,见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九。奇惨个案有:元朝末年,大饥,"淮右军"军队开始吃人,"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妇女次之,男子又次之。或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或缚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夹袋中,入巨锅活煮。或卦作事件而淹之。或男子则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剂其双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总名曰想肉。"

13、明朝时期有记录二十五次,见《明史*武宗纪》、《明史,五行志》、《中外历史年表》、《本草纲目》、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五、《崇祯长编》卷五二、《清太宗实录*卷十》、《明史*陈三接传》、《明史*庄烈帝纪》、彭贻孙《平寇志》、清*彭遵泅《蜀碧》卷四、《枣林杂俎*和集》、《明季北略》,卷5、《阅微草堂笔记》、《崇祯长编》卷五二、《清太宗实录*卷十》。其中嘉靖二次,正德三次,万历五次,崇祯十四次。奇惨个案有:"明大凌河城内,粮绝薪尽。军士饥甚,杀其修城夫役及商贾平民为食,析骸而炊。又执军士之羸弱者,杀而食之。" 崇祯十年(1637年),浙江闹饥荒,父子、夫妇、兄弟相食。明朝崇祯末年,河南和山东发生饥荒和蝗灾,可以吃的东西都已经吃完,唯一剩下的可以吃的就只有人,于是便有了公开的人肉市场,其贩卖的乃是活生生的人,称之曰"菜人"。

14、清朝时期有记录十四次,见《清史稿*灾异志五》、《清史稿*灾异志三》、王士祯《池北偶谈*鹿尽心》、谈迁《北游录纪闻下》、《清史稿*卷254赉塔传》、乾隆《青城(即今高青)县志》卷10、《清史稿*卷44灾*异志五、《曾国藩日记》。其中顺治五次,康熙五次,同治二次。奇惨个案有:清顺治九年(1652年)南明将领李定国攻新会,城中粮尽,清军开始杀居民为食。姓莫的媳妇愿代婆婆而死,清军把莫氏烹食。新会被围八个月,吃掉居民近万人。嘉庆六年(1801年),四川人罗思举的部队缺粮,开始吃俘虏,共吃三千五百多人。同治三年(1864年),皖南人相食,人肉价格大涨。《曾国藩日记》记载﹕"洪杨之乱,江苏人肉卖九十文一斤,涨到一百三十文钱一斤。" 陕西省博物馆藏有一块题为《荒岁歌》的碑刻,记载着清光绪三年山西、河南、陕西等地大旱中人相食的情景:"......饥饿甚,实在难,头重足轻,跌倒便为人所餐。别人餐,还犹可,父子相餐甚不堪......人肉竟作牛肉卖,街市现有锅儿煎。家有亡人不敢哭,恐怕别人解机灵。尸未入殓人抢去,即埋五尺有人剜......"

15、民国时期有记录3次,见《合生》2001年第1期,学者袁伟时2001年元旦撰写的《让法治和自由在中国生根》一文透露,1942、1943年河南和广东出现人相食的惨案:(1)1942年河南因蒋委员长不承认有那么大的天灾,严令河南的征收不能缓免,吃着榆树皮和干树叶的灾民,被迫把他们最后一点粮食交给税收机关,致使河南出现大面积饿死人和人相食,与此同时,国民党和蒋介石把言论自由视为洪水猛兽。《大公报》的记者把河南大灾人吃人的惨状公诸于众,蒋委员长竟下令该报停刊三天,剥夺该报总编辑王芸生出访美国。

(2)1943年,袁伟时在广东兴宁一中念初中一年级。有个周末,从学校回到家,看见对门良友照相馆的橱窗中挂着两幅很大的照片。一幅是枪毙吃人犯,在跪着即将枪毙的犯人身旁,是吃剩的一个小孩的头和两个手臂。这些照片记录了潮汕地区的惨剧。那一年广东大旱,加上日寇入侵,"1943年全省死于饥饿的达三百万人,约占当时全省人口的百分之十。"人吃人,当时在全省许多地方屡见不鲜。

(3)1929年,陕西一带又发生大旱,在无数起人相食中,还有这样一幕。一群30余人的土匪下山抢饥民反被击毙,并顷刻为饥民所尽食,众饥民兴奋道──当时的报章报道 ──土匪之肉较之饿毙饥民肥美多多矣......

16、毛泽东时代的"人相食"事件有记录11次。见张正隆《雪白血红》、李锐作序,郭维敬、梁惠全编着的《共和国早期的故事》、沙青《依稀大地湾》、郑义《红色纪念碑》等。限于今日信息封锁空前严厉,暂时只搜集到12个奇惨个案:

(1)据张正隆《雪白血红》(解放军出版社1989年8月第1版)和段克文《战犯回忆》记载:1948年6月,中共东北军将领林彪据毛泽东命令将长春长围困五个月,故意造成城内断粮,使几十万人饿死和人相食。1948年10月,长春城内出现人肉市场。活过来的人说,"就喝死人脑瓜壳里的,都是蛆。"中共吉林省军区原参谋长刘悌(长春围城时任独8师一团参谋长)1980年代回忆:"独8师当时在二道河子执行围困任务,通讯员说有个老太太,把饿死的老头痛(老伴)的大腿煮吃了,吃了也死了。团长吴子玉是个老军,说哪能有这种事。通讯员说,不信我领你去看看。进去一看,锅里还剩一条大腿。团长回来跟我说,那天都没吃饭。"(P502)《雪白血红》中说,长春围城饿死了十五万人,国军将领、被中共定为"战犯"的段克文在《战犯回忆》一书中说,长春围城饿死了六十五万人。民间推算长春围城期间饿死人数在三十万到四十万人之间。(因其时东北已大部分地区为中共解放区,长春城内饿死人的主要原因是中共军队不顾城内百姓死活围城断粮,故"长春人相食事件"属于毛泽东时代。)

(2)"信阳事件"引发全国性"人相食"频频出现。1958年--1962年中国大陆因"大跃进"引发连续四年"大饥馑"和"人相食"。创造了"人相食"世界之最。官方档案解密为"三千七百五十四万八千人非正常死亡","一九五九年全国十七个省级地区,有五百二十二万人因饥饿及非正常死亡,其中城市有九十五万八千多人。一九六O年,全国二十八个省级地区,有一千一百五十五万人因饥饿及非正常死亡,其中城市有二百七十二万多人。一九六一年,全国各地区有一千三百二十七万人因饥饿及非正常死亡,其中城市有二百十一万七千多人。一九六二,全国各地区有七百五十一万八千多人因饥饿及非正常死亡,其中城市有一百零七万八千多人。全国十二个县在一九五九年至一九六二年间因饥饿及非正常死亡人口超过一百万人以上。"

"着名中共党史专家廖盖隆最近公布的数字高达4000万"(据袁伟时文章),从进着《曲折发展的岁月》中说:"按照当时出生与死亡相抵后2%的人口净增长率推算,正常情况下,1961年总人口应比1959年增加2700万人, 两者相加,1959年至1961年的非正常死亡和减少出生人口数在4000万人左右。" 金辉着《"三年自然灾害"备忘录》(见《风云庐山》,团结出版社1993年版,第364页)一文中说:"全国在1960-1961年的两年中,非正常死亡人数可能高达4319万。民间推算在四千万到五千万之间,是人类历史上饿死人和人相食面积最多最大的一次,远超过苏联集体化造成的大饥荒。

"信阳事件"是毛泽东时代连续四年"大饥馑"和大面积人相食的开端和标志,辖区十七个县市的河南省信阳地区,官方文件称饿死105万人,民间推算饿死220万人,"人吃人的情况几乎是村村有之"。其历史证据见李锐作序,郭维敬、梁惠全编着的《共和国早期的故事》和相关文章。

为确证"人吃人的情况几乎是村村有之",笔者于2007年11月下旬采访了三位当事人,一致认定确有其事。

2007年11月22日11时许, 今年八十五岁、现居北京的李瑞英("信阳事件"时任信阳行署专员张树藩的夫人,时任信阳地委委员)在电话中说:"六一年春天(省委)承认有灾了,省委就派出救灾工作组,我当组长,带一个组(六七个人)到(信阳)西平县搞救灾。到了之后吓了我一跳。我在省里面被划右倾,受了处分,我不敢说话了。他们说,我不说。到了县里我也不说。县里不知道我受了处分,他们跟我汇报。他们派一个区委委员,陪我去郊区,到城关二村托儿所,小孩在地上趴着都站不起来,眼睛都骨碌骨碌,另一个地方是敬老院,老太太头都肿着,她们说是浮肿病,我也不敢多问。又到一家去,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也趴在门后面,我问为什么她趴在那里,说是饿的,站不起来了,怕人笑话。后来中午了,我们要到生产队里去吃饭,结果没有饭吃,大队说没有,我不知道大队穷成这样了。我一声不吭,我啥也不说。后来呢,我慢慢有了感觉,就把工作组带到村外一棵大树底下,都坐在地下。陪我的人知道情况,她家饿死4口人了,不敢说。那时都不敢说,怕被抓。那时村里面的破烂,就像过去日本鬼子扫荡过一样,一个院子里面有一些穿破烂衣服的死尸,许多老鼠在吃人肉。我就看着,我们不敢进去。后来我们到了城关公社,公社书记给我汇报(因为我是代表地委来的),有农民破坏尸体,吃人肉,省公安厅来人在破案。我才知道出大问题了,一夜没有睡觉。"

2007年11月23日、28日笔者两次电话仍居信阳的余德鸿("信阳事件"时任信阳行署专员张树藩秘书),79岁的余德鸿一再说,他关于"信阳几乎村村人相食"的回忆录《痛忆"信阳事件"全程》一文,完全真实可靠,对许多不忍心细说的"人相食"细节,他将再写一专文补充。

余德鸿《痛忆"信阳事件"全程》(2003年全文收入《中国农村研究》一书)一文说: "我于1959年12月份(奔丧)回家,在回家的路上,仅包信至防胡的9公里路旁,见到的尸体约10具左右。其中,有的臀部及大腿上的肌肉已被割去,可能是被人吃了。我感到及其难过。但在由防胡回家的4公里路旁,发现了更为严重的问题。在防胡街西的幸福河南岸,发现一片尸体,可能有百具左右。走到何砦村西的苇塘附近又发现一片,数量也很多。我当时虽然眼中无泪,但心中好像正在流血。我到家后,我父亲及二伯父已经死了,三伯父母及堂弟路路已无力行动,我母亲正在采野草树皮等物。我在家呆了两天,既没有力量安葬死者,更没有力量安慰生者,也没有吃到任何东西,就含泪离家了。据说在我走后的第二天、第三天,我三伯父母及堂弟路路就相继死去了。人吃人的情况几乎是村村有之,很多典型的悲惨事例,我实在不忍心再说了。"

2007年11`月21日13时许,在广州经商的河南信阳罗山农民刘培珠先生主动打电话告诉笔者:"我是一个网友,我刚看到你写的一个帖子(《纪念信阳事件五十周年》)。现在这个帖子已经锁掉了。我是河南信阳罗山的,我是七四年生的。我没有经历过五九年那时的饥荒,但我的父亲经过,他们给我讲过。所以我看到你这个帖子引起了很多共鸣。我可以给你提供一点家事,供你写作参考。五九年时,我爸妈都经过这事,当时村里一般老弱病残还能支持,大部分青壮年受不了,都饿死了。有一些人偷吃稻场上没打干净稻草上的稻谷,被发现了也是被迫害致死。这样被迫害致死的,有大人有小孩。饿死的要比迫害死的多。我姥爷就是被迫害致死的。当时吃食堂大锅饭,稀饭清得照见人影。当时不准社员家里面开伙。但他受不了,就偷偷把自己家里面一只鸡杀掉煮了。不想那鸡的香味能传得很远,大队小队的干部很快就知道了。我姥爷刚吃一个鸡腿还没吃完,罐子就被踢掉了,人马上遭到一顿毒打,当时直喊心口痛,过几天就死了。我爸爸五九年才六七岁,差一点饿死了,他认识队里一个放鸭的人,就叫他干爸爸,结果就常常得到一点喂鸭的饲料而活下来了。那时我妈一直吃糠,靠吃糠、树皮和观音土活过来了。吃了拉不出来,我姥姥用棍子掏她的肛门。观音土是很难吃的,结果也给我们那里人吃光了。还有人吃人的惨剧。我们村里有一家人全饿死了,隔壁的人就将尸体拖过来剁掉吃了。这些都是我爸妈这样给我讲的,我也没问过他们,我想他们不会对我撒谎的。所以,我看到你的文章,直想哭。我那吃人的邻居,不久以后也疯了,结果死掉了,不知道是心理压力作用还是病死。我说的这些,在我们那里比比皆是,因为我们那里是重灾区。有机会我可陪你去我们老家看看。我叫刘培珠,我的手机是......。"

关于"信阳事件"出现大面积人相食的网上证据还有----

1959年10月至1960年4月,信阳事件,商丘、开封饿得人身浮肿,吃树皮,饿死100万(到数百万)人口,时谚:"人吃人,狗吃狗,老鼠饿得啃砖头。"(信阳)固始县官方记载有二百例人吃人事件,县委以"破坏尸体"为名,逮捕群众。人吃人事件在四川、甘肃、青海、西藏、陕西、宁夏、河北、辽宁皆有耳闻。

(3)河南省商城发生"姑母吃侄女"。据《顾准日记》:"除民间大批肿死而外,商城发生人相食的事二起,十九日城内公审,据说二十日要公判。一个是丈夫杀妻子,一个是姑母吃侄女。(1959年11月22日)"

(4)湖北省钟祥县一户农民因饥饿而食亲人尸体。2002年9月14日,1960年代任中共洪湖县委书记的李金玉(八十岁),在病重时接受笔者采访时说:有确凿材料证明,有"湖北第一粮仓"之称的荆州地区,1959年冬至1960年春出现大面积饿死人的"天灾",仅京钟荆(京山县、钟祥县、荆门县)就饿死近10万人,钟祥县甚至还发生了一户农民因饥饿而食亲人尸体的人吃人惨剧。

原话是----

朱:"京钟荆"自古以来是中国的富饶粮仓,怎么会饿死近10万人?

李:这是有文献的,那时(荆州)地委有内部通报,钟祥县还饿得人吃人啊。

朱:钟祥出现过人吃人?

李:那是一个典型,是哪一个村我记不准了,一个农民饿得没有办法了才人吃人,这有文件的。钟祥县委就此事给地委打了报告,薛坦(荆州地委书记)当时拿它没当个事,但省里晓得这个事情了,追查这个事,薛坦才没得办法,派了地委宣传部部长张绍武去钟祥检查,检查以后,事实确凿。但还有极左分子看了内部文件后说,社会主义怎么会饿死人啊?这是诬蔑社会主义。这文件不准在外说。

  朱:那个农民是吃自家的人还是吃别家的人呢?

  李:吃自家人的尸体。他太饿了,饿糊涂了。在检查确有此事后,地委就搞了个内部通报,就通报到各县,这是有正式文件的。

  朱:这种通报,现在在哪里还能找得到呢?

李:你到荆州地委查一查"三年困难"时期的材料。

  朱:"三年困难"时期,荆州地区还有没有其它县饿死过人?

  李:监利县、沔阳也出现过这个问题,公安也发生了,江陵县也发生了。

(详见朱健国《世间已无李金玉----关于"京钟荆饿死近10万人"的背景故事 》,《山西文学》2005年第一期)

(5)1960年甘肃省张掖地区 "父食子"、"儿吃母"等人相食事件。

2007年7月26日,湖南省《潇湘晨报》发报道就《夹边沟记事》、《定西孤儿院纪事》两书中出现人相食问题采访作者杨显惠(杨显惠,男,1946年出生于兰州,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现就职于天津作家协会。在甘肃安西、酒泉等地农场工作、生活多年。当过农工、售货员、会计、教员、盐场秘书。《夹边沟记事》被称为"中国的《古拉格群岛》"。)

潇湘晨报:我们看历史,经常是大饥荒就是"人相食",但是你在这本书中写得还是十分克制的。这是因为当时人吃人的情况确实比较少吗?但从《黑石头》看,连母亲都吃儿子和女儿了,吃不相干的人,似乎应该是更多。

杨显惠:你说得对。我还是举例说明。通渭县某村有弟兄俩人。老大去水利工地了;老二在家,家中还有他老婆和嫂子。这男子总从外面检别人家的死孩子吃肉,后来把自己的孩子也吃了。村里活着的人感到了威胁,很恐惧;跟队长去说那人吃开自己的娃娃了,吃得身体那么壮。他一旦把我们拉去吃,我们身体弱得对付不了怎么办?队长和几个人商量一下,认为必须先下手,便带了几个人提了铁掀橛头冲进去,把那个人打死了,把他女入的腿打断了,因为女人也跟着吃肉。人们没打他嫂子,因为嫂子没吃肉。抢救人命的公安局把队长逮捕了。过些天又放了;因为公安局也觉得队长带着人打死那人是无奈之举。

潇湘晨报:(书中)《黑石头》一篇,写的是"扣儿娘"吃了"扣儿的弟弟"和"扣儿"。因为吃了自己的子女,所以她活到了9O岁。这个悲剧有在生活中的原型吗?

杨显惠:这样的事我听得太多了。酒泉市某村,一老妇人饿死了,儿子将她埋掉了;过了几天又挖出来刮腿上的肉,拿回去放在锅里煮。队长知道了,叫几个人将地捆起来,骂你这个没良心的,你把你妈身上的肉都刮着吃!儿子回答,我的儿子要饿死了,我要顾儿子,我不刮我妈的肉刮谁的肉去?再讲一个故事:还是酒泉市一个村庄,一妇女吃了自己的孩子,上级领导来此村检查工作,队长汇报了。领导带着人来到妇女家问罪为什么吃自己的儿子?妇女饿得卧在炕上起不来,陪领导的一位干部呵斥起来,领导跟你说话哩,问你为什么吃儿子的肉?妇女还是卧着;回答儿子是我养下的,我想叫他吃我的肉,他活下去,我饿死去,可他还小吃不了我的肉。我把他吃了,我们两个人都死,比起我死了他再饿死,我心里还好受些。那位干部还是气势汹汹地呵斥你胡说,你竟敢说粮食不够吃?领导却推了这干部一下,说:走!再不要说了。

潇湘晨报:定西的饥荒,在当时的甘肃属于重灾区吗?在全国呢?当时还有哪些地方的饥荒特别严重,死人特别多的?

杨显惠:定西的饥荒在甘肃省和全国都属于重灾区,当时的张掖地区也是饥荒的重灾区。甘肃当时是1250万人口;死亡100多万。河南省、安徽省的饥荒也很严重,河南省死亡400万,安徽省死亡380万。最严重的是四川省。四川是天府之国,富饶而美丽,所以四川省调粮支援其他的缺粮省,由于调粮过多,结果四川省饿死的人数比以上三省的总和还要多。

(6)《夹边沟纪事》记述了甘肃省1960年大饥荒中知识分子也吃同类尸体。朱学勤在《向读者交待我最喜欢的书》一文中说:那3年发生在农村的惨剧,我在下乡时方有耳闻,后来进工厂,结识一群从信阳地区招来的青工,从他们那里,知道了什么是信阳事件。再后来从《顾准日记》中,也得到农妇易子而食的旁证。但是那个年代在知识分子群落,是否也发生人相食的惨剧?我是从《夹边沟纪事》才第一次读到。有朋友称此书是中国的"古拉格群岛",我以为还不够。古拉格群岛仅仅描述知识分子在集中营里被虐待,大大超过今日伊拉克美军虐待战俘的程度,却还没有触及饥荒来袭,知识分子相互蚕食之惨烈。那是真正的吃人!吃同类尸体,吃得从容不迫。中国知识分子所经历的苦难,远远超过苏俄,只是没有人触及。感谢作者杨显惠,感谢他的执着,20世纪中国历史的这一空白,终于开始填补。

(7)甘肃《通渭县志》记载:1959年"全县许多地方出现人相食"。作家沙青在报告文学《依稀大地湾》中写道,通渭县从1959年春季就开始饿死人,在1959年的上半年已经饿死了6000多人。一直到1960年冬季还在继续死人。在那场灾难中,这个人口约30万人的县,有1/3的人饿死和逃亡。《依稀大地湾》还披露了人相食的恐怖细节──"有一户农家,吃得只剩了父亲和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一天,父亲将女儿赶出门去,等女孩回家时,弟弟不见了,锅里浮着一层白花花油乎乎的东西,灶边扔着一具骨头。几天之后,父亲又往锅里添水,然后招呼女儿过去。女孩吓得躲在门外大哭,哀求道:'大大,别吃我,我给你搂草、烧火,吃了我没人给你做活。'"......侥幸活下来的寺子村妇联主任说:"1959年11月到腊月,死的人多。日子过得稀里胡涂。把人煮了吃,肉割来煮了吃......人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怕,就想吃,想活。把娃娃,自己的娃娃吃下的也有;把外面逃到村上的人杀了吃的,也有。吃下自己娃娃的,浮肿,中毒,不象人的样子。有的病死了,也有救下的。吃了娃娃心里惨的,吃过就后悔了,自己恨自己。在村子里住不下去,没人理他,嫌他脏。没了粮食吃,吃草叶子、树皮,半个月就不行了。一点东西不吃,男的三四天就死,女的还能多活三四天......那时候饿死也不知道往外跑。人都怕事,也都相信政策,只想共产党把人从水深火热中救出来,不会把人往死里饿。"

(8)1959年安徽省芜湖大饥荒中农民"易子而食"。

据美国着名口术历史专家唐德刚在《大跃进后安徽饿死人的实例》一文中说,"我自己就有个亲堂弟德譓全家饿死""1959年春'青黄不接',公社无米为炊,把自己的口粮,种籽粮也早已上缴,全家断炊。德譓不得已乃往合肥市,寻觅亲友以图借贷。盖当时城市居民口粮,政府尚保证供应也。然此时城市亲友也家家缺粮,借贷无门。德譓乃加入盲流,拟在城市乞食维生。然因无城市户口,乃被公安赶回乡下。德譓向警察诉求,如被迫还乡,三数日便会全家饿死。据说警察告诉他,饿死也得在乡间饿死,不能死在城内。德譓被逐还乡之后,不出三数日,一家四口便同时饿死了。""从德譓之死开始,我才知道幼年期在农村的玩伴:小乌龟、小和尚、杨道士、小根子几乎全部饿死,死的情况各有不同。然死于公社缺粮,则无例外也。......我在北京和山东,所听到无数的故事,都大致相同。......最不忍卒听的是,人死了留在家中不敢埋葬,因为饥民往往于夜间盗墓,偷吃死尸也。更无法卒听的是父母往往乘幼年儿女熟睡时,用枕头或被褥把他们闷死,然后与邻人交换'蒸'食。这就是古史上所说的'民易子而食'活生生的现代版。"

(9)安徽省凤阳县1960年"人吃人"成风。

据金辉着《"三年自然灾害"备忘录》(见《风云庐山》,团结出版社1993年版)记述:

凤阳县委书记陈振亚:《关于凤阳县问题的报告》,1961年2月1日)中说,全县人口死亡现象惊人。据统计,1959年和1960两年,共死掉60245人,占农村人口的17.7% 。其中死人严重的武店公社,原有53759人,死去14285人,占26.6%,小溪河公社死去14072人,占26.9%。宋集公社原有4743人,死去1139人,占24.2%。武店公社半井大队原有4100人,死去1627人,占39.7%。打庙公社夏黄庄原有70死掉48人,占68.6%。全县死绝的有8404户,占总户数的3.4%。死、跑而空的村庄27个。小溪河公社曾有21个村庄无人而空了。武店公社凤淮大队李嘴庄20户,死绝4户。县实验小学校长王焕业家中12口人全部死光,曹店公社和平大队北山下小队社员曹乐家34口人,死去30人。

作家王立新1980年代曾赴凤阳采访过,他在报告文学中写道:"梨园乡小岗生产队严俊冒告诉我:1960年,我们村附近有个死人塘,浮埋着许多饿死的人。为什么浮埋?饿得没力气呀,扔几锹土了事。说起来,对不起祖先,也对不起冤魂。人饿极了,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我的一位亲戚见人到死人塘割死人的腿肚子吃,她也去了。开始有点怕,后来惯了,顶黑去顶黑回。我问她:'怎么能......?'她叹息道:'饿极了......'"

凤阳殷涧公社党委书记张少柏化名石求明,1960年5月29日上书党中央毛主席反映凤阳的情况。此信作为反动信件转回到凤阳县委,县委责成公安局查办。其中写了"女儿将母亲活埋"和人相食的个案----"大溪河郑山生产队社员常介翠的母亲有病,常介翠去找生产组长花光翠要点面给她母亲吃。花却说:'还给她饭吃呢!都快要死了,还不如趁犁田的人中午回来把她埋掉算了!'常不同意。花说:'你不同意,就死在家里,埋在家里。'常介翠无法,只好把没有断气的母亲埋掉。"

陈振业《关于凤阳县问题的报告》又透露:凤阳板桥公社拖拉机站王站长在1961年8月9日晚在科局长整风会议上说:1959年我在板桥公社浙塘大队整社,汇报人死问题时不敢说是因缺粮,就说是因卫生工作没搞好。一个妇女吃死小孩,向季文祥(副县长)汇报后,季派工作队夜里把这个妇女捆起来送到公安局,说她破坏社会主义。从板桥回来看到一个坟堆有上六七具尸体。

1960年凤阳考城大队王家凤说:"西泉发现人吃人了,张正九汇报给董安春,他不让汇报,还叫查,说:"吃人的人是坏人。" 去春出现人吃人的现象,(县领导)赵玉书不仅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相反怕暴露真相,一律当作"政治破坏案件",指使公安局进行密捕,关死为算,以此断口灭踪。全县密捕63人,关死33人。 同时还出现了人吃人的残酷事件63起。大庙公社五一大队陈章英和她的丈夫赵夕珍,将亲生的8岁男孩小青勒死煮着吃了。武店公社中拌井大队王兰英不仅拾死人来家吃,还把人肉冒充猪肉卖掉二斤。

(10)四川省"娃娃肉当兔子肉卖"。据《三年大饥荒 一个村饿死人的碑文和饿死者的名单 》(作者:伪兵)说:"我是灾难的经历者和受害人。我们天府之国的四川就饿了一千二百五十万人(见原省委书记廖伯康先生回忆录)。我的继母黄周氏,二伯黄亦合就饿死在1961年。在1960年,四川省的宜宾市中山街一户人家,就骗杀娃娃当兔子肉卖,这是尽人皆知的事。1964年我因右派反革命关押在沪州省四监狱,同队几个判死缓的康、刘、王等几个犯人,就因饿荒了杀人吃而坐牢。1978年我在雷马屏马家湾中队劳改,一个以"伤风败俗"罪,判刑十六年的高个子刘姓贫农,成天高喊: "我犯什么罪,国家不要,供销社不收,煮来吃了(他把一个死孩子煮来吃了),填填肚子有啥错?"

1959年,重庆石桥卖人肉包子。

(11)1967年湖南道县地区大吃"五类分子"。据章成《道县大屠杀记实》等资料披露:

从1967年8月13日到10月17日,仅仅六十六天内,由道县各级武装部门部署执行的大屠杀在当地造成的死亡人数高达4519人,并出现"人相食"(慧园网有文章证实"湖南道县的吃人惨案"。本文写作时该网只见标题,打不开文章)。

(12)1968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广西发生大规模屠杀与吃人事件。作家郑义《红色纪念碑》(Scarlet Memorial)一书描述:"当受难者被推上街头游行批斗时,老太太们会提着菜篮子守候。一当受害者被处死,众人蜂拥而上。那些冲在前面的人将会得到一块好肉。""吃人最多的一个县,就武宣县。这个武宣县县革委的食堂里面,都煮过人肉,这种现象是非常令人不可思议,而且是极其残忍的。"

又有网上资料补充说:"文革"中,广西许多地方流行在光天化日之下脔割肢解"牛鬼蛇神"等活人,然后煮熟分食的最野蛮暴行。仅在广西武宣县,被吃者就达一百几十人,"其中(被)吃肉后砍头的1人,挖心肝的56 人,割生殖器的13人,全部吃光(连脚底板肉都被吃光)的18人,活 割生剖的7人。"在武宣县武宣中学,甚至出现了大批学生批斗完教师、校长之后,在校园内就地架起简易炉灶,将他们剖腹脔割、煮熟分食的惨剧。"

来源: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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